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机会.二】每年获逾千万公帑支援 表现却沦全球尾十
必须指出的事,姑勿论是政府把平机会的建议当作“耳边风”,还是平机会的跟进工作不足,导致立法进程未见曙光,但平机会每年获得逾千万元公帑,用于政策支援及研究服务,成效明显与市民的期望有一定落差。
承接上文:【平机会.一】成立23载 质疑声停不了 平机会愈做愈缩
关注男女平权、职场性别歧视等议题多年的平机行动联席发言人刘家仪指出,平机会没有就研究工作的成效定下任何指标,以确保其效益和公帑用得其所,很多研究是“阿妈系女人(不用做也知结果)”,例如职场性骚扰研究,鲜有提出改善方法。除此,她亦质疑2011年平机会修订《残疾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后,一直未完成修订有助防止性骚扰的《性别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是否应该制定实务守则?是不是应该主动出击?(平机会)做完问卷就算,画上句号。”
刘家仪认为,平机会的工作不应只流于文字建议报告,必须转化成具体的跟进及推广行动,方可保障人人享有的“平等机会”;另外,平机会更应主动审视政府未正式实施的政策及项目,及早提供相关建议。例如不少妇女团体早于“终身年金计划”未出台时,已经质疑其回报计算涉及性别歧视,并向平机会反映,但会方竟回应指相关政策仅“吹风”而已,故没有跟进,结果香港按揭证劵公司去年7月公布计划,65岁的男性及女性若同样投资100万元,每月分别可领取5,800元及5,300元。“你作为平机会,系咪可以约政府倾吓?主动一些呢?”作为妇女团体的代表,刘家仪一脸无奈。
面对林林种种的问题,外界一直要求平机会进行全面的检讨及改革。
刘家仪说,“整个平机会成立逾二十年,大大小小都出问题,究竟做唔做到反歧视职责?最基本要求个案跟进亦做唔到,没有办法不改革吧?”她气愤难平地道,“平机会已经烂到一个程度,你不改,连最细的(处理)个案都做不到,更莫说要在香港建立平等的社会,已经没有什么可能性。”
刘家仪认为,平机会有法定责任为投诉人提供协助,故法律服务科必须为投诉人提供法律意见、启动法律程序及协助提出诉讼等事务,惟现时没有上诉机制,令不少个案被拒诸门外。就此,平机行动联席曾建议,把法律及投诉专责小组改革为“上诉委员会”,一旦法律服务部拒绝援助,申请人亦可上诉;长远而言,则可参考“劳资审裁处”的制度,成立“平机会审裁处”,直接处理投诉人申诉。
可是,当局似乎不以为然。“政府声称个案不多,因此不需要特别设计审裁处。那是鸡先、还是鸡蛋先的问题!”刘家仪忿忿不平。
平机会已经烂到一个程度,你不改,连最细的(处理)个案都做不到,更莫说要在香港建立平等的社会,已经没有什么可能性。
两年前,多个民间团体联署改革平机会的意见书;数个月后,平机会成立检讨委员会,专责督导“处理投诉、法律协助程序”及“管理架构”的检讨,并邀请到前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Anselmo Reyes)以高层次义务独立人士身份提供意见。
据了解,芮安牟曾撰写独立报告,提出一些不需要修改法律及框架下可行的建议,包括不因胜算少而拒绝提供法律协助、应尽快为无法调解的个案提供法律意见等等;然而,有部份平机会委员反驳指,该建议不切实际、难以实行,最终未有大量采纳。
至于平机会的检讨报告,原定应于去年年中完成,惟至今仍然未发布。平机会回复指,程序检讨工作及检讨报告经已完成,但部份建议涉及架构重组、额外资源及人手调配,故会在适当时候公布检讨报告。刘家仪则估计,是次检讨只是小修小补。
自2000起,平机会的工作表现一直被“国家人权机构全球联盟”评为“C级”,是全球120个人权机构中最后10名之一。对此,今年4月卸任平机会主席的陈章明曾撰文解释指平机会的架构、财政未完全独立于政府,故获得“C级”的评级。他又将矛头直指委任制度,认为平机会的财政由政府资助,虽享有一定程度的管理、运作和预算自主权,“但平机会主席和其管治委员会委员都是由政府委任,平机会本身并没有权力委任委员。”
政府掌控主席人选 决定机构表现
有份参与立法工作的前立法局议员陆恭蕙直言,当年平机会的委任方式没有太大争议,全因政府会委任有相关背景的人进入平机会,例如平机会的第一任主席张妙清,是研究妇女议题的学者,但平机会发展至今,却处处可见委任制的不足。
的确,二十多年过去,平机会的角色与立场好像愈来愈模糊,有些团体希望平机会兼顾不同声音,主席不时成为两边不讨好的“磨心”,一边说他走得太前,一边却说他走得太慢。陆恭蕙强调,最重要的是支持“平等机会”理念,“毕竟,平机会是法定机构,而非政府部门,它是独立的,亦非咨询会,不是要听正反两面的声音。这机构就是要推广‘平等机会’。你委任一些反对平等机会的人,不就冲淡了吗?”
陆恭蕙不讳言,平机会主席尤其重要,必须要好“硬净”,如果获委任的人没有相关背景,根本不可能“强势”,只会沦为“弱势”,“不是说你(主席)为人怎样、是不是无能,而是你熟悉哪一个范畴?”她反问:“为什么人们都尊敬胡红玉(平机会第二任主席)?因为她愿意和政府唱反调。”她解释,胡红玉曾为社会示范平机会可以做到什么、“强势”主席应该如何推动平权、如何做好法定工作。
自1996年平机会成立以来,胡红玉即出任委员,至1999年更获委任为第二任主席。她掌舵期间,平机会发表调查报告,批评教育署的升中派位机制含性别歧视成分,并入禀法院要求司法覆核,最终获判胜诉,那是平机会少有在法庭与政府“兵戎相见”的个案。“如果输了很大件事,我们要赔政府钱,(我)挖个地洞入去都无用。”胡红玉说,她的宗旨是奠定基础,令法例成为先例,好让平机会日后有例可循。
不过,她亦强调平机会仍有不足之处,例如资源匮乏。她提到,曾经争取成立审裁处,“有了审裁处,受害者可以自己代表自己。那是很有用的工具,可惜争取不到。”
那么,在现行法律委任制下,平机会还有可能改过迁善吗?胡红玉回应时强调,不想批评别人,但认为政府应该改善所有咨询及法定机构的任命方式,特别是平机会。她建议,政府应增设独立的“委任委员会”,建立既定原则及程序,以确保每一个公职人选经公开透明的程序、富有代表性;至于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则与英女王任命独立于政府的“公职人员委任专员”(Commissioner for Public Appointments)相近,即由特首提名后,还须交由立法会确认。
无可否认,作为现代化而多元的社会,香港的平权路一直寸步难行。今年6月,一位在海外与同性伴侣结婚的公务员因不满当局拒让其夫享有公务员配偶福利、拒让两人合并报税,故提出司法覆核,最终获终审法院裁定胜诉;与此同时,台湾亦立法通过同性婚姻。陆恭蕙及胡红玉均同意,香港是时候考虑就《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
“(政府)不应该放低完全不理。”胡红玉强调,由1990年代初提出《平等机会条例草案》至今,她一直坚信“平等”不限于部份人,而是所有人的权利,“当时亦曾遇到一个问题,今时今日才有勇气公开说—有一个妇女组织游说我只做男女平等,她们担心资源分散,难以争取(全面)立法。我不能接受,争取平等一定要大家都平等,一个联盟、一个概念我不可以拆散。”胡红玉说:“底线不容许我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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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180期《香港01》周报(2019年9月16日)《成立23载 质疑声停不了 平机会愈做愈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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