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三】药房药坊药行分不清 药物教育需重视
公立医院药剂师人手不足,反观社区药剂师人手过剩,但其实这是因为社区药剂师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所致。根据法例,现时的药物管制分类主要分为三类,包括由医生处方才可售卖的“处方药物”、不需处方但须在药剂师指导监督下售卖的“监督售卖药物”,以及一般药物。前两种药物若不适当服用,或导致生命危险,故“处方药物”及“监督售卖药物”若在社区药房贩卖,必须有药剂师监督。现时法例规定,每间有“Rx”标志的社区药房必须聘请一名注册药剂师,而药剂师驻守药房时间,最少为药房营业时间的三分之二。社区药剂师在药房担任的角色,不单止在销售处方药物把关,更肩负教导病人用药的责任。【《药剂师职能遭轻视 医疗系统难减压》三之三】
上接《药剂师职能遭轻视 医疗系统难减压》文章:【药剂师.二】未能善用职能 难以为爆煲公院纾压【药剂师.一】医生左膀右臂岂止配药 人手过剩公院反做无停手?
药剂师麦志伟在中文大学本科毕业后再到英国进修临床药剂学,之后回港到社区药房工作,更以“小小药罐子”之名写专栏、出书等方式积极推广药物教育。他指药剂师在病人用药范畴扮演重要角色,包括药物咨询服务,向病人讲解药物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副作用等。他分析,社区药房有注册药剂师长时间当值,面对用药者的时间较多,病人更能就药物问题发问。相反,公立医院因为较为繁忙,医护人员没有太多时间解答每一个病人的疑问,“病人纯粹攞完药就走”,结果是药剂师未能发挥在药物教育、药物咨询、用药方面的应有角色,而病人也可能因为对药物没有充分认识,“唔敢食药”。
麦志伟指出,病人看病不一定是单向被动,纯粹听从医生处方药物,随着药物教育推展,病人更应该“问药”,了解“what to take(服食哪种药)、how to take(如何服用)、why to take(为何服用)”,理解食药背后的原因。他举例,当中最常误解的药物是类固醇及抗生素,不少人因害怕该类药物的副作用而不敢服用。他澄清,类固醇主要用来调节免疫系统,有部分病症不食药的后果比食药更为严重,故必须听从嘱咐用药。他又举例,抗生素能够消炎杀菌,但病人服用的态度“由一个极端走到另一极端”,由以往的滥用抗生素,变成惧怕“抗药性”的副作用而自行停药。麦志伟重申,这些例子俱源于病人对药物不理解。
社区药剂师能为病人提供用药意见,黄志基指当中包含“自我疗伤(self-care)”的概念,不涉及太大资源,而且亦是不少市民一直使用的方法。他指病人有选择权,可自行决定向医生求诊或是咨询药剂师意见。他援引英国药剂师角色,解释当地卫生部门会教导市民,哪些非紧急的病类毋须向医生求诊,而是应找药剂师咨询意见及购买药物。他又指药剂师有专业知识作判断,角色清晰,当局并有相关指引,若药剂师认为病情趋向严重,有转介制度将个案转交予医生跟进。
公立医院求诊人数庞大,医院内的药剂师自顾不遐,遑论解答病人关于用药的问题。香港药学会前会长郑陈佩华曾表示,医院若将配药服务外判到社区药房,可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减轻公营医疗负担,而社区药剂师也可以更频密观察病人情况,并提供适当药物建议,帮助病人建立合理服药。如果社区药剂师能够充分发挥功能,不但可以减少病人因用药错误延缓治疗,亦能减轻公立医院沉重工作量。
可是,曾有报道指,药房驻场药剂师监督的制度漏洞多,不少黑心药房老板聘用药剂师只为了应付法例,且为违法销售第一类处方药物,甚至要求药剂师长时间留守配药室,并授权店员违例销售。黄志基指,若要推行加强药剂师职能的措施,必须先整顿社区药房的乱象。“药房”是正式法例名称,需要在政府名单上注册,并且药房三分之二的营业时间须有药剂师驻守,而“药坊”、“药行”可以卖某类型药物而不须要医生处方,较少管制,而且亦没有药剂师等专门人员为顾客或病人解答问题。他认为药房销售保健品无可避免,以澳大利亚为例,保健品更是药房的主要收入来源,但不少国家如英、澳等均统一以“药房”营运,当中亦必须设有药剂师。
上文节录自第162期《香港01》周报(2019年5月14日)《药剂师临床职能遭轻视 公院纾压奇兵乏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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