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如何兼顾国家安全与人权
去年反修例运动至今,当警方使用武力控制非法集会和“黑暴”时,便会引发“违反人权”的指控。 于美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的紧箍咒效应和“港版国安法”的现实之中,香港社会须思考如何兼顾国家安全与人权,避免走进因将人权凌驾一切而危害国家安全的误区。
撰文:黄伯农
其实这误区不是香港独有。去年反修例运动如火如荼之际,位于印尼最东端的西新几内亚(Western New Guinea)地区的西巴布亚省(West Papua)和巴布亚省(Papua)也爆发骚乱冲突,多人伤亡。年轻人在大学校园内与军警冲突,导致军警开枪和使用催泪气。 今年5月,国际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敦促印尼政府释放至少47名被囚巴布亚社运份子,认为他们有权以和平示威方式自由表达政见。
“人权观察”报道巴布亚社运份子被印尼政府控告“叛国罪”(treason)是因他们曾高举巴布亚独立旗帜,同时批评印尼政府不尊重他们的自由表达权利。这难免令人感到“人权观察”不但不尊重印尼的国家主权,也有支持巴布亚分裂主义之嫌。我们应如何兼顾国家安全与人权?
本文先交待巴布亚独立运动的背景,再以印尼华裔人权律师菲罗妮卡(Veronica Koman)的亲巴布亚人权倡议为个案,点出印尼国家安全和人权之间的张力,以及外部势力如何利用这张力削弱印尼国家安全。最后反省如何于维护国家主权的大前提下构思新一代人权观。
巴布亚独立运动背景
虽然同属“南岛民族”(Austronesian)* 的大家庭,印尼主体民族“马来裔-波利尼西亚人种”(Malayo-Polynesian)和巴布亚的“美拉尼西亚人种”(Melanesian)于语言、文化、社会组织和宗教上存有差异。印尼其中一个主体民族爪哇人于西方殖民前已发展出复杂的国家政体和商贸经济,具悠久书写文化传统,多数信奉伊斯兰教;巴布亚人口则以“臣仆关系”(patron-client relations)组织部落为主要政治社会单位,经济以农业为主。虽然他们大多数于荷兰殖民统治期间和之后归信基督教,但语言极之多元,未有共同书写文化。
*指大洋洲和东南亚以南岛语系为语言的族群,包括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汶莱、东帝汶等多个民族。
1945年,印尼脱离荷兰独立后,美国因不想时任总统苏加诺(Sukarno)投向共产主义阵营,遂支持印尼与荷兰于1962年签订关于西新几内亚领土主权的《纽约协议》(New York Agreement)。联合国自此正式承认西新几内亚为印尼国家领土不可分割部份。 1967年,美国矿业公司Freeport McMoRan于巴布亚南岸设立当时全世界最大金矿和铜矿。九十年代,巴布亚被发现蕴藏丰厚天然气资源,英国石油公司BP领先投资开采,中国和日本能源公司跟随加入。
上世纪七十年代,印尼政府实施跨省移民政策,鼓励印尼主体民族移居巴布亚,协助发展当地经济;另一方面鼓励巴布亚人口移居爪哇及其他较发展地区,促进跨民族融和。然而,由于巴布亚原住民的经济组织力量不及外来移民,地方经济渐被外来人口主导。经济发展不均逐渐构成巴布亚人所承受的社会不公义,成为巴布亚独立运动的深层次矛盾因素。
1999年,被指受澳大利亚暗中支持的东帝汶独立运动成功举行了公投,并在2002年于美国和澳大利亚公开介入之下正式脱离印尼独立。事件鼓动了巴布亚分离主义者于1999年向印尼提出独立公投要求。由于澳大利亚当时专注于相信有丰富石油资源的东帝汶的独立过程,美国又不想伤害自己在巴布亚的矿产利益,两国未有高调介入巴布亚独立运动。2006年,为了向印尼保证往后会尊重印尼主权和不支持分裂活动,澳大利亚与印尼签订《龙目条约》(Lombok Treaty)。然而,巴布亚分离主义已触碰印尼国家安全底线,印尼政府除了以宗教政策尝试使巴布亚人口改信伊斯兰教外,也对分裂份子和叛军进行清剿,造成人命伤亡和种族仇恨。有关印尼政府违反人权和种族主义的指控自此广泛散播。
有澳大利亚学者、智库和舆论便倡议澳大利亚须介入巴布亚危机,但实有以下战略考虑:
一、印尼和巴布亚地缘政治上属构成澳大利亚国家安全威胁的“不稳定弧线”(arc of instability)。澳大利亚对弧线国家内政的适当介入实合乎澳大利亚国家安全利益。
二、印尼已是全球第四大人口国,持续增长的经济和人口实力将使印尼成为全球十大经济体。如此下去,印尼综合国力将超越澳大利亚而改变两国关系,并威胁澳大利亚在区内的领导地位,澳大利亚需另谋别策去应对印尼崛起。
菲罗妮卡的亲巴布亚倡议
《龙目条约》后的印澳关系便再度恶化。2013年,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披露大量机密文件,指澳大利亚情报机构于2009年8月曾窃听时任印尼总统尤多约诺夫妇和内阁成员们共15天。印尼向澳方强烈抗议并撤回大使。
于这背景下,印尼华裔人权律师菲罗妮卡成为了澳大利亚对印尼新政策的工具。2016年,她于新西兰媒体发表关注印尼政府在巴布亚违反人权的文章,被国际注视。 2017年7月至2019年,菲罗妮卡赢得印尼国家奖学金负笈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攻读法律学硕士学位。 期间,她代表巴布亚分裂组织“西巴布亚国家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for West Papua)就印尼警方行使过的“过度武力”索偿。
2019年8至9月,巴布亚独立运动再次爆发,造成激烈暴力冲突。9月初,印尼警方正式以涉嫌发放假信息和煽惑他人暴乱寻求拘捕菲罗妮卡。 为鼓励身在澳大利亚的菲罗妮卡回国,当时印尼国家人权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of Human Rights)曾公开为她辩护,称她只不过以不同观点提供资讯。 菲罗妮卡没有回国。五天后,印尼警方向她发出第二次传票,并透过印尼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向澳大利亚政府交涉,图引渡她回国受审。 印尼警方又指暴乱期间菲罗妮卡的银行户口有不寻常大量资金流动,并威胁若澳方不合作,便会透过国际刑警向她发出红色通缉令。虽然印澳两国于1992年签订双边引渡协议,但澳方坚持需由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作决定,并质疑印尼对菲罗妮卡的指控有政治动机,称引渡协议并不适用。
2019年10月中旬,澳大利亚国会人权次委员会(Human Rights Sub-committee)的议员与菲罗妮卡高调会面,她要求澳大利亚政府介入巴布亚危机和做更多事去停止冲突。 10月下旬,菲罗妮卡赢得澳大利亚人权奖Sir Ronald Wilson Human Rights Award,被澳大利亚媒体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嘉许为“西巴布亚违反人权中的光”和“向权力说出真相”。 今年2月,印尼总统佐科出访澳大利亚,菲罗妮卡与国际特赦组织公开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向佐科提出巴布亚的人权问题。
人权作为国际竞争工具
从以上个案可归纳出三点:
一、基于国家利益考虑,澳大利亚虽于2006年跟印尼签署《龙目条约》,承诺尊重印尼国家主权和不再支持分裂印尼力量,但近年印尼崛起引起澳大利亚戒心,怕印尼会挑战取代澳大利亚区内领导位置,遂以另类手段阻挠印尼崛起。
二、由于美英中日等大国在巴布亚已成经济持份者,澳大利亚很难像东帝汶独立进程般说服美国支持巴布亚独立。于是透过印尼境内力量去强化巴布亚独立运动,间接使澳大利亚在与印尼的竞争中得益。
三、印尼华裔人权律师菲罗妮卡于这场国际博弈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澳大利亚与印尼之间的牌子。她在澳大利亚积蓄学术声望、政治影响力、媒体报道和享有盛誉奖项等,但其言行却伤害印尼国家安全,为澳大利亚国家利益服务。对澳大利亚而言,菲罗妮卡的人权倡议抽着印尼国家发展的后腿。
我认为,于国际竞争激烈的形势之下,人权倡议须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利益的框架之下运作。不然的话,即使未必出于本意,亦容易被外部势力所利用,助长分裂主义、伤害国家发展利益和危害国家安全。未来人权工作便不应单以自由主义价值观为倡议,应转而以切实改善社会不公义去改变结构性物质现实,消除那些正在分化境内各种族和各阶级的深层次矛盾,并于“同一屋簷下”的国家安全大前提下倡导以社会公义为本的新型人权观,拒绝分离主义和暴力。人权工作者更要有能力去洞悉和警惕外部势力以自由主义价值观去干涉别国内政的真正战略意图和掩饰手法。
作者简仲:
黄伯农
英国巴斯大学政治、语言及国际研究学系副教授
上文节录自第216期《香港01》周报(2020年6月1日)《国安立法应兼顾五点 助“一国两制”化危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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