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公署据报要求驻港领事馆 交本地雇员身分住址等资料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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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据报要求各驻港总领事馆,提供所有本地雇员的身分、职衔、住址等资料,限时一个月要提交,没有提及呈交资料的原因,各领事馆暂时未有回应会否配合公署的要求。
网媒《Hong Kong Free Press》周一获得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信函,提到要求各驻港总领事馆最迟下月18日前,填表申报所有本地雇员的姓名、身分证号码、国籍、职衔、居住地址等资料,连同身份证副本,提交到政府总部礼宾处。如果雇员是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也需要提供旅游证件。新入职员工需要在聘用后15天内提交资料。
信中未有提及要求各领事馆提供雇员资料的原因。根据《基本法》第十三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各领事馆暂时未有回应会否配合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要求。
公署去年要求领事馆提供物业图则
英国《金融时报》去年报道,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署要求驻港领事馆,提供人员办公室和住所的资料,包括平面图、租赁或出售条款。报道当时引述有外交官担心,资料会被用作窃听等间谍活动。
今年二月,时任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刘光源约见美国驻港总领事梅儒瑞,就梅儒瑞提到《香港国安法》可能破坏本港司法独立等言论,提出严正交涉,表达强烈不满,并划出三条“红线”促勿搞政治渗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