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审计报告欠阻吓力 审计署形同虚设?
从1999年开始,审计署每年发表两份衡工量值式报告,以监察公营部门表现及公帑运用情况,并提出改善建议。《香港01》统计历年报告发现,截至今年4月发布的《第74号报告书》,合共有101个部门被审计了743次,当中教育局被审查的次数最为频繁,一共被审计多达35次,为众多被审查的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之首。受审部门通常回应指“接纳审计署建议”,多年来屡劝不改却又毋须问责。特区政府的“问责文化”久未成型,“意见接受,态度照旧”的官僚之风自然难以根除,难怪审计署只能沦为“无牙老虎”。
同一问题“审完又审”
以今年4月发布的《第74号报告书》为例,当中指出地政总署对短期租约管理不善,而有关问题早于2006年的审计报告中被批评过一次。除此之外,二十一年来被审核过27次的食环署,甚至三度出现“管理街市不善”问题—审计署曾于2003年、2008年及2015年的报告中,重复指出食环署辖下街市空置率高,批评署方未有评估街市的市场经营能力,又建议关闭高亏损的街市和熟食市场;不过,署方完全置之不理,令亏损金额由2007/2008年度的1.6亿元,增加至2013/2014年度的2.38亿元。
帐委会成主要监察人
自1999年起,审计署每年都会定期向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帐委会能够因应审计报告内容,再决定是否进行公开聆讯。然而,《香港01》翻查过去官员出席帐委会的表现,发现各部门回复委员会质询时,所给予的答复都大致相同,当中较常出现的,便有“全速进行研究”、“接纳审计署建议”、“会仔细研究建议”等等。
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副主席梁继昌以“越南难民”的例子作为补充,表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越南船民因躲避战乱而逃到香港。而联合国难民署于1988年与港府签订协议声明书,承诺会向港府支付所有收留船民的相关开支,款项高达13亿元。然而,相关款项至今仍未缴清,拖欠更足足超过三十年。对此,梁继昌表示追回款项难度甚高,同时更涉及外交层面,惟他强调,帐委会作为主要的监察者,直至今天依然督促着保安局,绝不容许任何“不了了之”的情况发生。
署方只向特首负责
梁继昌慨叹纵然《基本法》第58条订明,审计署是独立工作,只对行政长官负责,惟当局在处理一些敏感事务上,也会有沦为“鸡肋”的时候。他举例,当审计署有意调查纪律部队的表现时,基于后者的工作性质敏感,故署方只能将检视方向收窄,往往局限于“资源分配”、“社区教育”、“内部行政”等领域,几乎未曾涉猎到较高敏感度范围,包括执法部门的“行动”表现等等。
此外,审计报告所提供的阻吓力确实也未如理想,特别是多年来都未曾有任何在职公务员或问责高官曾因审计报告的批评,而在任期内受到责罚。
上文节录自第222期《香港01》周报(2020年7月13日)《审计报告欠阻吓力 审计署形同虚设?》。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订阅周报,或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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