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 张国钧:就加强法律服务合作提意见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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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日(1日)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由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担任主席,并随即举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业务交流座谈会。张国钧指,顾问小组会就大湾区进一步发展法律业务,及加强法律服务合作事宜提供意见。

律政司今日(3月1日)公布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由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前排中)担任主席。(政府新闻处)

张国钧指国家一直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今年适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五周年,此时成立顾问小组并举行交流座谈会,让香港法律业界总结经验,并与律政司共同规划未来工作,别具意义。

他又指,顾问小组会就在大湾区进一步发展法律业务,及加强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的事宜提供意见。小组设于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专责小组之下,共有12名成员,有已取得律师执业证(大湾区)并分别在深圳、南沙和横琴等大湾区不同地区执业的大湾区律师,亦有具备丰富经验处理大湾区或涉外业务的香港和内地律师;同时有执业超过10年的资深律师和大律师,亦有相对年青的律师和大律师。

他形容顾问小组的组成有广泛代表性,对律政司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工作有极大帮助。”他指,大湾区内有三个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司法管辖区。随着区内交流互鉴、规则融合的提升,大湾区律师将会有更大的空间发挥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