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偶像崇拜投射理想 新一代追星需理性思考

撰文: 香港0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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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听歌,追偶像就是完全的沉迷,中学时代男生个个迷近藤真彦,模仿日系的Matchy头,女生个个迷中森明菜,烫一个大波浪头;年事渐长,日本风过去了,大多数年轻人转迷本地歌手。“四大天王”最突出的是剪一个一边头发垂下来的城城头,而刘德华那身超大西装大垫膊外套,则令人人想去旺角荷李活购物中心订制一件,仿佛额头垂下那两撮头发就得偶像形神,披上那件加大码外套就俨然天王巨星一样。撰文:曹民伟

承接上文:【梅艳芳】痴心歌迷筹拍《拾芳》 回忆美好年代的追星历程

心理投射 在偶像身上寻慰藉

事实上,自己也亲身感受过现场演唱会气氛,真的有种精神被集体催眠了的感觉,拼了命地叫喊着偶像的名字,也豁了出去,用尽力气拍手,拍足全场,结果回家以后,声音沙哑了整整一个星期,手掌也红肿了好几天。事后自己也有点不明所以,明明红馆隔了三十多行,无论如何叫嚣,偶像也不可能听到,无论拍掌如何用力,也被偌大的音响盖过,但那一刻就恍若一种“触魅”(enchanted)的感觉,有点似在圣殿中被神灵附身的感觉。

这并不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偶像崇拜其实有点像古代的神灵崇拜,一众巫师对着神灵念诵。今天的现实世界,再没有什么魔法与神力,世俗化的世界留下了一个空虚的位置,人总需要寻求心灵的慰藉,可能是一个图腾,而今天世界上更多人更容易去崇拜的就是一位光芒四射的巨星。

我们崇拜一位偶像,其实是借着这位偶像去投射出自己理想的形象,来告诉别人,这个就是我理想的原形;因为粉丝选择怎样的一位偶像,他或她就成为一个图腾,将你自己区别于世界其他个体以外,这代表了某种品味的选择,品味就是人赖以区分自己,并且试图在象征性领域战胜其他人的东西。

粉丝也会对偶像产生一种“光环效应”(Halo Effect),就是把偶像身上的一切都看得尽善尽美,即使有什么缺点,也会被淡化,甚至美化了!

2002年,梅艳芳参加湖南“金鹰明星演唱会”。(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少年十五二十时,是追星最疯狂的人生阶段,那也是自我认同和价值观形成的一个重要阶段,这时候,族群中最有才气又俊美帅气的人物出现在媒体,自然成为青少年追崇的对象,希望自己这只丑小鸭有天也可化身成一只人见人爱的天鹅,于是就会跟喜欢同一偶像的追星族组成社群,形成互相认同互相打气的团体,这正是青少年寻求同侪支持的心理。

那些年头,我们在笔袋间尺上贴上偶像的照片贴纸,放学后到信和寻找偶像的照片,往文具店拣选2R和3R明星相,又会将唱片封套里边的大型海报张贴在床头,只要每天早晚多看偶像一眼也感觉窝心;更甚者是,有粉丝以一千元买一张亲笔签名“Yes闪卡”,也有粉丝以八千元买一部日本 “山水牌”(Sansui)专业胆机播放黑胶唱片。

而每当电视一播映偶像的MTV,自己就会目不转睛地瞪着,用力记下偶像的每一个姿势与舞步,每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与笑容,这几乎有点像是生物学中努力模仿父亲母亲的生存本能。

昔日粉丝 迷恋偶像一生一世

我们成长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迷恋一位偶像是一生一世的着迷,今天友侪们已届中年,仍不忘少年时代的偶像,朋友一书架黑胶唱片,无论搬多少次家也不舍得丢弃。外国地方对于知名的偶像如披头四或猫王,总会建立不少纪念馆,并成为旅游点,偏偏香港先拆去了邓丽君故居,不容许李小龙故居改作博物馆,而以阿梅为主题的咖啡室“囍月”还是粉丝们自己集资开设的。

《金枝玉叶》剧照(网络图片)

曾听过父亲母亲说过,他们在少年时代(五、六十年代)也迷上当时的明星李丽华、尤敏、葛兰,那年代明星面孔难得一见,少女们看一出《金枝玉叶》(Roman Holiday,又译《罗马假期》)后,便去烫一个柯德莉夏萍头;陈宝珠的《大师姐》中一身黑色紧身衣原子裤,也成为大众工厂妹模仿的时尚;在平凡的生活、平淡的人生中,希望复制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明星风采;我不止一次听父母说白燕优雅脱俗、林黛真如仙女下凡!那年代也未有狗仔队,明星格外有神秘感,母亲曾说在街市遇过一位电视艺员,才发觉屏幕上的演员原来也会去买𩠌煮饭的!跟今天我们行山或食牛腩面撞到的荷里活巨星周润发,不可同日而语!

1964年,披头四乐队来港演出,他们所居住过的总统酒店事后被歌迷涌进房间,把垃圾桶里的烟头、喝空了的汽水樽,甚至床单枕头都扫荡一空,昔日歌迷影迷的疯狂绝不逊于今天!

现今,追星的新一代,都会在微博、脸书或是各种社交媒体论坛有自己的一片小天地,每天看着手机电脑就可追踪到偶像巨细无遗的信息,即使偶像在大洋彼岸,也恍如近在咫尺;偶像的歌、偶像的戏、偶像的绯闻,时刻都可下载、随时欣赏。

披头四曾经风靡全球,在香港也有不少粉丝。(视觉中国)

而在八、九十年代,一台录音机、一盒卡式带、一部收音机、一台收不到很多频道的电视,就已是追星的全部,我们珍惜电台上点唱的每一首偶像的歌曲,也细味每个MTV里偶像的举手投足,那时候没有互联网,要多点了解偶像,只可在书报摊买《营幕偶像》、《好时代》和《新时代》等杂志,后来就有《Yes!》。

曾经问过一位热衷追星的表妹:“你天天写微博,时刻更新脸书,偶像会回复你吗?”小粉丝告诉我:“怎么可能?他那么忙!只要他看到了,我就满足。”网络通讯方便无疑拉近了偶像与粉丝之间的信息交流距离,却令彼此见面和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减少了,如今几乎每个明星都有自己的微博、官方粉丝团,偶像与粉丝们在微博上隔空互动、互相关心,偶然也有偶像回复—当然可能只是由偶像的助手解答。

大众对八卦新闻的好奇,真人骚节目的火热,我们看到的已不只是明星台前光芒万丈的一面,而更多是接触到他们的私生活。当一位偶像从神坛上落入寻常百姓家,我们日常会碰到偶像跟我们一样购物买𩠌食饭看戏,也愈来愈多衣着邋遢,又或未有化妆的样子被“野生捕获”,流出坊间;追星族那种“触魅”的感觉就日渐淡薄,以至消逝。

粉丝为自己喜欢的偶像准备灯牌。(视觉中国)

网络时代 追星行为趋商业化

现今的追星族,今天喜欢韩星,明天追台星,后天就捧大陆明星了!甚至有收钱去举牌,又或者出现买歌迷Like的情况,追星竟变成了一个行业,网络上卖偶像产品还真门庭若市,某位韩星来港演出,山旮旯去到机场博览馆演出,也有大班少男少女在现场购卖动辄上千元的偶像限量公仔及其相关产品。

跟一位韩星少年粉丝聊天,他两年间飞往韩国追星25次,花费超过十万港元,有时候周末飞往韩国,只为看偶像唱两首歌,又即日飞回香港上班;为了抽签参加签名会,竟然一次过买下80张偶像的唱片!今天追星所花费的不是细致缜密的心思,而是看谁花得上更多的金钱与时间。以前我们在广播道等明星,今天的年轻人动辄坐飞机去韩国追星;昔日我们买杂志剪照片,今天粉丝高价订购偶像限量产品与官方出品,整个偶像产业日益商业化。以前,明星们常说粉丝就像是自己的朋友或家人,背后那种偶像与粉丝的友谊、看着彼此成长的终生关怀,已经渐次消逝。

网络时代追星,反令偶像光芒昙花一现。图为内地偶像明星鹿晗(右)为粉丝签名。(视觉中国)

现在的歌迷已没有以前般长情和专一,主要是各大娱乐公司不断培育新人,短时间不见成效就即时放弃,歌迷影迷根本没时间对偶像培养出真正的感情;愈是走偶像派的,其歌影迷愈容易过档,迷上另一位新偶像。现在明星多了,竞争也愈来愈大,偶像也怕流失歌迷似的,千方百计迁就歌迷,既不敢批评歌迷影迷,也随意搞一些像“抱抱会”等花巧活动,青春偶像没有努力磨练自己的演艺与风格,倒是刻意地奉承迷哥迷姐,反令偶像光芒昙花一现。

粉丝之所以会崇拜一个偶像,是因为他或她觉得这个偶像在某一方面像雷电般击中了他,就像一刹那爱上了一个人一样;然而,这到底和真实生活中爱上一个人是有分别的,我们跟偶像始终有段距离。今天,媒体愈来愈以寻找偶像的私隐为乐:走光、一夜情、夜蒲、抽烟、醉酒、吸毒等等,令粉丝失望;更严重是会出现负面效应,像外国不少摇滚歌手的酗酒、吸毒与自杀行为,令不少狂迷模仿。

代代相传的追星族,那种狂热从来没有减退,父母模仿谢贤和陈宝珠,我们想像自己是Leslie与阿梅,我们的孩子喜欢的,是我们都认不出来的一大班韩国男孩女孩组成的EXO和少女时代。在我们成长道上,偶像不一定只是影视歌星,事实上,在不同领域之上也有闪烁的时代明星,像科学界的霍金与高锟,像作家村上春树与J.K罗琳,他们都有充满传奇的人生;其他如足球明星、政治明星、演奏家……这些偶像为人类带来的不只是愉悦,更令人对未来充满憧憬……新一代追星族应该思考一下,在“追”的过程中,可否激发个人梦想,并化为多元化的追求行动?

上文节录自第142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2月17日)《《拾芳》:从纪念梅艳芳到追忆美好年代追星若梦,为欢几何?》,网上标题为编辑重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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