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队人士若参与选举 需暂停关爱队职务直到投票日结束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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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公布多区关爱队成员,不少曾担任区议员。随着区议会换届选举在即,有人担心关爱队或可支持区议会候选人,出现不公情况。民政事务总署则公布“关爱队”在公共选举期间须遵守的指引,列出5项基本原则,包括“关爱队”在公共选举中,必须保持中立,亦必须避免令人就此有所误会;“关爱队”相关人士以个人身份参选/参与选举活动,需即时停止参与所有“关爱队”相关工作,不可动用“关爱队”的资源,直至有关选举的投票日结束。

关爱队在风暴及世纪暴雨袭港期间均有出动(民政及青年事务局FB)

指引提醒关爱队人士在选举需小心行事

民政事务总署指出,“关爱队”在公共选举中,必须保持中立,亦必须避免令人就此有所误会。因此,“关爱队”及“关爱队”相关人士不得以“关爱队”、“关爱队”相关人士、或其在“关爱队”的职衔名义为公共选举候选人、支持某候选人或参与选举活动。

倘“关爱队”相关人士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身份成为候选人、支持某候选人或参与选举活动,必须小心行事,以免令人误会他是以“关爱队”、“关爱队”相关人士、或其在“关爱队”的职衔名义行事。任何时间不得动用“关爱队”的资源(无论有关资源是否由政府资助)参与和选举有关的活动。

南区关爱队到小区为居民提供关爱队服务资讯。

关爱队正副队长参选要通知团体及民政处

指引又列明,若“关爱队”相关人士以个人名义或其他身份在公共选举中成为候选人或候选人的选举代理人,他须预先以书面通知所属承办团体;若该相关人士是“关爱队”的小队成员(包括队长及副队长),除预先通知所属承办团体外,亦须事先以书面通知民政处。该名人士并须即时停止参与所有“关爱队”相关工作,不可动用“关爱队”的资源 (无论有关资源是否由政府资助 ),直至有关选举的投票日结束。

在选举结束后,亦不得在“关爱队”的服务/活动中谢票,否则有违“关爱队”的中立原则,而涉及的开支亦可能会被计算作选举开支。

因应选举期间出现的暂时人手短缺问题,“关爱队”承办团体须调配足够而合适的替补人员执行“关爱队”职务,以确保服务计划如常推行。

民主党:关爱队早已活动 已经造成不公

民主党民政事务发言人朱子洛批评,当局刻意拖至选举提名期前不足1个月,才公布多个地区的关爱队遴选结果,即使指引存在但早已造成不公。他说:“部份关爱队组长可能成为候选人,率先在政府提供的额外机会,以组长等身份活动,特别是以当局名义率先探访居民等,就算报名后要停止这些工作,起跑线已经设在其他候选人前面。”

民主党指,《2023年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未说明关爱队在选举期间违反规则的后果,亦没有将关爱队所有活动纳入《选举指引》规限内,认为政府准备不足,呼吁立即修补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