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之苦.三】调整政策 扩充青年的政治参与权
梳理香港的青年政策发现,政府没有正视青年这个群体在社会、政治参与的真正诉求与潜能。而香港社会公民参议公众事务的整体氛围近年逐步增加,这就导致了如今青年的这股诉求逐渐突显,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承接上文:【青年之苦.二】政策失效 源于政府未有正视青年诉求
游行示威成表达诉求唯一途径
香港民众对公众事务的参与热情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对香港前途问题的讨论,成为香港民众关心公众事务的一个契机,关于香港前途的一些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也在这段时期有了雏形。比如汇点在《我们对香港前途的建议》中提到,“中国收回香港的主权后,应保障香港有一个自由民主、实行自治的政府。”又比如香港大学学生会通过一份《香港前途宣言》,认为恢复中国对香港主权之时,应保证“香港有高度自治权,并建立民主政府,由本港全体市民选举产生……过渡到一个高度自治的民主政体”。公众因而萌生出对政治的关心,以及对民主和高度自治的追求。
公众参与的权力也在八、九十年代逐步增加。1984年,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绿皮书》,详列立法局(即如今的立法会)民主化的过程,提议引入选举成分,并于次年实施间接选举,又于1991年实现了第一次直选,而后更慢慢发展为所有议员均以选举产生,60个议席中有20个由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公众参与权的增加、民间力量进入立法机构,无疑增加了公民参与公众事务的积极性。正如《香港政治与政制初探》一书中提到:“民众的政治要求与参与,有一种近乎‘滚雪球’的效应,积累了动力,就只会愈滚愈快愈大,不会停顿和收缩。”
这股不会停顿和收缩的公众参与诉求,在2000年后百花齐放。随着2003年经济下行,《基本法》廿三条立法的提出,当年爆发的七一大游行成为这一系列活动的开端。这场民阵录得高达68万人次参与的游行,使政府停止对廿三条立法的程序,并让亲建制派在当年区议会选举中大败。这一标志性事件,一则延续港人对公民参与权的重视,二则标示着公民参与由九十年代的投票为主变成多样式参与,以游行示威表达政治诉求的模式成为惯例。自那时起至今,香港发生了大大小小许多场游行,参与游行成为港人对政府表达不满的重要途径,也逐渐成为公民参与的标志性行为。
自二十一世纪起,伴随着以游行为代表的社会运动借着网络的力量得以充分释放。网络可以集聚大量人群,网上讨论区和社交网站亦让公众议题的讨论极具弹性。比如作为香港本土力量的重要阵地高登讨论区,发起过多次抗争运动; Facebook因其快速传播资讯的特质,进驻了大量不同政治立场的网络媒体。这些网络途径让公众事务更加日常化,让市民更易接触和了解,同时,市民也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在现实生活中延续网络上的发言和讨论。公众事务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发酵为日常的一部份,成为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乃至对政府产生政治压力。
在全民参与公众事务文化兴起的大环境下,我们看到游行和网络聚集似乎成为常态的同时,更应该看到青年缺乏正当参与公众事务的有效渠道。在缺乏相应公民参与权的前提下,游行示威似乎成为了香港青年唯一可以表达诉求的方式。香港如今出现这样的局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扩充青年参与权非天方夜谭
然而扩充青年的公众参与权,是天方夜谭吗?当然不是。以英国为例,英国有青年议会,该组织由一群11至18岁的青少年组成,以每个地区的教育主管机构辖区为一选区,并会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决定该选区的青年议会的议席数目,再由当局举办选举选出代表议员。再比如说欧洲青年议会,完全由16至22岁的青年主导运作。这个青年政治社会参与组织主要关心欧盟的青年议题,其组织的调度、议程的订定和讨论都不会受到其他组织或捐款赞助单位所左右,是完全独立运作的。
上述提到的青年政策组织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及一定程度的实际政治权力,反映出这些国家对于青年政治参与的开放态度。反观香港的青年发展委员会(即前青年事务委员会),原本是特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意在更全面及有效地研究及讨论青年关注的政策议题,希望有效推动与青年“三业三政”相关的工作,即关注青年的学业、事业和置业,以及鼓励青年议政、论政和参政。然而,委员会弊病重重,包括其组成多数为政商界二代,沦为二代们交换人脉、互助互利的平台;款项用途不够透明,十亿元拨款不知去向;活动成本高,一人成团成本加倍等等。以至于既没有解决青年的住房、就业、发展培训等问题,为青年拓展向上流动的空间,更没有拓展青年政治参与的途径的权力。其所举办的青年峰会或论坛多为形式主义而缺乏实权,无法满足青年关怀、参与社会政治的需求。可见,和其他国家的青年政策相比较,香港的青年政策水平不敢恭维,和其他国家的青年政治参与方面相比,异常保守。
检讨青年政策 还他们一个未来
因此,用“废青论”去理解目前的“青年问题”,只能得到片面的结果。近年来,青年持续走上街头,他们在愤怒什么?在争取什么?我们试图理解青年行为的同时,应该要看到政府青年政策的缺失。
青年政策的核心应该在于如何看待青年的社会角色。“青年问题”并非出在青年身上,而是出自没有与时俱进的政经制度。“好”的青年政策并非只去“满足”青年的需要,施行救济式政策,也不是家长式地将青年视为问题,进行管治,更不是将青年当作一种经济、政治资源。而是要认真地把青年视为政治个体,审视他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上与其他群体和持份者的权力关系,给予他们公众事务参与的渠道和权力。
然而,直到今日,香港政府面对青年仍喜欢抱以家长式的训示姿态,种种“倒行逆施”的行为,反映出香港政府对青年的傲慢态度,觉得青年都是被煽动的、不理性的。如此种种,让政府与青年渐行渐远,隔阂愈来愈深,也让青年的公民意识和公众事务参与之间的落差愈来愈大,促成了如今的僵局。随着社会经历巨变,政府能否正视青年参与公众事务的需求?政府应该相信青年的能力,平等地看待青年群体,制定切实的青年政策,毕竟未来是青年的。
上文节录自第173期《香港01》周报(2019年7月29日)《公民意识增强 政治参与无路 解读青年的怨与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