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支持改《议事规则》 立法会议员可维持7至10月休会“唞暑”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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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今日(9日)通过议事规则委员会修改《议事规则》的建议,将删去《规则》内“同一会期内连续两次立法会会议不得相隔多于6个星期”条文,让立法会在新会期安排下,仍可维持每年7至10月期间大会休会“唞暑”传统。落实修改《规则》的决议案会提交6月28日举行的立法会大会表决。

建制派“名嘴”、节目主持屈颖妍质疑立法会议员为何每年有约80日有薪暑假,称令人莫名其妙。不过,支持修改《议事规则》的议员指,“休会”只是指期间不召开大会,事务委员会仍然运作,认为“唞暑”机制有效应维持,也可以让议员利用时间外访唱好香港。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支持修订《议事规则》维持暑假休会安排。(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过去的立法会任期于每年10月开始,翌年7月结束;但完善选举制度后的新一届立法会,会期改为1月开始,导至惯常每年7月至10月逾2个月的大会休会期,有违《议事规则》中“同一会期内连续两次立法会会议不得相隔多于6个星期”的条文。

修订议事规则 删立法会会议相隔时间条文

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在今日的内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随着第6届立法会的任期延长,立法会换届选举改于12月举行,立法会会期的开始及结束时间有所改变,认为有需要处理《议事规则》第14(1)条所衍生的技术问题,即删去“同一会期内连续两次立法会会议不得相隔多于6个星期”的条文。

谢伟俊指修订《议事规则》不会违反《基本法》。(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谢又称,《议事规则》第14(1)条的拟议修订不会引起任何《基本法》问题,因为根据《基本法》第72条第(三)项,立法会主席有决定开会时间的职权。

谢伟俊又指,参考了8个选定立法机关,包括英国下议院、加拿大下议院、新加坡国会等的规则及行事方式,这些机关均没有任何规则规管,同一议会会期内两次全体会议之间的最长相隔时间,故提出删除相关规定。

陈振英:称随时候命 有需要时主席可召开大会

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称,议员在休会期间是随时候命,如立法会主席提出需要开会,议员都会列席。今次只是适应性调整,对立法会运作不会构成影响,又提到2010年9月期间,曾举行特别会议,就一项紧急议案进行辩论。他指出,议员是没有假期福利,休会期间除了外出考察或接触选民外,有需要时、主席召集亦要开会,形容议员是随时候命。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亦称,休会期间只是不召开立法会大会,委员会仍会照常召开。

黎栋国:机制行之已久 可外访唱好香港

新民党黎栋国认为,大会休会期行之已久,今次修订只是令安排更清楚,且在有大会期间,秘书处职员工作繁重,每年休会时是让他们休息,及处理积压的工作。他提到特首李家超常说要说好香港故事,议员可利用这段时间外访,不用担心错过会议。

陈克勤:不影响议会运作

行会成员兼民建联议员陈克勤亦强调,今次修订不影响大会开会日期及次数,重申休会期间事务委员会仍然运作,大会有需要时亦会召开。他更表示,有事务委员会已安排休会期间外访,其余议员都会落区或接触业界,相信议员的工作不会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