法援是否沦为“诉讼提款机”?
撰文: 01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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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法援制度已设立五十年,随着近年社会事件频发,司法覆核和法援申请屡创新高,法援署也卷入了政治漩涡,有立法会议员更指法援服务遭到滥用,而法援署沦为诉讼“提款机”。不过,亦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数字升跌并不代表司法覆核和法援服务被滥用,而且,法援的酬劳一般低于私人执业的收费,过程冗长复杂,加上很多案件涉及政治,不少律师都不愿意接。
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认为,近年法援服务之所以屡被批为“诉讼提款机”,主要源于2019年反修例风波。根据资料,截至今年8月,法援署就反修例的刑事案件共发出1,056张法援证书,当中涉及共311宗法援个案。更有声音指,很多已获批法援的被告会通过“612基金”拨款聘请第二律师代表。
负责监管法援署的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梁永祥曾回应指,对于刑事诉讼,只要申请人符合资产审查,法律援助不分种族,不分政治立场,只看资产数目。而基金为反修例示威者提供的第二位大律师,通常为工龄或经验较浅,未符合获委派法援案件资格的大律师,有关法律代表并非由法援署委派,不会为公帑带来额外负担......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295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1年12月13日)《法援不应沦为“诉讼提款机”》。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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