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模式】政府包底医药费 拒绝惩罚“药煲”病人

撰文: 陈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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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的诸般福利中,你最喜欢哪样?”78岁的Roland沉默半响,回想在瑞典的大辈子人生,徐徐道出:“最好的是医药费设上限。因为每个人都可能遇上不测,例如踢足球突然弄伤,你可能要付很多钱,住院几个月。”无独有偶,香港人阿栢跟我们吃晚饭,分享移居斯德哥尔摩八年来的生活时,也提及他很欣赏当地的医疗政策。每年看医生最多只要付1,100克朗(1克朗约0.9港元),超出上限的都由政府补贴。一个是七旬的退休瑞典人,另一个是三十来岁香港移民,却异口同声称道医疗福利。正当香港为了医疗融资而大为苦恼之时,瑞典政府如何能够这样慷慨,控制成本同时又维持高水准医疗服务?(此乃瑞典模式专题报道之一,文末可看相关报道及专访影片)

高水准的医疗服务人人皆想,钱从何来的问题却不易回答。香港政府近年推动自愿医保,以扣税方式鼓励市民投买保险。先不论保费是否物有所值,一旦遇上大病要动手术或试新药,保险公司毕竟有承保上限,付不起钱的难题始终系人心头。

在瑞典,却没有人会担心医药费,因为政府为医疗收费设了上限,政策取名“高额保障”(högkostnadsskydd)。设想你是一名瑞典人,某天重感冒要看医生,医疗中心或医院的门诊费最多300克朗。根据高额保障政策,由这天起一年之内,若然看医生的诊费达到1,100克朗,余下开支就不用再缴付。换言之,一年看病三、四次,已经可享政府补贴的优惠。虽然专科医生的诊费不受保障,但每次费用上限400克朗,加上大手术或是小开刀都不会另计,留院费每日最多100克朗,最后结帐的价钱总会负担得起。

位于斯德哥尔摩的卡罗琳医学院享誉全球,充份象征瑞典名列前茅的医疗质素。(VCG/Mikael Sjoberg/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无后顾之忧的上限机制

要做到名副其实给“医药费”设上限,瑞典的高额保障亦涵盖药物开支。在医药分家的制度下,瑞典人看医生后拿着药方到药房配药,药费只要一年内达到1,125克朗,他们将会逐步享有折扣优惠,费用愈来愈便宜。药费每年上限2,250克朗,过了这个银码的余额不用再由他们缴付。在个别地方,政府还进一步压低高额保障的门槛,例如斯德哥尔摩省的药费上限是1,800克朗。

“为甚么这样?因为我们不想医疗制度不公平。如果你有糖尿病,比其他人更常看医生,但你在斯德哥尔摩省最多只要付1,100克朗加1,800克朗。”Birger Forsberg向我们解释。他既是资深医生,亦擅长经济学,是瑞典的公共医疗专家。他早年曾任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顾问,过去十多年在瑞典卡罗琳医学院任教,兼任斯德哥尔摩省首席医生,主管医疗服务的发展和规划。根据他向我们提供的2017年数字,斯德哥尔摩省的230万人口中,多达65.6万人的医生诊费触及1,100克朗上限,因而受惠于高额保障,为他们的“荷包”省了钱。

Birger进一步说,高额保障不只适用于公营医疗,还适用于私家诊所或医院。在瑞典,政府与私家医院之间是买卖双方的合约关系,政府按需要开出医疗服务条件,授权合资格私人企业经营,医疗定价要与公立医院一致。例如斯德哥尔摩唯一的私家医院圣戈兰(St Göran),当前的合约期至2021年。当地人到这间医院求诊,一年诊费同样以1,100克朗为上限,药费不超过1,800克朗。圣戈兰根据求诊人数、医疗服务开支等,向政府索回公帑补助。

Birger指出,虽然私家医院的人工略高一点,但在公立医院工作,同时有大学医科的研究支援,因此能吸引人才留在公营体系。在医疗保险方面,投保者的好处主要是可在私家医院“排快队”看医生,所以不算主流,相反不少人认为公共医疗已经够可靠。

斯德哥尔摩省政府的药费上限设为1,800克朗,比起全国标准上限还要便宜。(余俊亮摄)

公营福利——瑞典式医保

显然而见,由高额保障让人安寝,到瑞典式私家医院的平等定价,幕后功臣是政府公帑。所谓公帑,这里指的是省政府资金。瑞典全国政府、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责任各有不同,医疗服务落在省政府身上。每次几百元的医药费固然也为省政府带来收入,惟数目远远不够支付成本开支。以斯德哥尔摩省为例,2017年医疗服务总开支达到663亿克朗,诊费收入却只是14亿,主要财政来源其实是税收。省政府税率通常是10%至12%,因省而异,斯德哥尔摩省近年定于12.1%,用来撑起八成公共开支。

所以,这是我们的保险。我们没有公共的医疗保险,却有一个公帑支付的制度,强制民众交税。
瑞典斯德哥尔摩省首席医生Birger Forsberg

Birger形容,税制医疗就是瑞典人的医疗保险。相似的是,每个月要拿一笔钱作医疗之用,而香港标准保费每月400元,瑞典的交税式供款又如何?以常见的月入33,000克朗为例,交给省政府的入息税就是4,000克朗,当中约三份一花在医疗服务的话,即每月“供款”1,300克朗,比起香港的医保多。但一个重要分别是,医保是由承保公司支付主要费用,投保人“包底”超支数目,一旦大病就要面对财政风险;但瑞典制度由个人支付基本费用,政府“包底”超支余额,换言之,民众的财政负担可以说是零风险,肯定不会超过每年3,350克朗。

政府“包底”固然吸引,但要社会大众接受强制融资,同时亦需要一种休戚与共的意识。在本质上,医保是各人为自己筹谋的保障,而且承保公司为利益着想,对带病投保或体弱多病的收费特别昂贵;但税收制度是由所有人分担健康风险,不但那些没有交税的公民都可享受福利,而且病痛愈多的人受惠愈多,健康的人可以说是在津贴他们。

瑞典斯德哥尔摩省首席医生Birger Forsberg曾任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顾问,是公共医疗政策的专家。(陈奕谦摄)

与医保截然不同的社会观

这种制度背后的根本观念,是相信健康或疾病是运气使然,非人所能完全控制,既然如此,为何医疗服务要惩罚那些病患者呢?大概是行之百年的传统使然,瑞典人相当认同这种助己助人的福利文化。以退了休的Roland为例,他自幸没有遇过甚么大病痛,实际上享受到的医疗福利未必很多,但仍然推崇高额保障,认为这政策能让瑞典大众生活安心。

除了足够的收入来源,医疗融资要行之有效,还要做到用得其所。特别在人口老化的瑞典,每五个人就有一人年过65岁,医疗开支的成本更加要控制得宜。Birger表示,一个重点在于医疗分流,毕竟很多病人可在基本诊所中心得到照顾,就不应该跑到医院求诊。甚至在南邻的南曼兰省,不少医疗中心推出电话视像诊症服务,病情非轻才安排面见,节省病人排队求诊的时间,也减轻医疗体系的负担。而这种视像服务,省政府更加全免医生诊费。

在私人医疗方面,瑞典大部份省政府以按病收费模式(DRG)来控制成本。医疗拨款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例如实报实销,或参考往年的开支决定来年的拨款等。但不少人担心,医疗企业为了取得更多拨款,可能倾向令医疗成本不必要地增加。在省政府医疗自主的体制下,斯德哥尔摩在1992年引入DRG,随后愈来愈多省政府步其后履。在DRG模式下,省政府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协商医治不同疾病的标准成本,其他因素可微调金额,私人诊所和医院最后以此申索补贴。

DRG能否提高私人医院的效率,这点在实证上仍说不准,但肯定的是它令到医疗收费透明,而且省政府作为购买服务的一方,能与私家医院商讨医疗成本,自主权比以往更大。而DRG在这20多年间成为瑞典主流模式,省政府的选择无疑已经确认了DRG的优势。

瑞典人即使没有医保,普遍也不会为医药费担心,因为政府设有费用上限。(余俊亮摄)

受控制的药价机制

至于药物成本控制,则要从全国层面着手,由瑞典牙科及医药福利局(TLV)把关。TLV会审视同一款药物中,哪个药厂提供的最实惠。具体来说,TLV每个月公布哪些药物高质素又最便宜,指定药厂要选用。就算医生开的药方标明其他药,药剂师都会直言“我不能给你这个”,而按TLV规定给病人配药。不但如此,每当有新药引进瑞典,TLV会考虑是否必须、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等,所以药厂不能漫天开价,病人或政府的医疗开支亦因此能尽量压低。

参考斯德哥尔摩省2017年的数字,药物支出同比增加1.7%,比起人手开支的4.7%和治疗服务的5.4%增长显著为低。如此听来,瑞典在利用市场机制,控制药物成本。“你也可以说,这是在控制市场机制。”福斯贝里反过来看,认为是政府在大手影响市场,给药厂提供诱因,以较实惠的价钱研发和生产药物。

早在上世纪,瑞典模式已经有“中间路线”的别称,形容他们能在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中另辟蹊径。从这个角度看,瑞典的医疗服务似乎正好反映出这种政府与市场的揉合。

〈瑞典模式——由摇篮到坟墓〉影片:

瑞典人的生、住、病、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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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了解瑞典模式及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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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部份刊于第135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0月29日)〈由摇篮到坟墓 瑞典福利何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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