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工作遭老板质疑偷懒开除、女子要求道歉 律师:老板要赔偿
撰文: 获壳依毒间
出版:更新:
手机工作|智能手机的功能众多,已堪比一部小型电脑、甚至可以用来在上面进行一些简单的工作,然而在另一方面,“工作时使用手机”又被不少老板/上司视为偷懒的象征,在中国内地早前就发生一宗有关“用手机工作”的争议。
内地女用手机工作、被老板偷拍辱骂兼开除
日前大陆媒体《泾渭视频》收到一名内地网民报料,指她在工作期间因为使用手机办公而被老板认定为“摸鱼”、而且更扬言即时开除。当事人安女士,据称任职网络内容营运,工作内容包括剪接影片,然后还要在网上搜集影片素材,故工作时会利用手机绝对合情合理。
然而以手机上网找素材此一举动,却被公司总经理看到,并且从后偷拍被上载于微信工作群组内大兴问罪之师,一方面指同事在上班时间用手机是偷懒,另一方面出言侮辱、质疑事主所在的整个部门的工作表现,并发出即时指示要将偷拍片段中的安女士开除。
安女士看到有关讯息之后感到不愤,故亲自撰信予有关经理作出澄清并要求道歉,然而该经理的态度十分恶劣,更自信地叫安女士直接提出诉讼云云。
律师:须支付赔偿金
安女士在事后并未有正式将公司经理告上法庭,然而因为过程中感到不被尊重,据说目前已经在办理离职手续。然而若然总经理当时坚持要辞退安女士,就或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据《泾渭视频》方面向律师查询,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中国内地的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式做了严格规定,雇主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
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主要表现为“事实依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准确”及“操作程式不合法”等等,若然违反任一,雇主则属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