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张欣宇不赞成划一处理尚未起诉个案、倡增人手加快进度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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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协助多名在反修例被捕人士重新申请回乡证的香港新方向立法会议员张欣宇,在为《香港01》撰写、题为“法治和人情——就协助被捕市民申请回乡证的思考”中坦言,不认可坊间提出“统一划线,从轻处理”尚未被通知会否遭起诉的被捕个案,认为应增加人手资源加也处理个进度,大前提是确保每宗个案得到基于证据的独立、审慎和充分的考虑。

他又指,在香港迈入修例风波后的第五年之际,愿社会能够重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放下戾气和猜疑,真正走出动荡后的种种后遗症。

张欣宇期望社会能够重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料图片/冯子健摄)

他在文章中强调,社会动荡期间,绝大多数的拘捕行动均牵涉严重的违法甚至暴力事件,警方对每宗案件审慎处理和调查,律政司根据法律,在充分考虑可接纳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后,独立作出提出检控或停止检控的决定,不枉不纵,本是应有之义。

张欣宇强调,司法程序的严肃和完整,不容妥协。但无论是管治体系还是社会大众,应当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曾经被捕过,甚至曾被定罪的市民,同样是修例风波发生四年后,社会仍需努力达成共识的重要议题。

而他最近协助一些曾被捕市民重新申请回乡证的经历,或许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思考。他指,今年初内地和香港恢复免隔离通关后,很多市民发现在回乡证续期/返回内地关口时遇上困难,其办事处至今收到近两百宗求助。

而他安排了和各位求助人单独见面,了解个案情节,发现求助可分为三大类: 一是求助人确实和修例风波无关,但因偶然因素被捕,之后确认不予起诉,但仍留下被拘捕过的不良记录; 二是求助人曾参与修例风波之中,情节较轻且执法机关未必掌握足够记录,因此不被起诉或起诉后不被定罪; 三是求助人遭起诉且定罪,情节相对较轻,已完成刑期。

他指,该等求助市民普遍表达出真诚的需要返回内地的原由,亦表达了对曾经的冲动和行为的悔意。在香港和内地不同部门支持下,最近这批求助市民陆续收到重新获批的回乡证,并顺利往返内地,当中不少人由衷地向中央政府以及特区政府表达感恩之心。

张欣宇续指,国务院港澳办夏宝龙主任4月16日和立法会议员交流时曾经指出,议员和议会要认真思考自己的工作和存在,是否能够让更多市民更加认可特区的管治。他认为,在回乡证事件上提供协助,同时也是解决很多家庭所面对的困境,相信对他们增强对立法会、对特区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信任,起到正面作用。

最后,他认为法治与人情,是香港社会的基石。法治令香港可以走得正,人情令香港再出发。法治的要求,就是“是其是非其非”,做错了要接受公正的审判、承担法律规定的后果。承担后果之后才可以讲人情,要给已经接受后果的人重新出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