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总之乱的启示:我们离理想的问责文化有多远
审计署《第74号审计报告》4月出炉后,负责监管报告的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曾于5月16日起展开聆讯。不少议员相当关注审计报告狠批香港足球总会在管理上的漏洞,包括部份足总委员经常缺席会议,历年平均出席率竟不足50%,情况极不理想;更有董事局委员在过去四年间,连一次会议都未曾参与。而应讯的足总代表也不时语出惊人,无疑加深“足总之乱”的公众印象。若要追溯起来,尽管审计署审完又审、骂完又骂,但特区政府及公营部门却鲜有人因而受罚。
引咎下台非必然结局
以上各情况,均揭示足总内部出现严重的管理弊病。例如,足总曾多次违反规定,未有依足程序指引,于每年召开不少于四次会议,又未有确保旗下各委员会的人数符合指标。故帐委会审讯期间,有议员多番炮轰足总,批评其监管工作上的粗疏,间接纵容委员们漠视责任,有如将委员会视为虚设,令足总丧失公信力,批评贝钧奇等人需要为事件负起责任。
对此,帐委会副主席梁继昌表示,不少市民对于“问责性”的理解,均会认为部门表现不理想,便一定要以“问责下台”的方式回应,势要逼得他们引咎辞职才收货。然而,他解释,审计报告所强调“问责性”,一般情况下都只要求部门纠正错误,并非需要引咎辞职这么严重。
问责不止一种形式
审计署纵然先天不足,没有监督政策和问责权,惟在一定程度上,它也能呈现“问责性”。梁继昌举例,于2013年的审计报告中,便曾披露前廉政专员汤显明领军时期的廉政公署极为腐败,多次纵容下属以违规方式处理开支。事件引起全城哗然,即使律政司最终仍以没有合理定罪机会为由,不起诉汤显明。不过,事件曝光后,汤显明退休后的仕途诸多不顺,不似其他高官般再被委任要职,变相也是“问责”的一种。问题是,各个政府部门当中可能也存在不少“小懒虫”,他们虽然不似汤显明般腐败,但也未能好好履行职责,才会导致诸多问题屡劝不改。
汲取教训、改善问题是问责目的
《香港01》早已多番强调,问责文化的重点在于“担责”,即是问责的本质在于寻找错误原因,并让管治团队能在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而解决问题。当然,无可否认,选择下台的做法无疑也能反映一定程度的“问责性”。然而,若凡事只懂得以“下台”方式应对,而不进一步思考如何改善问题,此举只不过是一种毫无价值的管治表态,对于每位市民的福祉来说,未见得能带来好处。
上文节录自第222期《香港01》周报(2020年7月13日)《足总之乱的启示:我们离理想的问责文化有多远》。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订阅周报,或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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