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香港警总装网络专线直驳深圳法院 警方点回应?

撰文: 李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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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Wire传真社报道,警队专责情报工作的“技术服务部”,于8月中安装一条国际以太网专线(IEPL),由湾仔警察总部点对点连接内地深圳法院。警方解释,专线用作一宗贩毒罪案内地证人跨境视像作供,安装于警总是方便技术支援,审讯完结会拆除,但专家及议员质疑该做法。

该专线为频宽2Mb的点对点专线,申请专线的制式要求为CO-ITMC-ME-GPON。GPON意思为“千兆被动式光学网络”(Gigabyte Passive Optical Network),数据可独立地由A端直通Z端,不会被一般网络使用者看见,讯息亦不容易被截取。服务合约期12个月,安装连服务费用68,000元。

警方回复传真社表示,安装网络专线是为一宗10月1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初级侦讯的串谋贩毒案件,支援跨境视像作供。

不过警方做法引来质疑。有司法机构资讯科技事务处职员表示,包括科技法庭在内的部分法庭,已设有视像会议的网络线路,毋须另外申请专线。香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协会主席叶旭晖亦说,视像通讯制式很标准,安装专线只需简单设备,相信法庭已足以应付,不明白为何需要执法部门作为中间点。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指出,事件会令人担心香港警察给什么资料予内地法庭,认为警方应解释清楚。

警方解释,经警政大楼接驳纯属线路安排,方便提供技术支援,而视像联系内容经过加密,警务处不能于警政大楼透过该专线读取两地法院联系内容,案件完结后会拆除专线。

律政司亦称上述案件须安排视像作供,但没有回应该安排由律政司还是警方负责。保安局则说警方已回应,而其他执法部门没有与内地设立相同类型专线。

年花5000万元 警察技术服务部是什么?

警队专责情报工作的“技术服务部”(TSD,Technical Services Division)是特别部门,相对神秘,回归前已存在。涂谨申向传真社表示,技术服务部主要负责窃听及偷拍工作等,为警队及廉政公署搜集情报,部门成员不会对外接触,亦不向外宣称自己属此部门,而部门所收集的情报,一般不会用来作为呈堂证据,只作内部调查之用。

时任警务处长曾伟雄于2012年曾披露,警务处技术服务部由1名总警司、1名高级警司及5名警司带领,共133人,2012至2013年度预算开支约5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