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消息:公众咨询拟农历新年前展开 不采用“白纸草案”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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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立法已提上今年立法议程,惟未确定提交草案的时间。消息指,当局计划最快于农历新年前展开公众咨询,不会采用没有官方既定立场的“白纸草案”,换言之很可能采用“蓝纸草案”,草拟好立法框架后,便进入立法程序,交立法会审议,修改空间有限。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向《香港01》表示,“白纸草案”市民参与度较大,不希望用“蓝纸草案”是为了草草咨询“走程序”,促请向市民清楚解说,释除疑虑,否则无助稳定民心。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说,最新的基本法23条草案,条文不会写得太具体免日后要修例“概括性嘅条文可应对瞬息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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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尽快完成23条立法

《基本法》23条立法虽然已提上今年立法议程,但只列明拟于今年上半年或下半年提交上立法会。周四(25日)立法会举行的互动交流答问会,主题亦会讨论23条立法,行政长官李家超今天(23日)谈及23条立法时重申,会尽快完成工作实践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会探讨应该如何确保23条有前瞻性维护国安、香港安全、保障香港长期稳定。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梁鹏威摄)

邓炳强:“白纸草案”并非最有效率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年11月回应23条立法进度时,提到咨询工作必然是多样化,任何市民都可表达意见,至于会否以“白纸草案”形式,他认为并非最有效率,交由法律专家草拟条文最好。

《基本法》。(资料图片)

消息:23条公众咨询新年前展开 不用“白纸草案”

据了解,当局会于农历新年前展开公众咨询,不会采用“白纸草案”,即没有官方既定立场,只就初步草拟的条文咨询。换言之,当局很可能会采用“蓝纸草案”,即已草拟好立法框架,订明政策底线,经行政会议通过并刊宪后进入立法程序,交立法会审议,修订需要经议员通过。“蓝纸草案”不能撤回,相反“白纸草案”可以不立法,没有完成立法的期限。

2003年23条立法,政府当时不发表白纸条例草案,认为以“蓝纸草案”形式,已可达致咨询意见的目的,并表示会听取各界意见,例如对新闻自由或学术自由可能受到影响的关注,在最后订定草案前作出修改,最终引发社会争议,50万人上街游行,最后未能成功立法。

刘兆佳。(资料图片)

刘兆佳:23条条文不会太具体 以便灵活应对瞬息万变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接受《香港01》访问时说,今年经修订后将立法的基本法23条草案,将较英国、美国的温和,不过要有效应对新出现的国安风险,包括金融、贸易、网络安全方面,同时要有效防止美西方插手干预本港事务,过程中要与中央沟通,“听上面意见,国安点可以唔同上面倾呢?”,他相信条文不会写得太仔细,“立法时更具灵活性,更加唔会讲具体,日后修例更加惨,概括性嘅条文可应对瞬息万变。”

狄志远不介意被抢焦点(欧嘉乐摄)

狄志远:不希望用“蓝纸草案”是为了草草咨询走程序

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向《香港01》表示,不想争拗“白纸草案”还是“蓝纸草案”比较理想,最重要是政府听到市民对23条的意见,“‘白纸草案’市民参与、空间大啲,唔希望用‘蓝纸草案’是为了草草咨询走程序”,促请当局要向市民清楚解说,令社会不会担心一直以来拥有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受影响,否则无助稳定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