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对香港政局影响的迷思

撰文: 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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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时候,港人本来有机会自行(而非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当年就23条立法而提出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有三点尤其突出,显示当年的中央及董建华政府与如今强硬作风对比,对港人采取较为怀柔的政策:第一,当时政府加入公众利益抗辩理由、取消警察入屋搜查权等,在执行层面上让步;第二,政府多次(包括在立法会报告)澄清及强调,裁定某人干犯叛国罪、颠覆罪等严重罪名,必须要“毫无合理疑点”,甚至不包括“标语、发电邮、令香港的交通停顿、绑架,甚或威胁杀害或残害某人”;第三,相关法例在操作层面普遍被视为并不适用于普通市民的政治言论,大致集中于防止香港政治团体与国外组织联络。
撰文:石中坚

当然,要一个骨子里充斥着对自由和政治权利等西方价值的追求的社会,在毫无准备下一下子接纳一条看来如斯“恶啃”的法例,自然具有很大难度,特别是23条立法对言论自由及选择政治代表权利的限制,触犯了不少港人的神经。政府当年在解说23条立法时,却没有以市民能够接受的语言或论点阐释以上几个疑虑,不少泛民议员则出于对中央的不信任,推动了一场非常成功的“反23条立法运动”,最终以自由党倒戈为压轴,令《草案》胎死腹中。

在部份港人眼中,中央在回归六年后便速速推行严厉的国安法,令他们对这个祖国感到无所适从;但若从中央重视的主权与宪制关系原则来看,港人虽然常常口里挂着“接受中央管治”,可连最基本的“投名状”都没有下过,又凭什么要求中央让香港实行“双普选”?自那时起,两者之间的沟通失效及价值观分歧便逐渐成为了香港政治的主旋律。推行23条立法的失败成为了中央心中的一条刺,也间接导致有关普选改革的倡议在港人与中央之间停滞不前,直至2010年民主党代表进入中联办谈判,才正式“破冰”。

当年23条立法甫一开局便充斥着政治偏见,升方剑拔弩张。图为当年市民包围立法会静坐的情况。(资料图片/Getty Images)

中央本来也许以为透过怀柔政策能够改变港人思维,促使港人民心回归,但去年的反修例事件将陆港矛盾推至一个能够危害到国家稳定安全的层次。建制派过去二十年来的不作为必然也令中央颇有微言。在中央眼中,维持国家安全本来是天经地义要做的事,而且寄希望予香港政府与建制派,可是他们却因害怕“枪打出头鸟”又或是在选举中被狙击,把23条立法一拖再拖,拖到中央把国家安全视为香港燃眉之急的问题的地步。

任何稍为理解中央思维的人(包括泛民议员在内)都会知道,作为一个集权协商式管治的国家,中央没有任何实际利益原因去拒绝为自身国家安全立法。故此,23条立法非但是香港的宪政责任,更是港人回归中国后必须面对与接受的政治现实。

我们可以推算一下中央出手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需要在现有法律制度下能够惩处“引清兵入关”的极端政治主张,更需要方法去分割崇尚暴力抗争的“勇武派”与合理合法和平示威的“和理非”。从制定“港版国安法”决定要点来判断,中央及政策设计者希望此方案能够有效禁止外国资金流入支援港独等极端势力、堵塞现有关于煽动等法例的漏洞,以及确保香港将来推行任何改革或改变,都能以对国家安全抱有基本尊重为前提。

2020年5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资料图片/美联社)

国安法不是洪水猛兽 但疑点隐忧必须回应

两周前,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港版国安法”,香港即时风声鹤唳。当然,如此“重击”必然令不少港人难以一时三刻接受,所以更需要各方全方位探讨及修订此条例,以确保中央与香港的利益同时得到保障。

坊间有不少人忧虑“港版国安法”或会损害自身的言论及表达自由,例如担心“六四”集会等民众集会示威会受到限制,又或是忧虑自身过去或未来有关政治及批评中央的言论或被追究、禁止,甚至担忧香港将会变得如内地一样,成为一个“政治正确”凌驾一切的公民社会。

有不少坊间声音也说,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安法。如果你在美国国土策划暴力抗争行为,美国总统有权力对你使用武力,更可以控告你违反国安(当中当然有不同的判罪及控罪,因情况而异)。不少建制派议员也在人大通过制定“港版国安法”后公开表示:有了安全,才能谈自由;有了稳定,才能帮助社会发展。个别人士更积极表态,称任何反对“港版国安法”的人士其实都必须参考国安法公布文件里提到的监管或惩治的行为,才能意会到“港版国安法”相比起内地《国安法》更能扣紧香港民情,反映出普遍市民对批评政府言论自由的遵守及尊重。

特首现身支持国安法的摊位。(资料图片)

可是,以上这些官腔的言论未必能够发挥澄清的作用。有些人担忧“港版国安法”会导致香港“以言入罪”,也有人认为在“港版国安法”下,参与和平集会也会被检控。这些广泛而普遍的担忧固然可能源于不少港人对中央现今的治港方针政策一知半解,但某程度上,这也与建制派及传媒普遍对法例的解说不足、从而导致对中国法制心存畏惧之人偏见渐深有关。

也有人说,中央这次出手,乃是为了压制香港言论自由,破坏香港法治,促进香港“内地化”。但以现实角度反问,中央到底要在香港确立什么样的管治?令所有批评本地施政及政府的香港人噤声,对中央到底有何利益?抓大放小,从来都是中共自建国以来的务实原则,换言之,中央关注的是“大”的原则性问题,而非处处针对“小”市民。对中央来说,“一国”绝对是大原则,如果不是迫于无奈,不会蓦然将内地执行那一套的其中一部份(而非全部)套用在香港身上。

然而,中央必须明白有需要正面回应香港市民的忧虑,不能依赖建制现有的官腔答案滥竽充数。其实绝大部份香港市民不是因为干犯了什么逆天大罪而害怕,而是感觉不到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如果中央官员能考虑到港人这些顾虑而作出详细解释,也许能令“和理非”的温和泛民重新接受在建制里发声,而非试图推翻系统、被归类为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帮凶。若中央能够兼听港人声音,多点采纳有关条例执行及定义上的大众意见,相信“港版国安法”对香港社会的负面观感冲击,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逐渐消退。

其实绝大部份香港市民不是因为干犯了什么逆天大罪而害怕,而是感觉不到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资料图片)

国安法不是法治终结 而是重建法治的前提

“和理非”示威者、批评政府或国家者并没有破坏法治,任何法治社会都应该容纳这些反对和批评的声音。可是,在反修例风波中,确实有一小部份人采用极端暴力,令市面人心惶惶、一片混乱。警察强硬执法,成为暴力事件的“催化剂”,导致“和理非”人士不愿意跟暴力“割席”。

警察是受害者、普遍港人也是受害者,害了香港法治的,是缺乏担当的管治精英,是崇尚暴力抗争但似乎没有反思后果的人,是那些不断怂恿年轻人为了一时意气而走上街头的政客及KOL。

去年1月初,中央通知各地“两会”代表需要参与“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当中提倡的正是要各地干部以“底线思维”抗逆外来刺激。站在普通市民角度来说,“港版国安法”有助和平理性示威的市民与暴力破坏香港的人士作出明智的切割。理论上,普通市民根本不会触犯条例针对的行为。

警察是受害者、普遍港人也是受害者。(资料图片)

有不少市民担心,中央会不会向香港司法制度施加压力,导致司法制度滥告市民,剥削市民最为基本的公民权利?但再以现实角度反问:如果中央真的要“以言入罪”,为何需要劳师动众动用“港版国安法”做这件事?现有香港的法例已足以“以言入罪”,但香港的言论自由仍然比其他不少地区来得宽松。反之,当市面情况在“港版国安法”通过后得以平静,绝大多数支持示威的人士慢慢恢复理性对话,届时香港必然能够重修市民对法治的信心,让法治能够重上轨道。

泛民议员是时候与暴力割席,并将港人对“港版国安法”的疑虑以建设性的语调和态度带给中央。民主派议员作为对政府不满的选民的官方代表,本来应该担当反对派市民与中央之间的桥梁,而并非为了争取观感与“出位”而武断行事。同时建制派也必须“有话直说”,不能为了取巧或取悦中央而不将香港民情准确报告。

“港版国安法”通过已是势在必行的现实,泛民和建制的政客都应当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将有建设性的建议呈交中央,这才是作为政治人物应有的务实作风。

作者简介:

石中坚

一群对香港未来抱有希望的90后

相信香港必须自身从根本上改善管治

才能在环球政治中及中国崛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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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218期《香港01》周报(2020年6月15日)《国安法对香港政局影响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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