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压力.五】不敢投诉怕饭碗不保 谁知教师的辛酸史?
“投诉?不可能啊,我不信制度,更不想为此而丢饭碗。”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不少于一位老师曾向记者这样说。即使他们对校长和管理层的无理要求感到不满,即使对自己过多的工作量有怨言,也只是吞下一口气,低头继续做事。“星期一至五,每天5点起床,7点多下班,六丶日?也是一早起来工作。”其中一个刚任中学教师的受访者反问记者,“假日在家工作,算不算上班?”(此为老师压力系列之五)
相对同龄朋友,他的工资算是相当优厚,他的职级是学位教师(俗称GM位)。对刚刚大学毕业、毫无教学经验的新鲜人来说,要觅得一个教席已十分困难,尤其是大多数获聘的都只得到一个合约制的文凭教席(俗称CM位),能获聘为学位教师十分难得。
教席难求 保住饭碗要紧
根据2019年教育局教师薪酬表,一般中学学位教师的起薪点为30,165元。但学校并没有依照薪酬表订立他的工资,反而较标准低了“两三个point(薪级点)”,少说也相差三丶四千元,他身边的朋友也有同样经历。
这种情况在教育界是常态吗?原来,教育界除了有GM位与CM位之分,也有合约教师与常额教师之分。他属合约制的学位教师,由于合约教师不受《资助则例》所限,故薪酬是由学校规定,不一定要跟从教育局的教师薪酬表。
“为何不投诉?”是听毕他的经历后第一个疑问。“间间学校都是这样,他们并不愁请不到人。新薯(新鲜人)没有人会请。”他坦白答道。如果投诉,最后还是会由校长处理,自己作为投诉人的身份会曝光,日后或会被针对,事业也会受阻,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保住饭碗要紧。
纵然在《教育条例》及《资助则例》之下,人事管理大权掌握在校董会手上,而非全在校长一人手中,就像若要升职或解雇老师,必须经过校董会的同意。然而,正如前文所言,校董会成员未必都对校政有一定认识,学校的实际运作仍然是由校长主导。校董会内唯一一位教师校董终究是校长的“下属”,怕影响自己的仕途而对校长在校董会的讲话或决定选择退后一步,也是可理解的事。
校政专家雷其昌除了做校董外,也曾在不同学校任职校长,对目下教师的窘况也理解:“以前你不喜欢一间学校便走去另一间,因为有得走。现在是牵涉到人无工做,无路走,真的很难转(工)。”说穿了,老师的难是难在教育界一直有供过于求的情况,绝非是“东家不打,打西家”这句俗话般说得容易,现实是教席难求,老师一旦放弃,很难再找到有同样待遇的工。
即便拿出勇气投诉,最后结果又会如何呢?
投诉制自己人查自己人? 权力差异阻碍教师畅所欲言
有媒体报道,林老师堕楼前一天曾到东华三院总部教育科投诉,有指当时与她会面的职员接到投诉后,直接找涉事校长查询。
教育局于2013年推行“优化学校投诉管理安排”,要求学校自拟文件列明投诉程序,并载于学校网页。翻查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的学校处理投诉指引,当投诉对象涉及校长时,由东华三院的学务主任或学校校董会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并另设上诉机制,负责上诉阶段人员的职级会较调查阶段的高。
投诉制度的文件是完整的,不过,写文件容易,落实就困难。
层层机制写得清晰,看似互相制衡、互有监管。但就如曾任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现时为公开大学教育及语文学院院长的张国华所言,“投诉制度的文件是完整的,不过,写文件容易,落实就困难。”他解释,困难在于校董不是天天在学校,校董会也是隔几个月才开一次会,而且不是每个校董均熟知校政,不一定知道如何处理学校事务。
假如老师绕过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投诉,又会如何处理?根据教育局的《学校处理投诉指引》,涉及校长的投诉须由校监或法团校董会直接处理,只有与《教育条例》有关或教育政策才由教育局处理。
教育局在回复查询时表示,去年7月及近期共接获三宗涉及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的匿名投诉。去年7月那宗与2018/19学年上课时间表的安排有关,教育局已按既定机制要求学校法团校董会跟进;近期收到的两宗投诉则涉及校长管理及学校日常运作,教育局亦正跟进,包括到校了解相关情况。
你以为教育局是最后守门口的,老师把‘波’(对校长的投诉)踢给你,你又把‘波’踢回给校长。
曾在中学任教、现为香港教育大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讲师的许汉荣以过来人的身份道出投诉制度的最大弊病,话中听来似是淡然,却又隐隐流露不忿,“校本自主的目的是不希望以同一把尺量度所有学校,所以把行政管理权下放予学校,但又令校长的权力膨胀。”投诉制度本来是必要且重要的一环,却如同校本管理制度般出现异化。“你以为教育局是最后守门口的,老师把‘波’(对校长的投诉)踢给你,你又把‘波’踢回给校长。”
重设咨议制度 让教师多一个申诉路径
教统会应教育局邀请,于2017年成立“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就资助学校推行校本管理政策提供改善建议。最终报告本来预料于上月尾发表,但似乎受林老师堕楼事件影响,至今报告仍未出炉。成员之一的教协会长冯伟华没有直接评价为时一年多的小组工作进度,反而相当婉转地说:“有些(意见)我在我们(教协)的建议书有讲,但他们(其他小组成员)很少讨论那些。”
冯伟华口中的意见,正正是自林老师堕楼后,要求改善教师投诉制度的声音。翻查报道,早在小组刚成立时,冯伟华已提出希望在小组讨论投诉制度,可惜的是,不论在去年小组发表的咨询文件,甚至从冯伟华口中所说的整个讨论过程,均未有在投诉制度上着墨,更多的是围绕改善校董培训,以及纾缓教师行政工作的建议措施。
教协在建议书中提出要“重建校内咨议制度”,让教育局可从老师口中对学校校政有深入了解。这种制度其实并不是新鲜事物,早于1979年,教育署已有指示全港资助中小学在校内设立咨议组织,让教师与校董丶教师与教育司署(即现时的教育局)有平台商讨校政事宜,只是在2004年《教育条例》修订后,咨议制度随之消失,由校董会加入教师代表代替,本来教师与有关教育当局的恒常咨商会面亦不见踪影。
冯伟华强调,咨议制度是希望教师“恰如其分”参与校政,拉近教师与校长之间的权力差距,并加强直接沟通的渠道。定期安排校董会与全体老师直接对话,以及教育局与教师直接见面,让老师能在校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畅所欲言,向教育局或校董会表达对校政的意见。
我有在会上提,但得不到他们(其他成员)支持。(为什么呢?)小组比较多的是办学团体的代表,这令他们做多了工作,亦多了个渠道去管管理层。
在小组中有提过这些种种吗?冯伟华无奈答道,“我有在会上提,但得不到他们(其他成员)支持。(为什么呢?)小组比较多的是办学团体的代表,这令他们做多了工作,亦多了个渠道去管管理层。”
当年教育司署发给中小学设立咨议制度的通告中,形容设立与教师之间的咨商制度“使教育司署与资助学校教师间有额外沟通途径”。今天的教育局应思考的是,还有没有抱持如往日般希望理解教师工作的心态?
上文节录自第158期《香港01》周报(2019年4月15日)《教育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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