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压力.四】校本管理如双刃剑 林老师悲剧是孤例还是常态?

撰文: 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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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天水围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林丽棠老师疑不堪工作压力,在任教二十年的学校堕楼身亡,这一跃,令教育界震惊,也让更多受害于学校行政或管理不善的教师走出来,揭露各种疑似行政失当、校长滥权的情况。事后,东华三院主席王贤志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多次表示会彻查事件,又提及与该校校长罗婉仪失联,被校政专家雷其昌指摘过于高调,“如果你不制止他(王贤志),我担心连校长也死埋。”死者已矣,在雷其昌眼中,安抚死者家人是合理之事,只是在没有足够证据下过早为事件下定论,急着找一个人“问责”,绝非好事。春风化雨最后成为催命咒,是不幸的悲剧。然而,悲剧的发生并非纯粹不幸,其实有迹可寻。要还林老师一个公道,或者说要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要去看如何修补制度的隙缝,而不是单单把问题推卸在一个人身上。(此为老师压力系列之四)

林老师堕楼身亡后,有家长前往学校献花鞠躬。(蔡正邦摄)

林老师的家属其后向公众发放公开信,形容教育局“抽身旁观”。对此,教育局一直以“校本管理”回应事件。所谓的校本管理,是教育局下放权力予学校,包括人事管理、课程设计及教学方法、财政运用,以让学校自由发挥特长,从而更好地推动教学工作。

如果你不制止他(王贤志),我担心连校长也死埋。
校政专家雷其昌

“校本条例”是祸根? 论“土皇帝”的源起与炼成

媒体、坊间常说的“校本条例”,其实是《2004年教育(修订)条例》的一项针对资助学校运作的政策,当中要求各资助中小学必须于2010年前全面将校董会法团化,以及厘清校董会、校监、校长三者之间的职能。当中最受争议的是校董会成员组成,除了校长是当然成员外,条例要求成员须包括教师、家长、校友及独立人士各一名或以上,其他成员可由办学团体委任,但代表办学团体的校董成员在比例上不能超过整体人数的六成。

林老师堕楼,很多人说是校长滥权,然而,事件真是把责任全怪罪在一人身上便解决得了?(潘安奇摄)

在条例之下,学校校董会全权处理包括人事任免和财政运用等校内行政事宜,办学团体不能对校董会指手划脚。天主教、圣公会及循道卫理联合教会这些有宗教背景的办学团体当年强烈反对,他们主要担忧会因此失去对学校的直接管理权,害怕校董会影响其带有宗教色彩的办学理念。2005年,天主教香港教区更就校本条例提出司法覆核,拖拉近七年,2011年,终审法院裁定政府胜诉,当时的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绝食三天,以示不满。

关于校本条例,不少人说是源于1997年教育统筹委员会的《第七号报告书》,当中建议政府向学校下放更多权责,让学校在管理上有更大自由度与灵活性。不过,2003年教统会酝酿校本条例时已在席上、现任香港公开大学教育及语文学院院长张国华解释,“校本管理”早已体现于1992年非强制参与的“学校管理新措施”中,措施鼓励参与的学校以校本方式运用整笔津贴,不再由教育署逐项津贴批准,让财政运用去中央化。

张国华看著当年校本条例通过,理解条例通过的变化。(邓倩萤摄)

除权力下放外,措施同时加入问责制度:设立教职员工作考绩制度、编制学校周年报告及工作计划、拟定校董会与校长之间的角色分工等等,以对外(家长丶社会)及对内(教师丶学生)问责,避免学校管理层权力过大。张国华指出,以前的校长只负责执行教育局的政策,学校没有任何特色风格,与今天百花齐放截然不同。只要看看每年的中小学概览,各自有注重点不同的教育理念,有的着重语文或音体艺科目,有的着重全人教育,也有的关注课外活动种类是否多元。

他又提到,当年教育署给学校的津贴不能合并使用,例如英文科的津贴有剩,便要交回政府,不能用在其他科目,变相学校不能利用该津贴帮助学校发展。他笑言,那时的校长只是一个管财政的管工。

“以前的校长是校监找回来,所以校监很信任校长,很多人未见过(他们)如何真正信任,也未见过(校长)如何土皇帝。现在我不是说没有土皇帝,但你会知道制度如何做到check and balance(制衡)。”
香港公开大学教育及语文学院院长张国华

张国华形容,当年教育统筹局(教育局前称)的权力“巨细无遗”,“以前你(校长)想升一个panel(科主任),要辅导视学处派一个inspector(视察员)来望望,要他同意才可以升。”以往校长只需要透过《资助则例》学习如何运用政府津贴,但到了2000年教育改革后,教育局希望学校能发展更多特色,于是开办了不少针对校长的领袖训练培训课程。但到校长能自由发展学校特色后,政府又认为需要有另一种制衡力量去管治学校,那便是校董会的组成与职能,最终促成了2004年校本条例的诞生。

“以前的校长是校监找回来,所以校监很信任校长,很多人未见过(他们)如何真正信任,也未见过(校长)如何土皇帝。现在我不是说没有土皇帝,但你会知道制度如何做到check and balance(制衡)。”

许汉荣直言即使教师校董多了一个名衔,但教师始终是校长的下属,始终属雇员,难以完全中立及如实反映教师一方的意见。(资料图片/邓倩萤摄)

“我自己所听所见,(投诉)是比2004年前容易处理。(以前)学校是100%由办学团体拥有,进入校董会的人全部由他们委任,令到投诉无门,所以2004年后加多三张凳(意指加入教师、家长、校友代表),比以往更透明。如果他们认为校长在校董会所说所做有问题,他们可以feel free(自由)补充,那三个不是办学团体的人有一定的角色。”

只是,制度设计与现实运行往往存在差距。曾在中学任教、现为香港教育大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讲师的许汉荣直言,教师校董虽然是由学校全体教师一同投票选出来,但问题在于,即使教师校董多了一个名衔,也多了一个途径与其他校董直接沟通,但从客观现实去看,教师始终是校长的下属,始终属雇员,难以完全中立及如实反映教师一方的意见,“多了持份者坐在校董会,希望做到提高校政透明度,但其他环节似乎未有配合,与校政完全民主化的目的有一定距离。”

林老师堕楼后那一个月,媒体上断断续续出现了五六间学校涉嫌存在校政不当的报道。即使撇开这些未经证实的报道,过去两年亦有学校的校政出现重大问题:2017年初,屯门兴德学校时任校长陈章萍遭揭发制造“影子学生”,并伪造虚假员工面试记录,教育局及后委任八名人士进入校董会;2018年,浸信会沙田围吕明才小学遭揭发学校所办的澳大利亚游学团帐目混乱,最新情况是学校法团校董会已呈交事件的调查报告,教育局亦向学校发出警告信及把部分投诉转交执法机构跟进。

2017年兴德学校影子学生事件,令大众开始关心校长的权力是否过大。(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校董会改组=校政透明化? 校董未必人人皆了解校政

为何一定要信校长呢?没办法,校长是与老师日对夜对、管理学校日常运作的人,你不信校长信谁呢?
校政专家雷其昌

每每学校校政混乱,必然牵扯到校董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校本条例赋予法团校董会有管理学校财政及行政的责任及自主权,同时亦须为学校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丶办学团体丶家长及公众负责,故当学校校政出现问题时,校董会不能置身事外。不少人归咎于校董会过份信赖校长,才造就“土皇帝”的出现。对此,不论是张国华,甚或曾临危受命进兴德学校担任校董的雷其昌也说,校长与校董会之间不能没有信任,否则会影响学校的运作。

雷其昌解释,“为何一定要信校长呢?没办法,校长是与老师日对夜对、管理学校日常运作的人,你不信校长信谁呢?”他直言,在今次李东海小学事件中,校董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假如校长真如老师所讲般是土皇帝,为何他们的声音那么多年没有出到来?问题就在此……这件事,学校校监从没出来,只有主席(王贤志)一人。校监是法团校董会的‘阿头’,应该负责。”

校政专家雷其昌曾见过有校董要求早点完会,以便自己早去吃饭聚餐。(张浩维摄)

在校本条例下,校董会拥有学校最大的决策权。不过,校董会里的人并不一定对学校运作有所了解。目前的制度并没有要求校董必须接受相关校政培训,在这个情况下,加上校董会倾向相信校长的决定,令校董会的权力倾斜到校长一人身上。

除兴德学校那次外,雷其昌亦曾多次接受教育局委任,进入有问题的中小学处理校政问题。现时兼任四间学校校董的他坦言,曾见过有校董要求早点开完会,再大伙儿去吃饭,而一年只开三次会议,难言对校政有认识。

雷其昌摇了摇头表示,有的学校校董只是挂名,但不能够所有校董均如此,校董起码要对学校日常运作有基本认识,“不是只去陆运会颁下奖,更应藉参与学校活动的机会认识老师,了解一下学校的运作。”

雷其昌认为校董起码要对学校日常运作有基本认识。(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有意见认为,应该加强校董培训课程,其实教育局早已委托中文大学举办不少相关课程,但目前为止只属自愿报读性质。故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应否加强培训,而是应否强制校董报读相关课程。

对于强制校董报读培训课程,张国华提出问题:“万一课程要考试,考不好就不让做校董吗?这些课程是谁付钱?是纳税人还是校董自己?校董三年一任,三年后就不再是校董了;而家长校董是子女毕业就已离任⋯⋯要(为校董)设门槛就要争论,不是那么容易。”

雷其昌则持保留态度,他认为应该针对持有相当权力的校董成员,如要求校监丶负责管理财政的司库等必须接受培训,而非每个校董都要,“校监权大,一旦出事或出现法律问题,校监要上身。很多学校出事(都是财政出现问题),譬如司库,校长给文件他签他便签,结果财务便出事。”

讲是很容易的,但如果要教育局事无大小也要介入……只要有老师投诉,教育局便拿走赋予办学团体调查的权力,变成教育局的答案便是答案。
香港公开大学教育及语文学院院长张国华

教育局只是抽身旁观? 校本管理与适度介入如何平衡

悲剧发生后十多天,林老师的家人向社会发出公开信,信中形容,相对东华三院主席王贤志成立独立调查小组即时跟进事件,教育局显得“抽身旁观”。

“讲是很容易的,但如果要教育局事无大小也要介入,如何划分界线?”张国华认为,现有机制写得清清楚楚,教育局预期学校能处理内部问题,故只会在办学团体无力解决时才出手,而一旦教育局出手,手段必然强硬,一如对兴德学校的处理手法般,委派人员进入学校校董会,取回学校管理权。他认为,要重新界定教育局和学校的职能,难在于如何划分教育局介入校政的界线,若教育界期望教育局能处理一切学校投诉,无疑是过于理想化。

他形容,老师的投诉好比“家事”,特别是课担不均、职位升迁等校内事情,校外人很难作出仲裁,“如果是关于校长滥用权力,老师有证据,投诉必然成立⋯⋯公众是否想教育局事无大小都出招?我(在节目上)问冯伟华或(中学教师)周子恩,他们也有保留。只要有老师投诉,教育局便拿走赋予办学团体调查的权力,变成教育局的答案便是答案。”

我认同教育局不可能每个投诉也处理,但教育局要认真查(投诉)及加速查,不要只问管理层,有时更只问管理层拿书面答复便算。
冯伟华

对此,冯伟华说不是要教育局每每介入校政,而是“其监察角色不应退到这样后”。他认同校本政策原意是好的,在校本政策之前连一张台也要向政府递交申请文件,经教育署批准才可买,费时失事,校本之后学校做事有弹性,却不能因此抹走教育局的监管角色。

在冯伟华眼中,教育局管得最多的是学校的财政运用,但对投诉则“退后一步”。自投诉指引推出后,教育局把不牵涉《教育条例》、《资助则例》的投诉交回校本处理,尤其是学校人事问题,教育局倾向“无咩嘢就唔介入”,态度被动。故一旦学校出现校政问题,便要依靠学校自行处理并改善,教育局要到事情失控、明白事情的严重性,才会出手夺回办学团体的管理权。问题便在于,“为何要问题恶化到无可收拾时,才用这个方法处理呢?早期预防及介入不是更好吗?”

他提到,教育局接到投诉后,会去分区教育办事处主任查问学校情况,要求分区主任填写报告或直接问学校管理层,“我认同教育局不可能每个投诉也处理,但教育局要认真查(投诉)及加速查,不要只问管理层,有时更只问管理层拿书面答复便算。”此外,教育局处理投诉需时,“一来一回要四个月”,且长时间没有进展,老师的不满自然累积,最终令事件一发不可收拾。

在冯伟华眼中,教育局管得最多的是学校的财政运用,但对投诉则“退后一步”。图为教育局局长杨润雄。 (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悲剧发生,把焦点放在追究一个人的责任上,是把事情过于简单化。教师自杀,断不可简单理解为校长滥权与否造成,而更应关注制度会否令教师压力无处可诉,令每间学校犹如独立王国般运作——不当校政挤压得教师喘不过气来,我们的教育局、办学团体、校董会是否该认真想清楚问题核心?

“投诉?不可能啊,我不信制度,更不想为此而丢饭碗。”如果受压,老师可逃去哪呢?投诉?现在的投诉制度是鼓励老师走出来反抗吗?还是让教师继续躲于人后遭受折腾?请继续阅读:【老师压力.五】不敢投诉怕饭碗不保 谁知教师的辛酸史?

上文节录自第158期《香港01》周报(2019年4月15日)《教育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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