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坚持非暴力公民抗命 戴、陈以自我牺牲感召大众

撰文: 黄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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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香港这个普遍守法和保守的社会,一样有意见认为非暴力抗争方式过于软弱,整场运动,民众与政府僵持79天,却没有实质成果,到运动后期许多人在疲惫之余不免质疑,这种方式是否无法达成诉求?眼看民众浮躁不安不断上升,双学终于在2014年11月30日宣布行动升级,希望包围政府总部以阻碍政府运作,进一步加大了警民之间的对抗。

【占中九子案】反思公民抗命 戴耀廷、陈健民:已影响大多数港人

其实学生跟我们(占中三子)一样是非暴力,我们主张静坐等警察逮捕,但他们不要坐在那里等人抓,觉得太被动,(认为)应该可以用身体去堵警察,只要不出手去打就好。
陈健民
双学在2014年11月30日宣布行动升级,希望包围政府总部以阻碍政府运作。(资料图片/GettyImages)

“其实学生跟我们(占中三子)一样是非暴力,我们主张静坐等警察逮捕,但他们不要坐在那里等人抓,觉得太被动,(认为)应该可以用身体去堵警察,只要不出手去打就好。所以他们举双手跟警察对峙,我也赞成这是非暴力,他们没有打人,包括后来的升级行动,学生戴头盔冲过去,他们没有打警察,是冲过去给警察打,但这种姿态别人看到只会认为你在挑衅,你得不到社会同情的。”回忆起当时的情境,陈健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再次强调,公民抗命最重要是获得社会同情与理解,最重要的精神是自我牺牲,学生冲向警察虽然也是自我牺牲,但一般人看后会觉得,是该行为引发警察还击,这种牺牲就得不到效果。

陈健民认为学生举双手跟警察对峙,戴头盔冲过去给警察打,但这种姿态别人看到只会认为你在挑衅。(资料图片/GettyImages)

严守非暴力 才能紧握民意

“很多人不一定认同公民抗命非暴力的做法,譬如社会运动出身的人是比较激进的一派,你要怎么去说服他?我只能说这是个策略,是当时香港争取民主最有效的方法,他不需要同意你的理念,他只要认同(占中)这个方法有效,愿意参与行动就好。”戴耀廷表示,自己是和平主义者,一定坚守非暴力原则,但不会要求所有人也抱相同信念,只会告诉参与者这是比较有效的方法,因为香港社会较为保守,守法概念深植人心,想争取市民支持,前提必需是非暴力。

“在多元社会里,大家很难想法一致,但至少在目标没有分别,都是为了争取民主,只是方法上有分歧。也很难说哪个方法必然正确,每人有不同信念,而我坚持的是和平、非暴力抗争,我就只推动这个,不会参与赞成暴力的公民抗命运动。”戴耀廷如是说。

戴耀廷表示自己是和平主义者,一定坚守非暴力原则。(张浩维摄)

依陈健民等人原先的计划,占中运动设计了很多规矩,参加者必须签署协议书,确认接受非暴力原则、理解行动目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等条件,不愿接受的支持者可以在一旁围观,同样能对政府施加压力。不过,雨伞运动爆发时已非“占中三子”当初设想的抗争模式,也造成抗争者对行动内涵与宗旨没有共识。戴耀廷承认,若依照他们原先的计划,可能不会有那么多人参与,影响力将随之减弱。陈健民认为,在无法假定原先计划的成效下,雨伞运动已成功掌握非暴力原则。

然而,公民抗命的概念,并非只须符合公义性与非暴力,在刻意违法后,抗争者不应逃避法律后果,以表达尊重法治社会及体现自我牺牲精神。从印度圣雄甘地争取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在法庭要求法官对他判处最重刑罚,到马丁路德金呼吁抗争者“塞爆监狱”,均能看到面对刑责是公民抗命的重要条件。除了对非暴力方式有分歧外,参与群众和“占中三子”对于承担罪责的认知,同样存在不小差距。

雨伞运动爆发时已非“占中三子”当初设想的抗争模式,也造成抗争者对行动内涵与宗旨没有共识。(资料图片/GettyImages)
学生领袖是愿意接受(刑责)的,但很多参与者其实不想承担法律后果。
陈健民

“学生领袖是愿意接受(刑责)的,但很多参与者其实不想承担法律后果,他们觉得这太软弱了,为什么要留下来给警察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让强权者这样惩罚我们?所以一般人根本不会留下来被逮捕。”陈健民强调,被逮捕并接受法律制裁并非懦弱表现,而是在承担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引起更多关注和同情,让公民运动的精神延续下去。

承担罪责——自我牺牲的最高体现

在“占中三子”的想法中,公民抗命最基本、也最崇高的原则便是“自我牺牲”,并借此感召社会大众。这种精神该如何体现?两名占中发起人均认为,在抗争过程中保持非暴力,遭到警方武力对待、驱离,最后还能坦然承担法律责任,便是自我牺牲的最具体表现,也最能激发民众同情。

“但学生不认同啊,他们觉得有什么好同情不同情?我要改变,就用力去改变,不需要社会更多的同情跟理解。我们已经有100万人上街了啊!这样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争取更多人同情我们?”陈健民苦笑道。他说,有些人不清楚、不理解承担刑责的概念,但很多人是打从心里不认同这种做法,觉得只是白白牺牲。

陈健民认为学生领袖是愿意接受刑责的,但很多参与者其实不想承担法律后果。(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理论上我们在法庭是要认罪,但这个案子我们没有,因为我认为检方是根据政治需要选了一些工具控告我们。
戴耀廷

从承担刑责能体现自我牺牲精神,继而争取更多市民支持,让公民抗命理念在社会延续的角度视之,戴耀廷跟陈健民都认同,在违法行动后不应该逃避法律追诉。但是否代表不对检控的罪名做出任何抗辩,两人却有不同看法。

“理论上我们在法庭是要认罪,但这个案子我们没有,因为我认为检方是根据政治需要选了一些工具控告我们。我们到警局自首并承认违反了《公安条例》、未经申请集会游行等罪名,但政府检控时却用了公众妨扰罪,什么是不合理的妨扰?这个解释空间是很大的,对之后的社会运动有很大限制,所以我们才要抗辩。”戴耀廷表示,如果检方选择正确的罪名来控告,他一定不会抗辩,法院也不用浪费时间多做审理,但他无法接受检方以公众妨扰罪检控,质疑当局明明有更具体的成文法对他们究责,为何偏偏选择一个概念模糊、空泛的普通法罪名?

陈健民则认为,检方的控罪涉及对运动本质的定性,影响到历史如何记载、后人如何看待这场运动,若贸然接受不合理控罪,不单牵涉个人处罚的轻重,更会深远影响整个公民社会。

陈健民于回忆14年占中时曾表示,在国家武力已过于强大的前提下,大部分的改革都只能透过和平牺牲感动他人。(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公众妨扰罪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把这个社会搞乱了,检控我违反程序、参加没有申请的集会,甚至组织集会我都没有意见,你把整个运动定义成负面的性质,我就不能接受了。更何况检方说我们煽惑他人参加非法集会,这是假定人是没有自由意志的,如果这也算煽惑,我只能说北京的决定(831政改框架)才是最大的煽惑。”

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峰,于2014年10月及11月分别在金钟及旺角两个“占领区”进行民调,询问在场民众参与运动的原因。结果显示,89.1%受访者勾选“为保障香港的自由”,排名第一,勾选“争取无筛选的普选”有85.3%,排第二,仅6.5%是响应“占中三子”而参与运动,在14个参与运动原因中排名第十。

民调结果固然让三子有些哭笑不得,但也呈现了某些事实,民众的确从他们身上撷取了公民抗命的想法,但是否完全认同或理解其内涵,三子实际上又能对群众有多少号召力,从上述民调,以及2014年9月28日三子在金钟添美道台上宣布提前占中,却引来台下部分群众不满,纷纷离场抗议的情况看来,或许能略见端倪。

中大于2014年10月及11月分别在金钟及旺角两个“占领区”进行民调,询问在场民众参与运动的原因,结果显示仅6.5%是响应“占中三子”而参与雨伞运动。(资料图片/GettyImages)

而从“九子”中有数人被判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可知,法官确实认定抗争行为已侵害公众利益。这也是反占中方对运动的最大批判,认为抗争者长时间侵占市中心、堵塞交通,不只令周边商家无法营业、民众通行不便,影响了香港原有的经济繁荣,更重要的是,香港这个“惟法为大”的社会,一夕之间竟变成可“违法达义”,严重打击香港法治基础。

法治与公民抗命 不应有矛盾冲突

对于这些指控,戴耀廷认为,法治与违法的公民抗命,不存在互相对抗、相斥的关系。

“比较低层次的法治就是讲守法,用法治当政府统治工具,例如中国传统的法家,这比不用法律好,至少还有根据,大家起码知道为什么,但这法律只为当权者服务。比较高层次的法治是一种制约,是规范当权者的权力,这才是西方世界所讲的法治。再推进一点,法律本身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有些地方司法独立什么都有,看起来有法治,但那些法律可能是很严苛的,未必对公民权利有所保障。”

从“九子”中有数人被判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可知,法官确实认定抗争行为已侵害公众利益。(卢翊铭摄)

戴耀廷举例道,马丁路德金推动黑人平权时,美国不仅是民主国家,也有独立的司法体系, 但法律本身有种族歧视问题,大家却没有关注到。而公民抗命的角色,便是让公众正视法律制度或内容不足之处,成为推动法治完善化的动力,因此虽然违法,仍符合法治的精神。但他强调,如果有合法的方式能争取改善,那就要先循体制内的管道解决,公民抗命必须是合法途径用尽,仍无法达成目标的最后选择。“香港情况就是这样,我们争取民主二十多年, 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了,但都没有成功。”

陈健民也认为,法治跟公民抗命不应对立,违法的行为不一定代表破坏法治,承担罪责的行为就是表明对法治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人民、政府与法治间达到平衡,进一步替法治打下更好基础。

他说:“法治是rule of law,不是rule by law(依法而治),法律可以让政府用来管治社会,也要让公民能利用法律去控制政府。在香港没有民主的情况下,法律是谁制定?它不是人民授权的,人民是不是有权不遵守未经自己授权的法律?这种时候法治的基础就很动摇,公民抗命虽然是以违法方式争取民主,但有了民主以后制定的法律会更有权威、更符合民意。”

上文节录自第158期《香港01》周报(2019年4月15日)的《占中九子案判决后 重新反思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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