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国制裁法》势在必行 然而须慎思而行
撰文: 01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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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北京闭幕,委员长会议决定暂时不表决《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决定草案。消息传出以后,有不少声音表示,在香港实施《反外国制裁法》无可避免,问题在于细节层面,尤其是如何确保陆港之间的机制能顺利处理反制裁,以及怎样平衡各界利益及顾虑,等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早前曾表示,外国对香港实施制裁并不合理,更涉嫌违反世贸规定,当局必然要提出反对,而国家订立《反外国制裁法》亦是有理有据。然而,当局亦需要顾及商界及外资的反应及疑虑。
石中坚将在本文想客观地提出对《反外国制裁法》的几点隐忧,以及就着应当如何推动《反外国制裁法》提供一些建设性建议,望能供各方持份者参考。石中坚的的基本立场是,在香港落实《反外国制裁法》天经地义,但在细节、沟通、表述及整体执行机制层面上,应当更适切地反映出对隐忧的回应,以确保整体而言对香港、对国家利大于弊。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280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1年8月30日)《《反外国制裁法》须慎思而行》。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