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司长提交国安开支报告 2020年底至今年3月共拨款130亿元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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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向立法会提交涉及维护国家安全开支专门款项报告。他在报告中指,特区政府于2020年12月拨出 80 亿元,用以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未来数年开支;今年3月再拨款50亿元。换言之,2020年底至今年3月,政府拨款130亿元于维护国安开支上。

不过,基于《香港国安法》规定,相关收支必须保密,故报告未有交代收支详情,又指考虑工作特殊及机密性质,特区国安委秘书处设有专属的会计财务小组负责处理财务事宜,直接向财政司司长汇报工作。而财政政司司长已审阅就专门款项拟备并经独立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维护国安开支的报告(资料图片)

基于保密要求,财政司司长在报告中只交代支出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经常开支,包括薪酬及津贴、专门服务聘用费用、租金、其他营运和行政支出等;及非经常开支,即包括小型建筑工程、专门设备、系统设置、机械及车辆、及其他资本性开支。收入方面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

由于《香港国安法》第51条订明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因此特区政府的80 亿元的拨款不涉任何驻港国安公署的经费。

报告中又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9条,财政司司长在今年3 月从政府一般收入中再拨出 50 亿元以增加专门款项,供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由于这笔拨款不在今次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期内发生,将留待下一次报告中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