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出租车司机最低工资不少于3万 何君尧:加车资首公里起表40元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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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昨日(14日)通过引入“出租车司机违例记分制”的草案,出租车司机如果触犯滥收车费、兜路和拒载等将被记分,两年内罚满15分可被停牌3个月,法例将会9个月后生效。支持草案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致函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指除了惩罚,同时也要改善出租车司的待遇,让司机有“幸福感”,建议出租车司机最低工资不少于3万。
为达到最低资资要求,他建议出租车上调首公里车资由现时27元加至40元,之后每跳收4元。他又建议设车租上限,每更车租不能高于500元。
何君尧在信中指,他虽然支持加重针对违规出租车司机罚则的草案,但指出租车司机的违例情况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认为“出租车司机也是人”,与普罗大众一样也有尊严,又指有出租车司机违规违例可归咎于低收入、工时长、工作环境差和没有获得感和满足感。
因此,他除建议为出租车司机订立最低工资和车租上限外,也建议要限制出租车车龄不得超过五年,以免市面出现“老、旧、臭”的出租车,和建议容许出租车在禁区上落载客但不得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