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四】立法规管教唱国歌惹洗脑疑云 一曲怎起千重浪?
“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a)使学生学习歌唱国歌;及(b)以教育学生—(i)国歌的历史及精神;及(ii)奏唱国歌的礼仪。”《国歌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第9条首次以法例形式订明教学内容,令“教育”成为《国歌法》本地立法的第三大战场。有人质疑违反《基本法》的“教育自主”,有人对“校内执法”忧心忡忡,有人担心会变成“洗脑教育”。究竟是他们杞人忧天,还是《草案》疑点重重?当局又该如何开诚释疑?
奏唱国歌对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罗桂祥中学的师生而言并不陌生,因为该校自2000年起,每月第一个早会都会升国旗、唱国歌,在毕业礼上亦会奏起国歌。校长邓振强表示,学校没有硬性规定教师必须教授学生唱国歌,但会提示他们按实际需要授课,具体操作由教师自行决定:“我们通常假设学生升上中学前,已经在小学的常识科掌握了国旗国歌的基本知识,所以现时不需刻意再教。”
罗桂祥中学的做法并非特例。事实上,根据教育局的课程指引,“教授国歌”一项,除了被小学常识科列为第一学习阶段的“核心学习元素”外,并没有其他“独立授课”的要求;授课内容亦相对简单,教师可参考教育局网站有关国歌的由来、歌词、乐曲特点等资料。不过,随着《国歌法》本地立法工作的进行,教育界这惯例或会被打破。
违教育自主?
教育界的战火,自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一刻开始点燃。由于条文列明,须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并以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引起本地教育界人士忧虑,一旦当局通过并同意香港引入该法,即在本地立法要求学校进行有特定内涵的国歌教育,或有违《基本法》第136条所订明之“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以及第137条之“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
时任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回应指,香港不能以教育事务是自治范围为由,免去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责任。至同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及后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本地立法讨论文件,显示有意将《国歌法》纳入中小学教育,令教育界战火再现。拥有近10万名会员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会长冯伟华质疑,若强制学校进行国歌教育,是以全国性法律介入本港教育事务;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亦指,当局应透过行政指引代替强制性的国歌教育,以免抵触《基本法》。
直到上月初,当局发布《草案》,结果以“规定教育局局长就国歌教育发出指示”的折衷做法,避过对《基本法》的抵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上月中出席电台节目时解释,《草案》仅要求局长发出指示,具体教学仍按本地既有机制处理,完全符合《基本法》。不过,相较1997年临时立法会通过的《国旗及国徽条例草案》,《草案》无疑更进取,因为当时港府并无效法《国旗法》,没有要求“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亦没有明令要求教育局局长就特定教育活动发出指示。
公民党党魁、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担心,《国歌法》的“指示”可能会在无形中给予校长、老师及学生压力,变相干预学校教育自主,不尊重教学专业。身兼教协副会长的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则坦言,要待研究才能作进一步判断,惟业界仍对立法规管教育的做法感到担忧,冀立法前后的教学工作不会有太大差别。
本身是中学校长会主席的邓振强认为:“只要教学指引及内容恰当,可以在‘一国’下充分体现‘两制’,即使用法律条文规定教育事务,(相信)问题不大。”
恐校内执法?
前线教师对“指示”的实施,主要有两大疑虑:其一,若不遵循“指示”,会否受到当局处分、招致法律后果?其二,如果学生在奏唱国歌时触及法律,会否出现“校内执法”的问题?
针对第一点,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已在《草案》刊宪当日(1月11日)表明,“指示”并无任何罚则,倘若教师没有跟从或违反“指示”,教育局会按正常程序处理。何谓“正常程序”?叶建源表示,一般情况下,学校都会根据教育局的课程指引授课,至于“教几多、教几深”,则交由教师按照实际情况调节:“除非在没有合理理由下,省略了必要的教学,例如小一不教ABC,教育局便可以派员进行指导或沟通。但极少出现明例处分。”他建议,《草案》通过后,有关国歌教育的课程指引应该尽量写得简略,以保障教师的教学弹性及空间。
本身支持《国歌法》本地立法的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会长黄均瑜则预计,即使教师没有遵守“指示”教国歌,教育局最多只会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解释:“现时对于教师的处分,都是涉及专业失德或者操守问题。行政问题理论上不会有任何惩处。”他主张由校方或校董会自行处理有关问题,毋须向教育局呈报:“如果老师真的不愿意教国歌,最简单(的做法)换个人教不就可以了吗?”
至于第二点,由于《草案》列明,“任何人如公开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国歌,即属犯罪”,有教师担心,若有学生在校内的公开场合触法,须否负上刑责。对此,邓振强认为,当局需向公众厘清“学校场所”是否符合上述条文所谓“公开”的定义,以杜绝灰色地带;但他强调,无论如何定义,在校内应先教化后处罚,因为“教化本身便是执行教育的过程”。
邓振强担心,一旦开了“校内执法”的先河,或引来“热心市民”大做文章,从而干扰学校教学。“如果让学校一味穷精力来应付这些由不同政治意见引起的各种争拗,确实违反了学校教化学生的本意……更甚者,如果学校真的因为这些担忧而选择少唱国歌,岂不是与立法原意本末倒置?所以,用平常心面对《国歌法》便可以了。”
就此,杨润雄回应传媒提问时坦言,难以说明每一个情况,但他强调,学校事务应以教育为主要目标,届时将由教师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引导、教导或惩罚学生。聂德权则在电台节目中重申,《国歌法》旨在提倡市民尊重国歌,若有学生因顽皮而在校内作出侮辱国歌的行为,会按既定机制以校本处理,他相信校方有能力自行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教导工作。
变洗脑教育?
教育界最激烈的战火,是由“国歌教育”的讨论,引伸至“国民教育”甚或“洗脑教育”的恐惧。这番争论首先源于当局虽在《草案》正文删去“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这敏感条文,却加插本地立法时一般没有的“弁言”,借此表明“现须制定条例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弘扬爱国精神。”
杨岳桥直言,担心《草案》会成为“国歌教育”的“翻版”,即透过国歌教育培养国民身份认同。他又认为,公众看到“弁言”时难免心生疑虑,以为“政府是否立法强迫我爱国?”
不过,刑事法律师熊运信就以2010年“中大教学语言司法覆核案”的判决,来厘清法律的“弁言”与“正文”的关系—中大学生会前副会长李耀基因不满中大的主要授课语言由中文改为中英文,故以《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弁言”曾指明该校须继续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为由,提出司法覆核,惟上诉庭终判李败诉,因“弁言”的含义并非强制中大必须使用中文,而“正文”亦没有阐释中大应该使用哪种教学语言。
熊运信解释,“弁言”的法律地位较“正文”低,当“正文”表达不清时,或许可以从“弁言”中获得理解“正文”的线索,包括立法的背景及原意等,但当“正文”没有提及某内容时,“弁言”并不能用以缩窄或扩大“正文”的内容。他举例指,《草案》的“弁言”提到“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精神”,但在“正文”中只字不提,因此,此处的“弁言”只可视为《国歌法》本地立法背景的补充,以说明为什么要尊重国歌,仅此而已。
教导学生爱国是正当行为,正如我们教学生爱护地球环境、爱护家人社区、爱护小动物……什么都可以爱,为什么国家不能爱?
对此,黄均瑜不讳言国歌的精神就是爱国主义。他以法国国歌《马赛曲》为例,指出中法两国的国歌本身就是从“战斗精神”彰显“爱国”。不过,他亦表示,若要教导国歌精神,首先要让学生对国家有归属感,才能进阶谈“爱国”。黄均瑜认为,有部分人对国歌教育过虑:“因为一首歌而造成‘洗脑担忧’很无谓。教育无分洗不洗脑,只分正确与否。”他续指,教导学生爱国是正当行为:“正如我们教学生爱护地球环境、爱护家人社区、爱护小动物……什么都可以爱,为什么国家不能爱?如果教学生爱护环境,又是不是‘洗脑’呢?”
叶建源则表示,本地国歌教育对“国歌精神”的理解只需回归基本步:“《国歌法》会进行本地立法,就彰显了(香港)与内地的不同,不需照跟内地如何诠释‘爱国主义’。”他认为,向学生表达“国歌是代表国家的象征与尊严”这些基本资讯,已经足以传达国歌精神:“当然,不同学校在实际教学上可以有更详细的演绎,但普遍而言,有基本理解已经足够。”
邓振强亦称,教育局网页已有足够资料解释国歌的历史及精神,立法后中学只需“温故知新”即可:“这些资料在未立法前已经在用,虽然资料少于800字,但二十年来行之有效。”他又指,业界担心教育局会把简单的国歌教育复杂化,令其变成“不平常的事”,“按理说,教育学生认识国歌的程度,不会因为立法而大幅加深。既然内地对国歌的描述都不复杂,为什么本地要化简为繁?”
此外,由于《草案》把国歌教育纳入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有声音认为,国际学校以非本地生为主,他们各有各的“国歌”,故应作“特殊处理”。根据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组的2018年6月的数据,在过去五年内,国际学校本地小学生及中学生的比例,由2013/14年度的17%及15%,增加至2017/18年度的25%及21%,目前有六间学校的本地生占逾半数。杨润雄曾指,已就《国歌法》本地立法与国际学校沟通,相信校方明白当局要求,会按校本情况作专业判断,研究适合的教法。黄均瑜则建议,当局应制定两套指引供老师参考,当中对非本地生的学习要求可以宽松些。
【国歌法深度报道】文章包括:【国歌法 ‧ 1】怎样理解《国歌法》本地立法?【国歌法 ‧ 2】“国旗案”看《国歌条例草案》“限制自由”之辩【国歌法 ‧ 3】“中港法制冲突”是不是伪命题?【国歌法 ‧ 4】立法规管教唱国歌惹洗脑疑云 一曲怎起千重浪?
上文节录自第150期《香港01》周报(2019年2月18日)《怎样理解《国歌法》本地立法?》中的“规管惹疑虑 教育界起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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