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二】外判制度下 清洁工困境岂止“被催泪”
上文提及前线清洁工人因为在示威冲突现场出现而被迫吸入催泪气体。只是,现时清洁工面临的窘境远远不只这些。
外判清洁工待遇之差,又岂止是在此特殊时期缺乏前线保护装备!曾经有清洁工被拍摄到要在工作的厕所内用膳,但这仅是糟糕待遇的冰山一角,外判清洁工与政府清洁工待遇之差,体现在薪酬、日常装备到假日、休息时间等方方面面。
承接上文:【清洁工.一】示威冲突频发 前线清洁工“被催泪”成日常
记者遇到阿乐时正是太阳猛烈的正午,她坐在油尖旺区某条巷子中间自己摆设的凳子上,打着一把伞打算瞇会儿眼休息十分钟。道路清洁工没有固定休息区,该区的清洁工大多会在洗衣街、豉油街两座建筑间的巷子中休息。问及这阵子的工作量有否增加,年纪看上去与阿雪相差不远的阿乐恹恹地说出和阿雪差不多的话:“没有多少钱,都是这样做的啦。”阿乐做到下午4时半便完成这一更的工作,之后她要去别处打另一份工。相比之下,记者曾采访在上水区做街道清洁工作的娟姐,她是政府聘请的初级技术工,月薪约1.5万元,早上7时至下午4时上班,中间有一小时休息吃饭,收工后还可以找朋友打麻雀。
打两份工顶一份粮 后巷食饭视作平常
阿乐、阿雪对薪酬的那份无可奈何,是外判清洁工面对的不公平现状之一。政府在过去十多年间不断外判公共服务,根据立法会秘书处的研究, 政府外判合约总数在2000至2012年间增加了47%,2014至2018年,食环署外判工人数一直增加,从2014年的8,652名增加至2018年的9,834名。据劳工及福利局去年底向立法会交代的四个工作小组部门(食环署、康文署、房屋署和产业署)的服务承办商聘用非技术员工统计显示,四大小组一共聘用包括清洁、保安等工种共计37,990人,当中承办商共聘请21,718人的清洁队伍 。
这群负责本港重要清洁服务的工作者,薪水一直紧贴最低工资水平,根据2018年12月31日前的外判情况报告,四大工作小组部门中,17.8%的外判清洁工工资水平紧跟当年的最低工资时薪34.5元,一半工人所领的时薪在34.6元至36.5元之间, 94.4%外判清洁工的时薪介于34.5元至38.5元之间。据梁芷茵介绍,拿着较高时薪(36.6元至38.5元)的很可能是管工。若环比薪算,假设每位外判清洁工人按每天工作9小时(当中1小时用膳时间无薪)、每月工作26天计,意味着94.4%的外判清洁工人的月薪最低只有7,176 元。相比之下,政府雇用的清洁工人所领薪水较外判工人合理得多,根据陈肇始回应立法会的书面回复,截至2018年底,食环署聘用的2,773名二级工人当中,有2,003人提供公众清洁服务,而二级工人现时的起薪点为每月13,040元,顶薪点为每月15,365元,每星期平均工作约45小时。
外判清洁工领取低廉、接近最低工资水平的薪水,无法追上通胀,陷入在职贫穷。据乐施会统计,在两年一检的机制下,法定最低工资在2011年实施至今,虽经历了三次调整,但调整幅度仍然落后于同期通胀。根据政府统计处资料,当时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82.9(以 2014/15年为基期),至2018年10月指数增至107.7,期间累积升幅高达 29.9%。 按此升幅计算,2018年最低工资水平(每小时34.5元)的购买力只相当于2010年10月时的26.6元,比当年订立的最低工资水平还要低,而在乐施会的统计中,能够让人活得体面的“生活工资”(living wage)时薪应为54.7元,以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月入应为11,378元。
所谓活得体面,即“一位工作者在一个标准工作周收到的报酬,足以让该工作者及其家人享有体面的生活质素。体面的生活质素应包括:食物、食水、住屋、教育、保健护理、交通、衣物及其他生活所需,包括应付突发事件的储备”。目前外判清洁工人的工资远未能令他们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因而要像阿乐般辗转打两份工才能赚取足够生活费。梁芷茵表示,打两份工的情况在工友之间非常普遍。这看似是多劳多得的自我选择,实际是外判工薪水太低、无法维持生活的无奈之举,如果月薪合理,相信阿乐在这般年纪也会想和娟姐一样放工后可以打下麻雀,有更多娱乐活动。
为何外判工人薪水如此之低?梁芷茵解释,这是由于政府在选择标书时以“价低者得”作标准,在去年4月1日新招标标准实施前,政府部门招标的评分制度分为价格分与技术分,二者占比为七比三。简而言之,承办商报价愈低,所获价格分愈高,而工人工资在技术分中只占百分之十几,即在100分总分中只占几分而已,就算老板向清洁工人提供更优渥的报酬,得分亦有限,反而有机会因成本增加而在价格分上失分,从而失落标书。
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核2019至2020年度开支预算的管制人员答复,过去三年,食环署将60%的街道洁净服务合约标书批予出价最低的承办商,可见报价愈低对夺取标书愈为有利,可想而知,承办商根本没什么诱因给予清洁工较好的待遇。
食环署网页显示,“为提高工作效率及节省费用,本署会继续将街道洁净服务外批”,矛盾的是,政府一直对外判街道清洁服务所节省的金额含糊其辞,在立法会议员查询具体金额时,常以“外判并不为省钱,因而不能提供具体节省金额之数据”为由拒绝提供。虽然没有各部门具体项目的数据,但政府效率促进组(效率促进办公室前身)2012年的报告显示,基于不同部门汇报的数据和设置内部部门(in-house provision)所需支出相比,外判服务为不同部门平均节省了29%的费用。
面对政府招标“价低者得”,承办商除了降低人工外,亦想方设法在日常装备上省钱。谈起承办商各种吝啬的方式,梁芷茵又好气又好笑,说有些承包商每个月只给工人25个口罩,因为每做七天就休息一天,每个月就有四到五天不需要口罩,如果不小心用完或磨损过多,工友就要自己掏腰包购买。她又提到,外判工人的制服很薄但不吸汗,夏天时被迫要在工衣内加穿一件底衫,又“焗”又不舒服,亦有工友向工会反映承办商购置的扫把笨重,需要工友发挥创意,将其“改装”为更合适的小扫把,反观政府清洁工的工具便好得多。
除装备质素有明显分别之外,梁芷茵续说,政府清洁工的上班时间更为稳定,一般返一个早更(早上7时至下午4时)便可赚到较外判工多一倍的薪酬,外判工除了早更外,还有夜更(下午4时至晚上11时),甚至凌晨更。此外,政府清洁工可跟从公务员获定期加薪,但对外判工而言,除非政府调升最底工资,否则难获加薪。
梁芷茵补充,政府清洁工与外判工还有其他同工不同酬的细节,例如政府清洁工娟姐中午可以安心享用一小时的有薪吃饭时间,在油尖旺区的外判清洁工则没那么幸运,一小时吃饭与休息时间并无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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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196期《香港01》周报(2020年1月6日)《被催泪的清洁工 揭示外判制度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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