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与公平竞赛
最近有一位跨性别选手Mack Beggs赢了得州女子摔跤赛,引起很大的争议。有参赛者质疑,他因接受睾丸酮注射,所以体能比其他选手好才赢得比赛,认为赛果不公。体育比赛中,体能和身体优势一直都存在,但在跨性别人士参赛的情况下,平均而言因性别差异较大,“何谓公平竞赛?”这个议题又再次被人关注。
我自己也没有一个确实的立场,但也可以跟大家讨论一下,因为我肯定跨性别人士参与不同的运动比赛,在未来必定是有增无减的事。
女跨男参加女子赛
首先要跟大家交代一下这次得州女子摔跤赛。引用一下香港01在2017年2月27的报导:
“2年前开始,Mack Beggs开始接受睾丸酮注射,开始女跨男(Female to male)的疗程。一段时间后,Beggs要求参与男子组的比赛,但遭到拒绝。得州大学校际联盟(下称UIL)比赛规定,参加者性别必须以出生证明上的生理性别作准,即使Beggs正接受男性荷尔蒙疗程,即使他的性别认同是男性,亦无法如愿以男子身分参赛”
“不少家长和教练都关注, Beggs注射睾丸酮会增强运动表现,是否对其他女选手不公平。Baudhuin代表一名家长,在1月时向UIL发起诉讼,要求将他调至男子组或褫夺其锦标赛资格,但直至目前为止,UIL仍未给予答复,只发表一份声明指,未来或会就出生证明性别规定作出修订。而Beggs的校区表示,他体内睾丸酮水平并未超标。”
因为UIL比赛规定,所以他才要参加女子而不是男子比赛,如果是国家大学体育协会级别(NACC level)的话,他就可以参加男子组了。
UFC旁述Joe Rogan认为,让Beggs参加女子比赛十分荒谬,但这跟他的社会性别无关,他的意思是,一个生理上是女性但有注射睾丸酮的人,和其他没注射睾丸酮的生理女性一同比赛是不合理的,因为摔跤是搏击运动的一种,这样做除了不公平外亦十分危险。
男跨女参加女子赛
Fallon Fox,是一位由男性转为女性的MMA拳手,他在MMA界中亦有很大争议。Joe Rogan 及著名拳手Bas Rutten亦有说过,因男女体格不同,这样让他作赛不公平。 UCLA社会及遗传学研究所(The UCLA Institute For Society And Genetics)的Eric Vilain博士就持相反意见,他认为由男变女的变性人对比起男性,有更少的肌肉力量及骨质密度,同时有更高身体脂肪。因此,男变女的变性人要打比赛,就必须要经过完整的变性手术及激素疗程,而Fallon Fox都合乎上述条件。只是,曾和Fallon Fox作赛的Tamikka Brents,就说未遇过这样强壮及大力的女性,所以觉得Fallon Fox可以打女子比赛对其他女拳手并不公平。
国际奥运委员会的指引
国际奥运委员会于2015年11月的指引,由女变成男的变性人可以参加男性比赛而无限制。而由男变女的变性人就有以下限制:第一,当运动员宣称自己为女性后,于体育运动上最少四年不可改变;第二,比赛前的12个月,睪丸素都必须处于10 liter以下;第三,如果不肯作出验身,则一年不能参加女子比赛。
公平
以上例子都是关于女子赛,而大部份人亦认为女子赛的公平性问题较大。男跨女或女跨男再参加男子赛,很多人都感觉好像是他“让赛”,所以可以接受。如Joe Rogan在Twitter中也重申,如果是女跨男的人去参加男子比赛,他觉得完全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以上“让赛”成立的话,其实也会出现公平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我们都习惯以大多数人的角度出发。简单来说,会“让赛”这件事本身,就对该跨性别人士不公。当然,也可以说作出改变性别的医学行为,是他的个人决定,他同时要接受这种“后果”。
其实,身体差别在运动比赛中一直存在,例如相同磅数的拳手,臂展也有不同。在没有体重限制的运动中(如游泳跑步),身体差别就更大。可能生理性别对大多数人而言,是有本质性的差别,所以不能和以上的例子作类比。
我不想在此开始谈及制度公平、行动与后果及公平的本质是什么这些社会学及哲学话题,也不想讨论不同性别差异的数据和报告。对于跨性别人士作赛,我个人也未有立场,只是,虽然我明白个体差异可能比性别差异更大,但生理男性及女性平均而言,骨架及肌肉力量亦有不同,在未有共识的情况下,让跨性别人士作赛,争议赛在难免。
这个问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希望未来数年内可以有一个令大部份人满意的解决方法。
今次系咁多!
(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武备志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