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推行细节疑问越来越多 梁熙:政府高层应统一解答

撰文: 冯子健
出版:更新:

垃圾征费将于4月1日实施,惟不少法团、物业管理公司仍未能掌握运作方式,措施实际操作或困难重重。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熙向《香港01》表示,垃圾征费有需要政府高层统筹,虽然在4月1日势在必行,但不同官员仍口径不一致,认为应有政府高层统一解答疑问,又表示有邀请官员落区解说,惟环保署称人手紧张,未能安排太多座谈会。

梁熙又指,具体执行上,部分可能出现的情景在政府当日撰写法例条文时未必考虑到,如今垃圾征费即将实施,街坊、法团、管理公司陆续有不同疑问浮现,正在整合意见交予政府,希望政府统一解答。

梁熙。(卢翊铭摄/资料图片)

暂有几个问题备受街坊和法团关注,梁熙按过去政府向立法会的解释,就部分情景作出解答。

1. 物业管理公司在大型垃圾桶使用指定胶袋,市民可否直接丢弃垃圾?

答案是否定的。梁熙解释,法例列明任何人不能将垃圾直接丢弃,故市民必需要使用指定胶袋。不过,他质疑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处理相关问题,虽政府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选择“笃灰”,甚至不收走没有用指定胶袋的垃圾,但物业管理公司无可能长期派人监视住户丢弃垃圾的情况。

然而,梁熙指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睇唔过眼”,可以捡走垃圾,法例亦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合法“包底”,即使用指定胶袋装载住户直接丢弃的垃圾,或用大型指定胶袋收集垃圾,成个流程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犯法,但就无从考究谁人没有使用指定胶袋丢弃垃圾。

2. 楼层设有垃圾槽直达地下垃圾收集处,住户仍需要使用指定胶袋?

对此,梁熙指住户仍需要使用指定胶袋,但槽底的垃圾收集处可以不用袋,亦可以使用透明大胶袋证明住户丢弃的垃圾均有使用指定胶袋,以避免双重征费。

3. 究竟可否向其他人派胶袋?

梁熙指,环保署2022年6月在立法会明确表示不允许免费派发指定胶袋,惟昨日又表示法例没有限制任何人或团体在非牟利活动派发指定袋。梁熙对此大感到疑惑,因2020年时有环保署官员向立法会称“得到署长批准先可以派胶袋”,认为署方要进一步解释在社区活动中,可否派发指定胶袋。

他形容署方说法犹如“青马大桥可以跑步,不过不是随时,而是要(事先)申请(办)马拉松”。

4. 丢弃垃圾时未“封死”指定胶袋,以致有垃圾意外溢出,是否犯法?

梁熙表示,法例表示任何人只要将垃圾放在有待运走的集中地,有使用指定胶袋就不会犯法。不过,他指出很难判断市民丢弃垃圾时,究竟是垃圾意外跌出,或是故意令垃圾跌出;在收集地点亦难判断市民是没有使用胶袋,或是垃圾由指定胶袋中跌出,执法上有难度,望署方完善监管制度。

此外,由于指定胶袋有不同容量,分成九款,容量由 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费用介乎$0.3 - $11不等。会否有人蓄意购买最低容量的胶袋,却放入大量垃圾不封口去抛弃呢?

政府表示,推行后会打击非法弃置垃圾黑点,向违规者罚款1500元。(资料图片)

应就垃圾征费设奖励计划

对于宣传不足,以致政策实施或有阻滞。梁熙指,政府应先由高层解释,再举办多长讲座,邀请区议员出席,让区议员能充分了解政策,才能协助政府更好宣传。他又称,其实垃圾征费有“罚”亦应有“奖”,例如可计算每栋大厦的人均垃圾量,如较其他楼宇低,就可赠送指定胶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