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四】海丽邨罢工带来改变 政府新措施能否消除剥削?

撰文: 张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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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制度如此剥削工人,前线工人不是没有反抗过,海丽邨罢工之后社会对外判工人的境况有了更直观的印象。在此后政府亦修改招标标准希望能消除剥削。

政府长年高举“成效为先”、以市场思维解决公共服务问题,把服务外判之余却缺乏监督,间接导致广大外判工遭剥削。这些工人大多年纪较长,面对承办商往往缺乏议价能力,但当压迫实在难以忍受时,工人们也会揭竿而起,组织罢工抗议,2017年长沙湾海丽邨清洁工便发起罢工,成功追讨遣散费。

当年的海丽邨外判工罢工,表面看是清洁工为了追回自己应得的遣散费,实际上,这宗罢工产生的社会影响远不此于止;其他屋邨工友受海丽邨罢工启发,也逐渐团结起来,以实际行动讨回应得权益,例如观塘顺天邨在2018年1月转换清洁外判商,但清洁工友在未获遣散费下被解雇,于是在5月发动罢工维权。连续两宗外判工罢工事件,亦让公众了解到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屋苑清洁工,背后所遭受的结构性压迫。随着媒体的关注,外判制度盘根错节的恶和丑,例如低收入、保障不全面、零福利等一一展现公众眼前。

2017年长沙湾海丽邨清洁工产生的社会影响远不此于止。(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引起关注,政府才作改变

事实上,外判商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早已存在,2000年,东区洁净合约承办商“余氏天成”雇用比合约规定少的工人,但因为无前线员工作证而不了了之;2004年,长洲清洁工人曾发动罢工,抗议外判商克扣工资,法院翌年裁定清洁公司涉嫌串谋诈骗康文署剥削清洁工人薪金……类似涉及外判商的个案不绝如缕。

清洁工人职工会组织干事梁芷茵表示,从2016年至今,因为有较多媒体关注外判工的处境,政府才尝试改变现状。她坦言工会成立至今,与其他劳工组织倡议举措多年,但直到近年媒体大量报道海丽邨罢工事件及清洁工在厕所用膳等画面曝光,政府才终于成立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领导、联合四大外判公共服务的工作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劳工处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检讨政府的外判服务制度工作。

海丽邨清洁工两年前发起罢工示威,最终成功追讨遣散费。(资料图片/余睿菁摄)

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往后批出的标书都要按照新标准来招标。根据食环署的报告,该署会就去年4月1日或以后招标的服务采取以下新改善措施,以保障外判服务承办商聘用的非技术工人:

(a) 评分制度下技术审核的比重由现时的30%增至50%;

(b) 技术审核中非技术工人工资水平的比重增至100分中占25分(25%);

(c) 按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一年的非技术工人,在雇佣合约届满或终止聘任 (不包括即时解雇作为严重纪律处分)时,以所获发工资总额的 6%作为合约酬金;

(d) 按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一个月的非技术工人,会获发放法定假日薪酬;以及

(e) 非技术工人如须在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生效时工作,则该日/更次的工资额应为有关工人原本享有工资的至少150%。

2017年海丽邨清洁工曾到公民广场向政府官员递交请愿信。(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公众理解,有助改善处境

据梁芷茵对前线工友的了解,增加招标评分中技术分的比例及工资水平的比重,的确能提高外判清洁工的工资,让工友最少可获39至40元时薪,有些甚至可加到47、48元。工会对此颇感意外,但仍有不少担忧,例如工友时薪上涨后,承办商会否“魔高一丈”,以减少人手等方式,降低总体成本,尚未可知。

此外,若公众不理解清洁工的工作,往往会加重外判工的困境。梁芷茵指出,许多街道清洁工之所以要在环境不理想的后巷休息吃饭,是因为若早上11时许,身穿工衣坐在公园,容易招来市民拍照投诉,以为他们偷懒,但其实那时工友已开工四小时,用膳无可厚非。为免遭人投诉,食环署会指示工友脱去工衣才在公园内吃饭,变相要求工友要在工衣内多穿一件衣服,许多早更清洁工为免麻烦,因而到后巷吃饭,避开不明白其难处的市民。

外判清洁工只能避开市民食饭。(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新推行的外判标准是否能长远地保护工友的合理权益,还未能下定论,但若能了解多一点外判工的苦况,多点关注他们的权益,绝对有助改善他们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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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刊登于第196期《香港01》周报(2020年1月6日)《被催泪的清洁工 揭示外判制度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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