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风波】苦主联盟就空总《改善方案》开腔回应
上周五(4月13日),香港空手道总会(简称“空总”)向港协暨奥委会(简称港协)提交了《改善方案》,以换取港协暂缓处分。今天,“空手道苦主大联盟”联同3位现届空总执委会成员,就《改善方案》内容作出回应及质疑。
香港空手道总会因涉及行政失当、遴选不公等过失,被港协暨奥委会勒令提交整改报告。报告已于4月13日呈交港协审议,并向所有会员发放。今午,一直监察事件进展的“空手道苦主大联盟”联同三位现届空总执委会成员,对报告未有按照港协要求改变现有机制流弊,针对问题核心作出改善,开腔作出质疑和批评。
根据港协于3月26日之决定,明确要求空总必须就著:(一 ) 行政失当及欠缺利益申报制度、(二) 选拔制度不公平、(三) 选拔程序及上诉制度欠缺透明度,提出改善方案。可是,在本应改善问题的方案,却并无针对问题核心,甚至加入了一些疑似针对投诉的条文。
建议内容“不进反退”,魔鬼在细节中:
根据空总提交予港协的《改善方案》,空总把改善内容分成若干部分,包括:公司管治(corporate governance)、比赛规例、选拔制度、“最佳空手道运动员”奖项选拔、内部沟通等。可是,当中却有一些条文不单没有改善之用,反而有“倒退”之嫌。
运动员要忠于空总,不应把总会引致名誉受损的情况,违者可能面临总会处分
在公司管治中,空总表示将编制一套行为守则来管理总委员会成员和所有成员的行为。当中要求“运动员要忠于空总,不应把总会引致名誉受损的情况,违者可能面临总会处分”。作为奥委会的属会成员,理应公平公正公开,并勇于接受批评,正视投诉个案。定立如此的行为守则,会否变相“禁止”运动员透过投诉机制发声,令空总更易成为“一言堂”呢?
选拔名单须获得空总执委会支持及主席批准
就选拔制度的改善条文中,空总表示会改以电邮把选拔结果通知候选运动员,并确保落选运动员保有上诉权利,以增加透明度。但另一方面,却加上“选拔名单须获得空总执委会支持及主席批准”,变相增加执委会及主席在选拔制度中的权力,可能影响到选拔的公平性。现届空总执委副主席赵慧玲指出,在2015年换届前,空总亦有相关的程序,但当时执委会仍能作出质询,行使把监察程序之用。而针对运动员的上诉机制,文本仅称“会成立独立上诉体制处理”,但并无提供任何架构及细则内容。这明显无法应对港协“制订审慎的投诉处理系统”的要求。
最佳运动员:除了考虑其近年成绩,还要考虑空手道精神及其他元素
在最佳运动员的挑选机制中,表明了“除了考虑其近年成绩,还要考虑空手道精神及其他元素”。可是有关准则牵涉主观因素,并且无法量度。而且一旦主席出决定,将不设上诉机制。这明显跟港协要求的“公平及具透明度的选拔制度”背道而驰。
其实在《改善方案》中,可以看出空总愿意在选拔结果通知上增加透明度,如改以电邮通知、在“型”选拔中即场显示分数等。但在选拔制度、上诉机制方面,却暂未能见到确切具体的改善方案,未能真正针对运动员的投诉作出回应。
现届空总执委会仓卒通过方案:
另一方面,空总需要提交《改善方案》一事,理应是空总执委会的“重大事项”。可是,空总明知《改善方案》文本需按港协要求于4月13日提交,但直至提交前一晚才召开执委会让执委讨论《改善方案》文本。
现届空总执委会副主席赵慧玲表示,她在事前并不曾收到任何有关《改善方案》的通知。当晚执委会议非常仓卒,从委员收到《改善方案》文本起,只有4分钟左右的时间,让执委们阅读长达6页的英文文本,之后便马上进入表决程序,通过呈交该文本,整个流程仅花了9分13秒。部分执委会连阅读文本的时间都不够,更遑论就著《改善方案》内容提出意见。她质疑空总执委会已经由少部分委员把持,失去议事功能。
更为奇怪的是,空总在提交《改善方案》后翌日(4月14日),才举办“公开聆讯会”,让会员发表意见。作为一个公众体育团体,在面临港协惩处的可能下,在提交《改善方案》前,竟未举行会员大会,听取会员意见。这到底是为甚么呢?
明天空总将就事件作出回应:
就著“空手道苦主大联盟”的种种质疑及批评,面对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相信一切都要“解铃还须系铃人”,必须由空手道总会才能一一解答清楚。
空总将于明天下午举行新闻简报会,首次正面就事件作出详细交代。
到底空总如何回应事件呢?武备志明天将为大家再作跟进报导,敬请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