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现代英国拳击之父:John "Jack" Broughton
拳击运动是历史悠久搏击运动,如同许多搏击运动一样,它经过时间历炼,不同人士加以改良,才由一开始的生死相搏,变成规则相对完善的竞赛运动。我们现在见到拳击是以拳手配带拳套,有著较完善和健康的比赛规则,这都始于“现代英国拳击之父”:John "Jack" Broughton (1704-1789)。
古代拳击
据知,拳击早于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就已是搏击运动。在西元前7世纪的古代奥运中,拳击运动就已经是比赛项目之一。在古希腊奥运中,拳击比赛不设现在的擂台,而只是在平地上进行比赛。比赛限制亦较现代拳击为少,例如比赛没有回合限制,运动员不按体重分级、允许用拳头和手掌打击手身体任何部位,不戴拳套而改以用油浸软了的牛皮条扎于手指和手臂上,而违反规则者会遭裁判以小枝鞭打。比赛时,只要双方都不宣布弃权,比赛就一直继续下去,直到“击倒”对方或对方认输为止。
公元四到五世纪,拳击因太过残忍而遭抵制。直到18世纪初,拳击才在英国再流行起来,更影响至今。而当代奥运,在1904年于圣路易斯举办的第三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拳击正式再纳入为比赛项目。
于英国再次流行的原因:《布劳顿规则》(Broughton’s Rules)
于是,James Figg 的学生John "Jack" Broughton在继承师傅的事业,根据这项搏击运动特点及其个人出赛经验,对拳击运动作了很大的改量。在无意下打死了对手George Stevenson的后两年,即1743年,为了使拳击减少伤害事故,他制定出最早的一份拳击规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职业拳击运动比赛规则─《布劳顿规则》(Broughton’s Rules),让赛事规范化之余,亦让拳手有规矩可循,从而培养尊重赛事规矩的体育精神。规则包括:
1. 场地及比赛规则
2. 不准打击已倒地者
3. 不准打击腰部以下任何部位
4. 订明犯规动作
5. 倒地30秒内不起即算输
这规则一直规范拳击比赛发展,直到1838年,以《布劳顿规则》为基础,伦敦业余竞技俱乐部再撰写了《伦敦有奖拳击比赛规则》(London Prize Ring Rules)(1853年再修订,足踢、头撞、牙咬等动作被禁),为拳击比赛规则再作完善修订。
John "Jack" Broughton与拳套
除了以上规范化以外,为了进一步保护拳手,John "Jack" Broughton 又于1747年设计了初期的拳击手套,以软皮手套保护手部和脸部皮肤,但大多用来练习及展示式的比赛,要到1865年《昆斯贝里拳击比赛规则》才列明拳手出赛必须带上拳套。
后来John "Jack" Broughton还在伦敦建造了一所大型竞技场,作为专门教授拳击和组织拳赛的中心,于是后人对其有“现代英国拳击之父”赞誉。
值得一提的是,有论者指当年拳套的发明,是为了加快拳赛节奏,多于为了保护拳手。因为裸拳搏击,拳手脸部很易被裸拳打得皮开肉绽,头破血流。但与此同时,拳手的手部骨骼远没有头部骨骼结实,用手骨打头骨,出拳一方很容易手腕扭伤、甚至手骨骨折的风险。
所以一旦出拳者骨折,对手却只是暂时倒地,出拳者也没法继续比赛,因此导至早年裸拳拳击中,拳手出拳十分谨慎,而不会出尽全力发拳。而拳套的应用,使拳手在比赛时对手部受伤的顾虑大为减低,可以出全力打出重拳,并混合更多技术组合,让比赛节奏更快更紧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