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ond】从离地到贴地的发债选项
《基本法》第107条规定,香港特区的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概括而言,这可以称为一项“顺周期”政策,即提出库房水浸时,政府便应该尽情挥霍;但政府出现赤字时,便应该勒紧裤头,尽快采取紧缩开支的政策,对经济和民生落井下石。
在《基本法》颁布三十年之后回望,或许可以说,这是一项“坚离地”的政策原则,难以配合现实经济的有效运作。因此,自回归以来,历任财政司司长皆想方设法,以更具弹性的方式演绎理财原则,避免受到《基本法》教条式的约束。例如面对历来最严峻的公共财政挑战,财爷陈茂波便毫不讳言:必须连年采取“逆周期”纾困措施,以支撑和重振经济。
让我们先转一转话题,看看在过去十年,历任财爷力推的“通胀挂钩债券”—iBond。
由于政府长期库房水浸,如何处理巨额盈余乃属“快乐的烦恼”。在这种背景下,特区政府仍要坚持发债,难道还要开拓额外的财政来源?
当然不是。刚好相反,前任财爷曾俊华正是基于库房水浸的“困境”,年年“派糖”最终变成一种政治包袱,于是便在2011年引入iBond,其后又在2016年推出长者iBond,为市民提供多一个稳健的投资渠道,避免手头上的港元不断贬值。
由于政府提供息率的绝对保证,令iBond变成稳赚无赔的投资,欠缺投资经验的市民自然趋之若鹜,形成每年皆出现巨幅的超额认购,人人皆可像使用提款机般拿些“甜头”。但想深一层,除了“加深市民对投资债券认识”这类空洞说法,政府在库房水浸的情况下发债,到底根本的政策理据何在?这和直接派糖本质上又有何分别?
事实上,无论是iBond或长者iBond,均只针对有一定闲钱的中产阶级,相反,没有积蓄的“月光族”则无法受惠。过往传统的派糖方式,只要在适当的设计之下,或许仍有一点儿财富再分配的作用,能适当地减轻无产者的生活负担。但iBond只一味向有产者倾斜,属于锦上添花的措施,因此,更似是为博掌声而为之。
今时不同往日,由于政府正面对历来最巨大的财赤危机,再次考虑发债的意义便大相迳庭。假如财爷仍愿意、或在不情不愿下,必须继续坚持“逆周期”纾困措施,同时又要确保储备维持在健康水平,则发债确是一个合乎常识的选项。但问题是,这亦会构成一种借贷度日的惯性,或会愈益偏离原来谨慎理财的原则。
由此政府实可考虑为发债赋予更积极的意义,令它变成一种具前瞻性、面向未来的投资策略。例如大可考虑发行“社会效益债券”(Social Impact Bond),来作为推动社会民生发展的工具。这类债券最早在2010年于英国试行,由政府为社会公益产业向民间集资,相关业务本身虽无法产生直接经济利润,却能产生社会效益、减低社会成本。事后政府方会根据独立评定的效益指标,向投资者提供相应的回报,实行“按效益付费”……
上文节录自第248期《香港01》周报(2021年1月11日)《从离地到贴地的发债选项》。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