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改组|立会明首次审议草案 校评会校董“出招”发信促暂缓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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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审议由3名中大校董议员提出的校政改革私人草案的立法会草案委员会,明天(21日)举行首次会议,作为选任校董的中大校友评议会主席杨于铭在会议前夕的今日(20日)“出招”,向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措辞强硬信件,要求委员会暂缓草案条文审议工作,待中大校董会正式开会讨论草案及有决议后,再展开审议。信中更批评提出草案的三名议员漠视校董会意见。

杨于铭更建议草案委员会应举行公听会,让关注中大校董会改组的持份者发表意见,更指名要求邀请多名中大校董会成员、中大管理层成员、中大校友评议会代表等出席,让《草案》能充分反映大学成员的声音。

杨于铭在社交平台上载他发予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的信件,指中文大学校董会去年12月成立检讨大学校董会规模及成员组织专责小组,于本年初就重组校董会事宜举行咨询会,并于网上收集意见。专责小组归纳了收集的意见,本年4月17日向校董会提交报告,结论是2016年重组校董会的方案仍然合适,校董会赞同报告内容。

斥私人草案漠视校董会意见

他指,但今年6月,张宇人等三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会议员提出的《2023年香港中文大学(修订)条例 草案》,在未经知会校董会的情况下刊宪,校董会从未有机会正式检视草案内容。而该草案的内容与专责小组向校董会提交的报告内容不符,根本漠视大学成员及校友对校董会重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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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私人草案由行会成员兼自由党议员张宇人,联同民建联刘国勋及工联会的邓家彪联合提出。

要求委员会暂缓审议草案

他在信中提出两点要求,指校董会在《草案》刊宪后一个月,方于本月17日(星期一) 举办一次网上简介会,由三位议员校董介绍《草案》,在这个非正式的校董会会议中经过热烈讨论后,校董会主席同意尽快召开校董会特别会议,让校董可就《草案》充分讨论,提出意见。他强调,由于《草案》刊宪之前,校董会成员没有机会看过条文,因此希望草案委员会在稍后修订《草案》过程中,一并考虑校董会成员在校董会特别会议讨论的结果。

立法会休会 没有审议迫切性

由于草案委员明天举行首次会议,他指基于《基本法》保障院校自主的原则,请求暂缓审议工作。他称:“请求委员会等待中大校董会正式开会讨论草案内容,并作出决议或提出另一个方案后,才进入实质讨论草案条文内容的阶段。”杨于铭认为,目前正值立会暑假休会期间,委员会似乎没有匆匆完成审议草案的迫切性。

杨于铭点名要求草案委员会邀多名校董出席公听会,包括陈德霖(左)及查逸超(右)。(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召开公听会 点名要求邀多名校董出席

至于第二点要求为召开公听会,聆听香港中文大学持份者意见。他更点名建议委员会邀请下列人士出席发表意见,包括中大校董会主席查逸超教授、校董会副主席兼检讨大学校董会规模及成员组织专责小组主席陈德霖博士、2016年中大检讨大学校董会规模及成员组织专责小组主席殷巧儿女士、中大管理层成员、中大校友评议会代表等。

梁美芬:两邀中大校董派代表 明日进行首次会议

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下午在社交平台发文,指《2023 年香港中文大学(修订)条例草案》在立法会经过讨论,由议员提交私人草案。草案早于2022年12月于教育事务委员会通过,并提交至立法会进行首读,及后经内务委员会讨论后成立草案委员会。

委员会秘书已先后两次发信邀请中文大学校董会派代表出席会议,明日将进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将按立法会议程、程序及议事规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