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居时代.二】分享的不只房子 社会房屋共享计划注入服务元素

撰文: 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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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营运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上路,开启香港官民合作打造共居的第一步。只是在居住问题敏感的香港,社会房屋共享计划能带来什么? 而这样的合作模式能否复制更有效率的解决香港居住问题?玖楼已不再只是一个社会企业,一群年轻人透过改造居住环境,提升人生黄金岁月的生活品质,也正在一点点改善台湾畸形的租屋市场,正如团队提倡“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政府提供闲置空间,增添更多居住模式,也为住宅实验提供场所。但相比空屋率高、居住环境宽敞的台湾,住屋问题严重的香港,能够成功复制“玖楼”经验吗?

根据台湾内政部营建署的资料,2016年台湾的空置率为10.22%,这也是当初玖楼发展的契机,将许多长辈手中的空房释出给年轻人,意外地达成一种“世代共荣”;相比之下,香港的空置率仅3.7%(见表一)。此外,居住空间的狭窄,也让“共居”的概念在香港“水土不服”。

香港的居住环境比台湾更严峻,但玖楼创办人之一柯伯麟仍旧看到发展的可能性。柯伯麟认为,以他们的考察经验来看,香港可开拓另外一种机会。他说:“香港要作为一个长久适宜居住的地方,标准到底在哪,我们可以先去设定出来。”他提到,香港虽然开始慢慢孕育co-living的品牌,但要怎么打造一个适合的共居环境仍需要讨论。

玖楼的理念和成功的运营模式,与正在摸索社会住宅方向的新北市政府一拍即合,计划因而获得广大回响。对于在香港开启共居计划,柯伯麟表示,香港现在有许多由NGO经营的社会性房屋,尝试推出一个共居模式。因为共居可以“最小化自己的私人空间、放大公共空间”,让大家交流合作,这是香港的社会房屋可以尝试的方向。

柯伯麟也特别提及2012年由社会企业“要有光”试办的光房计划,透过良心业主、社会企业、政府合作,打造共居空间,让弱势家庭、单亲家庭在光房的三年间学习自立自强,“毕业”后带着有所提升的生活能力到其他地方去。

“光房计划”成为香港共居模式的经典案例,在实验的短短五年间,惠及550人,创造100个单位的共居空间,八成的住客因能提升租金负担能力而离开。社联也从光房计划汲取经验,开创出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并将光房计划“不止提供住宿环境,更要提升他们生活能力”的人本精神融入其中。

玖楼创办人柯伯麟认为,深井光屋是香港共居成功的例子。(资料图片)

“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在2017年开始,愿景是三年内提供500个单位给已轮候公屋超过三年的低收入家庭,开启港府、房产业主、社会服务组织三方合作的先例,截至7月28日社联已开放152个可住的单位,并有113户入住。这些单位来自市区重建局、地产商及个别业主,由社联担任中介平台,再分给合资格的服务机构营运。

“我们绝对不是只提供四块墙的房屋而已。”社联社会房屋共享计划项目总监何俊杰表示,既然是社会服务就要有服务的元素,其一是合理的租金,其二是完善的社工服务,共居的最终目的是要提供可负担的房屋,并打造守望相助的社区,期望这些住户居住期间能逐渐提升经济能力。

“有些住户搬进去后很兴奋,因为窗户能看见海。长期住在㓥房而患有抑郁症的人来到共享房屋,情况都有好转。”何俊杰开心地分享,而社联也与香港理工大学的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合作,就社会共享房屋对居民的身心状况、社会影响力作分析评估。

何俊杰表示,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绝对不只提供空间,共居包含社会服务元素在里面。(蔡苡柔摄)

从香港和台湾的经验观察,何俊杰认为,“台湾的住房问题比较像是租屋空置的问题,台湾没有公屋,但是香港政府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兴建很多公屋,所以香港政府在房屋的角色相较台湾政府重很多。”因此,比起兴建公屋更富经验、更有系统的香港政府,正在摸索的台湾政府虽缺乏经验,却更具弹性。港府一直受到房屋政策无法满足住屋需求、效率低落的批评。何俊杰表示,“港府做那么多,却做不出任何东西,社会福利机构应该出来示范怎么做。”

何俊杰认为,许多社福机构有解决住房问题的经验,而由社会福利机构处理的好处是“不只是分配单位”,而且会建立关系,发展社区。对于社联来说,共居不只是一种发展社区概念、建立人际关系的包装,也是在接收状态不一的建筑物,重新规划分配,以容纳更多住户的一种务实的考量。

台湾正在摸索社会房屋的路上,而香港经验更多但效率和执行力却常引发质疑,图为新北市永和国光青年住宅。(杜晋轩摄)

社联的房屋单位是由发展商及小业主提供的闲置空间,楼宇的状态不一。在香港法律针对住屋有采光、符合消防条例的要求下,为了更合理有效率运用各单位,社联在设计共居房屋时,也会打通间隔增加公共空间。此外,为了保障居住品质,除了不采用非法的㓥房单位,社联也参考公屋标准,订下人均最低居住面积75平方呎的准则。

甫上路一年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引发“良心㓥房”的质疑。外界认为,对香港的房屋问题来说,计划的时效性和规模仅属杯水车薪。何俊杰强调,这种由下而上、民间主导的官民合作模式是全新的,未来也希望这个三年先导计划能由政府出资,引入更多资源,但社会共享房屋计划已经踏出官民合作、共居房屋的第一步。

邱勇认为,㓥房缺乏明确定义,因此共居和㓥房之间的界线模糊。(林瑞祯摄)

共居与㓥房的迷思

“在没有落实最小居住面积前,很难区分它是共居还是㓥房。”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副教授邱勇曾研究香港的㓥房问题,他认为在没有最小居住面积的保障前,共居无法避免被批评为良心㓥房、高级㓥房。即使社联带有服务社会目的,也因为香港没有对“㓥房”明确定义,而难以摆脱批评,“因为㓥房就是一个description,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没有标准。”

邱勇提到,现在港府多引用消防条例规管㓥房,在香港的纳米楼不断攀升、最小居住面积未定义前,应关注“共居”会否成为开发商合理化㓥房的借口(见表二)。他也提到,现在香港一些企业以“共居”为名,但私人的空间却仅有一个床位,这算不算是㓥房?共居成为新的居住形态,邱勇认为,政府应该制订一个标准规范居住质素。

共居与㓥房在香港被画上等号,反映香港人对居住环境问题、住房分配议题敏感;若在香港复制玖楼的官民合作模式,也会遇到“官商勾结”、优惠特定企业的质疑。因此,何俊杰认为,在香港发展共居模式,加入“民间组织”才能有更多可能。

何俊杰表示,既然民众对政府、开发商诸多不信任,质疑他们提出的计划,如果在这个合作模式加上“民间组织”,或会带来不同效果。他举例,在谈论土地问题时,民间常担心官商勾结。例如,港府提议填海造地,重新造的土地赚钱的,不会是基层民众。此外,要面对的核心议题是资源分配。有些私人发展商拥有农地,政府希望与发展商合作兴建公屋,但引致官商勾结的批评,民间团体主张政府循法律途径收回土地,惟各方难达成共识。

他认为在备受争议的土地分配议题方面,如有社会机构参与,或能缓解民间对“官商合作”的负面印象:“我想像在官商的合作中加入‘民’,以官商民的模式处理房屋问题,能否建立一种新的论述,打造民众也能接受的合作模式。”何俊杰建议,如果能有一个制度令服务团体、公益团体参与,或可减少批评的声音。

何俊杰认为,官商民合作能打破香港土地讨论的僵局,而玖楼跟新北市政府实验的青银共居也是未来社联会考虑的方向。(玖楼团队提供)

邱勇则表示,在香港这么小的地方,公私营合作模式产生不少问题。如果一个社会企业在某方面做得好,例如房屋问题,相关的题目都找这个社会企业参与。因此,香港的社会企业应做到分众化,找到各自适合的位置,才能确保没有群体被忽视,这也是社联在社会共享计划作为一个中介、审批平台的意义。

只是,目前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中,青年并非服务的第一考量。何俊杰表示,社联正在规划屯门的三栋村屋,营造“青银共居”的环境是考虑的方向之一。

全港关注㓥房平台和多个团体在2017年世界人居日(10月2日)发表仑居方案,希望政府将闲置宿舍作为过渡房屋。(资料图片)

㓥房外的喘息空间

玖楼团队希望能与政府就闲置空间展开合作,何俊杰也提到去台湾考察时,看到台湾国营企业台湾电力公司与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合作,将闲置的台电宿舍重新装潢后出租给弱势团体。

邱勇也建议,香港政府有一些闲置的宿舍,例如水务署宿舍或学校宿舍,都可以交由拥有管理房屋经验的非营利机构管理,既不浪费资源,也能提供居住空间。立法会议员谢伟铨则结合即将来到的第二波“活化工厦”,同样希望透过官、商、民三方合作,以共居形式解决青年住房问题。

在香港,“共居”与“官商民合作”的全新模式正在酝酿中,也为香港居住问题提供新选择。共居期间,居民能在庞大生活压力下得到喘息的空间、扩大交友圈,在离开之后可带走一些什么?或许是更多的自信或更好的经济能力,这都是共居超越“提供可负担的居住空间”,并赋予一个社会更深刻的意义。

上文节录自第127期《香港01》周报(2018年9月3日)文章《港台青年共居时代 实践共享理念 官商之间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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