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正检视涉间谍与网络活动的法例缺口
撰文: 黎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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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政府正因应为《基本法》23条立法,检视哪些行为是《香港国安法》和现行法例未有涵盖,包括注意间谍活动和网络方面缺口,以制定有效和务实的方案和条文,应对风险。
邓炳国接受香港中通社专访时指,在推展《基本法》第23条立法时,会考虑香港社会近年情况,及香港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他指,一些危害国家安全份子仍以不同方式进行鼓吹和渗透,利用媒体、文化艺术、刊物等日常活动作掩饰,以灌输“港独”意识;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对于网上充斥假新闻,经常被用作煽动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邓炳强指出,有组织借助网上力量,在外地不停散播针对香港的偏颇和抹黑指控,企图在国际间制造,针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舆论压力,这些组织背后大多有外部势力支持。
至于间谍活动的风险,他指有国家的情报机构曾公然称,会从全球不同国家和组织罗致秘密情报人员,深入掌握有关中国的材料,故不能对外国特务的存在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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