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民政处代联络“三会” 选管会:合理渠道非选举不公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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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有意参选人士必须得到地区委员会“三会”提名,但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表示难以取得相关联络,令外界质疑选举不公。

选举管理委员会认为,各区民政处将有意参选者的希望联络的意愿转达给“三会”委员,指政府已提供合理渠道,因此不造成选举不公。

区议会选举将于12月10日举行。(资料图片)

地区委员会秘书处转达要求 是否回应由三会委员决定

选管会表示,选管会要保障个人私隐,而选管会并未获赋权向一般公众提供选民的个人资料。

选管会提到,政府有考虑到相关情况而作出了安排,有意向“三会”委员争取提名的人士,可联络各区民政事务处的地区委员会秘书处,要求联络“三会”委员,而秘书处会尽早将相关要求和联络资料转达给相关委员,并由相关委员决定是否联络争取提名的人士。

选管会称,政府已提供合理渠道及作出相关安排,让有意参选人士向提名人提出要求,因此不存在未有渠道接触提名人以致影响参选权利,甚至造成选举不公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