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港大法学院长谈国安法(下)──忧政治恶化,织法网自保
23条立法是香港不可推卸的宪制责任,故讨论其是否要立的问题毫无意义。因此,相关讨论多集中于立法时机。有人认为应等到社会氛围、经济环境稳定向上时提出,也有人认为民意已低无可低,趁着眼下形势解决也无不可。对此,傅华伶认为,23条立法在社会上已经制造了很多恐惧,在恐惧的氛围中立法肯定不是好的选择。因为恐惧和理智是相反的,恐惧的时候大家只会想到最坏的一种打算。然而,对于立法一事,若只剩下害怕,只想最坏的打算,那对就事论事的讨论、对将来的思考,就失去了意义。
承接上文:与港大法学院长谈国安法(上)──只看到恐惧,何以谈未来
傅华伶表示,如果反对是源于恐惧感,恐惧便是源于不信任。一是对中央政府的不信任,2013年起内地人权律师被抓捕、检控的事件令社会惶恐不安,加上2015年以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恐法》等陆续出台,令港人担心“这一套”会被搬过来;二是对“两制”失去信心,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早前在访问中表示担忧23条立法可能带来“以言入罪”,他认为现有法律已有针对真正危害国家的行为,是否要将一些言论也“变成刑法”是问题所在,现在都对这个问题保持回避,是怕将两个制度的分野摆上台面。
《基本法》第23条是通过对《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社团条例》中部份条文的修订,以及为相关、附带及相应修订订定条文。此条文引称为《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本地法律修订被加上了国家安全名称后,政坛中的各方将其作为自己的政治话题“炒”了起来。支持23条立法的一方不解释其本质,甚至提出不经本港立法程序,直接在港实施—对此,傅华伶表示,作为一个会全面影响香港法律程序的法例,最好方式还是本地立法,盲撑的做法只会令民众更为抗拒。另一方面,反对派顺势将其形容为可怖“恶法”,借机争取自己的政治利益。如此一来,双方一齐将立法问题复杂化、敏感化,甚至妖魔化。“很可惜,被扣上这么个可怕的帽子,但有多少人真正看过当年的草案呢?(话题)炒来炒去,只会让大家愈来愈抗拒,形成固定思维。”他摇摇头,无奈地笑。
担心政治恶化 编织法网自保
在某次访问中,傅华伶被问到中联办发声是否干预了香港事务,他表示此事的本质已脱离了法律层面,政治经济变化时,很多事并非只是法律所争论的问题。今次重提23条,傅华伶表示:“没有这个国家安全的立法,我们照样也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这跟23条立法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认为很多政治经济上的社会发展,跟法律、立法程序本身并无太多直接关系,“实际上没有23条,我们的这些刑事条例也始终都在,没变过。所以对权利、自由的保障最终要靠政治的保障。政治秩序恶化了,法律自然也会失效,做不了什么了。”但无可否认,香港今日的局面,离不开迟迟未能就23条立法的关系,香港甚至到了无数人所言的“奄奄一息”地步,到底谁该去负责?以后又应该怎么走?
“可能是我们前些年走得太顺,都不愿谈不想谈的事。现在这些积压的事情像火山一样爆发了—总有一天会爆发的。但也许是好事吧,不能再逃避了。”傅华伶表示,走到今日这一步,在香港居住生活的每个人都有责任,“报纸上常看到‘今天是香港最黑暗一天’,但我们都知道,黑暗未必最黑暗。但当语言都用到了尽头,再发生更恐怖的事时,就没有语言去描述了。我们想像不到更坏的什么,昨天也想不到今天会怎样。”但当被问及是否对未来感到悲观时,他解释,说这些不是因为未来充满未知就什么都做不了,反而更应该利用目前最好的方式—法律,来织成一张保护网。
“现在大家对23条的要求是要有100%的保障,否则就拒绝思考这个问题。但我觉得100%的保障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倒不如去面对、谈一下,画一条线,并画得尽可能清楚,接受某种程度上的限制,以预防、抵抗更大的风险。”傅华伶认为,就如现在疫情中外出会有被感染的机率一样,风险存在于任何时间、任何事情,且难以预测。面对现下问题及整个政治局面,最有效的防范对策就是要有一定的法律框架:“现代人类社会中最好的防范类似风险的做法就是通过法律,通过一种制度去规范下来。大家通过法律就会明白哪些是风险、哪些不是。法律的作用就是这样。就这一点来说,很多人也会觉得23条(立法)是让风险可控也更能预测的最好方式。”
也许正如傅华伶所言,不谈不想谈之事已成了社会普遍的默认做法,但时至今日,当尘封了六十八年的“煽动罪”被激活并开始使用时,就不得不去面对了。3月26日,中西区区议会主席、民主党区议员郑丽琼因“涉嫌干犯法例第200章刑事条例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警方拘捕。“以前觉得太遥远,(煽动意图罪)只是躺在《刑事罪行条例》中而已,没人会用的。但现在竟然拿出来用了,我们能做的就是去修改它、完善它。”傅华伶认为,相较而言,2003年的草案反而比现有法律更大程度上保障权利。他早前在其他访问中也表示:“现在开始尝到苦果,政府认为23条立法的空缺提供了适用更严苛的法例的理由。”
陈文敏在早前的访问中指出,“冲突是肯定的。因为两套不同的制度里,大家的基本价值不同。大家尊重彼此,你不要将你那套放到我这里,我也一样,这就是‘一国两制’的初衷。但一个走社会主义,一个走西方的自由主义,两套东西根本完全不同。”对待“两制”,傅华伶主张“寻找共识”。他忆述在之前的活动中,有律师曾表示“我们只有一个香港,失去了就没有了”,对此他认为,或许大家都未意识到香港之于中国的地位变化:“回归时,按照经济总量,中国当时约有‘四个香港’,现在可能有50个,将来也许就会有100个。那么我们的自我意识在哪?我们喜欢自己的制度、生活方式,并想尽量去维持,但如何去维持?就要找到一个共识,比如大家都希望的—法治。”傅华伶相信,中央也知道法治和自由的益处,以及由此带给香港经济上的好处,因此本港制度不会被轻易破坏。
立法会议员朱凯迪曾撰文提及中央和香港的“攻守策略”,指香港擅“守”不擅“攻”,对北京任何会侵害到本港自由度的行为“反应很快”。然而问题是,“反应快”是好事,代表大家明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在忧患面前,要主动、积极去应对,毕竟一味地边等待边担心,换来的只有滚雪球式的恐惧,而“主动出击”,剥茧抽丝地找出问题所在并利用现有“武器”做好自卫,才能令问题得以解决。来到当下这一刻,人人惧怕的23条立法,或已成为与新法回旋的最后“武器”,在最大程度上争取自己去定义其中各项内容。
重建互信 也需妥协精神
这张“安全网”之所以是“网”而不是“墙”,傅华伶解释是因为网可以流通,而墙会完全堵死。将陆港两地完全隔开,无论在政治还是经济民生层面都是不现实的:“用一张网,把会违反‘一国两制’的东西拦截在深圳关口,进来的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个网就是《基本法》。但要注意的是,这张网是双向的,阻拦的同时也要给它进来一些东西。”他还指出,对于“一国两制”要有信心,起码现在其依然是香港赖以生存的制度,也是能最大程度保障港人所争取权利的制度,中央一天不说收回,此制度就可以走下去。“我从来不觉得2047年是一个底线。2047年可能就是明年,但也可能永远不会到来。”对于2047年的担心,一直都在。“为什么我们的路愈走愈窄?不同立场的双方都会把手指向对方—是你们做的。我们都该在自己的范围作出反思。指摘对方很容易,但只会走入一个僵局。不如想想这剩下的二十几年应该怎么做。五十年之后呢,想要怎样的香港?”
内地公民记者、人权律师被抓捕控告甚至“被消失”的一起起事件,都将这样的恐惧蔓延至港,出于同理心,大家也人人自危。然而,在“高度自治”下,香港有自己的政治制度、法律及特有的社会运作。因此,傅华伶认为在内地出现的事情目前不会在香港出现,既然有着“两制”的设计,就说明内地的一套制度不会过来。在两制的框架下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人对自身的提醒,但远不至恐惧。正如他所言:“如果只看到恐惧,我们就失去了谈将来的资格和条件。”
上文提到的“网”是双向流通的,意味在抵御不想要的东西时,也要相应地接受一部份。傅华伶认为社会缺乏妥协精神,“社会能不能形成一个共识:我们想要一个怎样的社会?不是说理想的社会,因为对于理想社会,我们会画一幅美好的图。但要有第二幅画——我们愿意达成什么样的妥协?我们让步之后想得到什么?什么样的交换对我们来说是值得的?这些都值得反思。”他提到曾看到很多年轻人举着“不自由,毋宁死”的标语,在他眼裹,这固然很浪漫,但社会还是要往前走,“得到”的同时也会面临相应的“失去”—说到底就是一种交换。“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集体的智慧,我们的社会面对这个挑战,也要去思考怎么回应人大提出来的一些担忧。”这可以说是“自保”,也可以称之为“策略”。
“这个社会需要信心、需要自信、需要一定的策略。最勇敢、最难的不是去死,社会缺乏的不是勇气,而是在勇敢的同时做到一定的妥协,迫使对方来对话,以达成自己的交换。而且,自己能够愿意去参与这个对话,这才是最难得的。”傅华伶说。
上文节录自第215期《香港01》周报(2020年5月25日)《谈“港版国安法”和23条——只看到恐惧,何以谈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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