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反思《苹果日报》结业
《港区国安法》生效一年。《苹果日报》高层及相关公司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起诉,创办人黎智英在囚,《苹果日报》结业,不少人感慨中央已不容许“异见”存在。诚然,在任何政体和管治者的视角下,所有鼓吹外国干预和煽动的机构,无论是否包裹著“新闻自由”还是“言论自由”的外衣,都属违法,因为没有一个政府会容许以分裂国家和危害公共秩序为目的宣传。然而,部分市民还是跌入《苹果日报》及黎智英所描绘的浪漫民主当中,以为他们追求的“民主选举”甚至“外国制裁”,等同于美好的生活与未来。其实,这个结局正好让我们扪心自问——比起盲目地祟拜西方民主政体,什么制度才能更有利于香港社会和普罗大众,更加接近“良政善治”?我们该怎样面对《港区国安法》下的香港,该怎样在表达自由和国家安全之间取得平衡,又该怎样避免跌入不切实际的政治幻想当中?
“盲追自由”背后的控诉?
说起“良政善治”,我们很容易会想起港英时期的“麦理浩时代”,以及被指奉行“威权主义”的新加坡。前者在“六七暴动”之后,“大刀阔斧”地推行民生改革,建设新市镇、设立廉政公署、兴建公共房屋、改善社会福利制度,成功化解累积已久的民怨,逆转管治危机。而后者,自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独立建国,长期维持高效的社会管治和经济发展,带领社会走过金融危机和结构转型,开创了有别于“民主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
两者不乏共通之处,均以实用主义为管治核心,没有西方政体所强调的“自由民主”等意识形态枷锁。港督是英国政府任命,且在香港大权独揽,奉行带有专制色彩的绝对行政主导,亦设有监控社会的“政治部”——英国安全局设立的“驻港分局”,对有潜在颠覆或危害的社团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和拘捕;而新加坡虽然仿傚英国行议会民主制,容许反对派的存在,但几经选举仍然由人民行动党执政,对公民权利亦设有颇多限制。
单从“言论自由”来看,新加坡可谓有著东南亚国家中最严厉的管治法规:《诽谤罪》、《公共秩序法》、《煽动法》、《防止网络假信息与网络操纵法》,不容许集会、不容许市民在网上打政治性的“擦边球”、不容许市民发表煽动性言论。即使在网上转载“不准确”的新闻,亦有可能被政府提告,要求删除贴文或面临刑罚。
有趣的是,这样一个“不自由”的国家,却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成为不少港人移民的“理想乡”;而“专制”的“麦理浩时代”,亦成为港人念念不忘的“黄金时代”。这难免令人质疑,港人争取“民主”、呼喊“自由”的潜台词,控诉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人一票的选举?是毫无底线的表达?还是人人安居乐业的生活?如果是后者,有了前者就能达到吗?如果不能,真正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当香港的管治者未有正视积习多年的深层次矛盾,也无法落实有利于社会大众的长远规划,看不见出路而又积怨多时的市民,难免误以为唯有“普选”和“自由”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能药”,而忽视了两者并非必然联系。
美国虽有令港人趋之若鹜的民主选举制度,却在贫富悬殊、种族不平等、中产阶级衰落、学生“负债”、经济衰退、资本无序扩张等问题极为严峻之际,选出如特朗普般的“狂人”,尽管嘴上承诺解决社会、民生问题,实际上却将一切社会矛盾都归咎移民、外国,而从没检讨美国自身问题,结果在任内四年将民粹主义推向高潮,导致整个美国撕裂。
相对之下,新加坡同样在2011年面对众多的民生问题——住屋、医疗、交通配套跟不上人口增长,市民的不满情绪导致作为执政党的行为人民党在2011年的大选中失利,仅获60%的得票率。但总理李显龙愿意从挫败中放下身段道歉,在大选翌年启动全国对话,成立“全国对话委员会”,邀请社会各界就国家发展政策发表意见,亦有为此设立“我们的新加坡全国对话”(OurSGConversation)Facebook专页和网站,正视施政错误,弥补官民关系,带领社会“再出发”,逐在2015年的大选中赢回选民的信任。
香港政府需要从“反修例风波”中反思管治思维,而香港市民同样需要认清唯有“良政善治”的务实实践才有利于社会发展,空有理想的言论,可能只是“投机者”的刻意煽动。
谨记“空喊民主”的代价
“民主”固然是个好东西,但我们也不应该无视历来的“民主教训”——世界各国在建立现代民主政体所经历的系列革命和战争:英国清教徒革命、美国内战、法国大革命后近一个半世纪的革命乱局以及战争,促使资本主义和议会民主相结合所,才让香港现有的“民主”和“自由”显得尤其宝贵。但是,所谓“成王败寇”,任何试图鼓励、推动激进政治以迫使政权让渡政治权力,一旦“失败”,必然要为行为承担后果。
即使是“制度外”以“非暴力”的形式,鼓吹改革和争取诉求,代价仍然在所难免。被抗争者奉为圭臬的梭罗所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指出,我们往往只取不合作运动和抵制的“外壳”,却没有从其“真正”的实践者——“圣雄”甘地的一生中,理解“非暴力运动”的文化内核。比起同为印度的革命家、激进主义者提拉克和主张暴力的萨瓦卡,甘地却从《薄伽梵歌》内的暴力中“超脱”,终其一身以内心作战场,视暴力和欲望为最大的敌人。而这种只作用于自身的“政治道德”,其凝固力却远超于先前的民族主义者和宗教主义者所能成就的,但他仍需要多次身陷囹圄,最终被刺而死。这些例子在历史的洪流中比比皆是。
但这是否意味著,面对强势政府,普众大众只能够“不闻不问”;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港人只能“躺平”面对?“躺平”故然舒服,不观看新闻、不理解政治、不谈论公共议题,而专心经营个人空间甚至是某些人的解方,所以会对社会和政治保持“沉默”。但比起在“无力感”埋起头来,更应该珍惜现有空间,并正确理解“一国两制”和中央治港思维。
正如早前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的研讨会中为“爱国者治港”原则定调,明确指出香港政治舞台不是要“搞清一色”,并提及中央政府“理解和包容”香港市民“对国家、对内地存在各种成见和偏见”。很多消息和分析亦都认为,当中央出手“拨乱反正”之后,将会在地方治理层面赋予香港更大空间,好让香港继续发挥“两制”的优势,做好“港人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