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牌.深度】失却“传媒专业” 谈何以“记者”作为志业

撰文: 郝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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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记者这个职业,想出来报道事实。”当被问到为何要做记者而不是参与者时,13岁陆同学这样回答。5月10日在尖沙咀海港城网民发起的“和你Sing”行动中,“深学媒体”一名13岁和一名16岁的“记者”受警察截查,被质疑为“非法童工”并带回警署后获释放。从警察执法争议到未成年人保护,再到新闻行业内部的反思,此事引发了各界的热烈讨论。越来越多年轻人立志成为记者。然而,作为“后浪”的年轻人,在“人人可以做记者”的时代,如何找到自己的定位,而又秉承专业地实现抱负呢?

5月10日,“深学媒体”一名13岁和一名16岁的“记者”受警察截查,被质疑为“非法童工”并带回警署后获释放。(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当志向变为职业 如何做到专业

陆同学在访问中表达了对“记者”这个职业的尊重,也明白自己“做紧记者嘅嘢”与事件参与者的不同之处。不难看出其有着做记者的志向,对此身分有著认同感,也不难看出,陆同学其实想做的,应该不止于“人人可记者”的记者,而是一名专业的记者。记者在香港从来就不似律师、会计师、医生,有考牌和专业资质要求,甚至都不受到学历和所学专业的约束。随着时代的变迁,此职业也不再集中于大型新闻机构中的记者群体,而是将范围扩大。独立记者、公民记者、新闻机构记者、网媒记者、自媒体记者……各种形态的记者从不同的面向,将不同角度的讯息和阐释呈现给受众。

既然人人都可成为“记者”,职业记者的“专业性”,还有无可贵之处?

“记者”二字,说轻,可无门槛人人参与;说重,也意味着沉甸甸的操守和素养。“记者”指的是,媒体从业人员中,专门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是职业,也是专业。若暂能以是否以记者为全职职业也划分职业记者,但对于不同形态的记者,却无法定义哪些才是“专业记者”。然而,专业的职业素养是新闻记者之“必须”。也就是说,作为专业的记者,只有一腔热血和无所畏惧,是远远不够的。拿着一部手机直播现场并加入解说,拍到第一现场并发布至社交网络——如果这是记者,那何为“专业记者”?

拿着一部手机直播现场并加入解说,拍到第一现场并发布至社交网络——如果这是记者,那何为“专业记者”?(资料图片)

社会运动中,很多年轻人为报道真相,实践公民义务或表达对社会事务的关心等原因,以“记者”的身分走上街头。这固然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丰富和新鲜的视角,为事情的真相展示了更多的面向,但其“专业性”也屡遭质疑。

《立场新闻》资深记者陈朗升早前便发文对现下学生记者、义务记者涌现的现象,作出“过来人”和专业从业者角度的解读。他提醒,“记者”因满腔热诚走上新闻前线时,要保持客观中立,忠于事实,不偏不倚。但如何将自己抽离出事件本身,对于年轻人而言却并非易事,甚至他自己在每次直播、报道后,也会反思自己行为是否恰当。有著多年主流媒体从业经验,现为《志》创辧人的关震海也表示“记者”无需门槛和界线,他本人对“记者”的评判标准是:“会不会放公众利益在第一位。如果拍出来不合乎你的政治取态,但真相事关大众,你会愿意公开出来。”同时他也表示,陆同学要在考虑自己安危的同时,也需多了解新闻的本质、采访和呈现的方法。毕竟追求真相从来不止在现场,还有背后很多的工作。

作为合格的“新闻从业人”,还要具备将碎片化的信息集结消化、分析整理的能力。(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那么,在人人都可成为记录者的当下,专业记者应何去何从呢?专业而言,对记者的要求不仅仅是记录现场,作为合格的“新闻从业人”,还要具备将碎片化的信息集结消化、分析整理的能力。除讲清楚新闻要素中的When(时间)、Who(人物)、Where(地点)、What (事件)和Why(原因) 之外,更要关注“背后的工作”——How,即挖掘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事件,并将其通过系统的科学材料和客观的解释、分析、全面而深入地呈现。这就要求记者运用解释、分析的方法,从历史渊源、因果关系、矛盾演变、影响作用及发展趋势,这样的形式也是现常见的分析、调查式报道和新闻专题报道。尤其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接收的讯息已超负荷,更需要透过现象去探究事件背后的本质,帮助社会有更深刻的反思。或许人人都可以是记者,但并非人人都是专业记者。

“前浪”之言,“后浪”仍需努力,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一腔热血与无惧无畏也许可以驱使人们走上记者的职业道路,但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才会催生出更多的“职业认同”,令这个职业成为有认同感甚至自豪感的“志业”。无论是新闻机构记者还是民间记者,以此行业作为“志业”,是基于做到了“专业”,也源于其监督公权力、揭露不公义的使命感。然而这些并非只是记者的责任,每位人人有责。这是否意味着,以记者作为志业的从业者,与普通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的市民并无区别?

港府新闻处对传媒作进场及采访安排做出调整,从以前“不会向网媒发放采访通知”到2017年将新闻发布系统登记用户扩大至除注册印刷报刊和期刊、电台、电视台及新闻通讯社以外的纯网媒。(资料图片)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苏钥机早在2017年撰写的《报料人、公民记者和专业记者》一文中就已指出要厘清其角色与权责,他认为专业记者是受雇于新闻机构,有采访报道的一些“特权”,同时要遵从新闻专业守则,向公司及受众负责的专任记者。专业记者享有的一般市民无法享有的“特权”,也必定伴随著责任和义务。所谓的“特权”,指的是监察政府的“第四权”,同时也就肩负着代替市民监督公权力的重大责任。即使在《警察通例》和《警察程序手册》中也有对传媒在现场工作的指引,指出记者在罪案现场的职责和身份,与一般市民有分别,规定警务人员要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也就是说,在封锁的执法现场,记者也需在场以监督警务人员的执法行为。

另外,即使是十分关注公众议题的市民,也无法以个人名义采访政府官方活动。而传媒不仅可以,且对其包含范围也在逐渐放宽。政府新闻处对传媒作进场及采访安排,亦应信息时代的传媒界变化需求做出调整,从之前“不会向网媒发放采访通知”到2017年将新闻发布系统登记用户扩大至除注册印刷报刊和期刊、电台、电视台及新闻通讯社以外的纯网媒,但须符合:“定期于网上报道新闻的证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闻平台;最少有一名编辑和一名记者;及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注册。”当时虽有学者提出的将校园媒体也纳入其中的建议未被当局采纳,但相信日后也会有所进展。

尽管不同形态的记者扮演着各自不同的角色,但其对专业记者的要求却一直都在。在YouTube平台上讲自己观点的不全是“评论员”,在部落格上发文的也不能都称其为作家。在鼓励参与、鼓励表达的时候,也需要对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专业上的尊重。这样的尊重也提醒和鞭策著想要加入记者行业的“后浪”们:成为记者或许并不难,但做到专业甚至将其作为志业,却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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