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改革|吴秋北冀容许跟进政府工作 麦美娟:有违基本法
立法会今日(5日)举行《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逐条审议。会上多位议员关注条文详细字眼及条文用意。
行会成员、工联会立法会议员吴秋北指,《草案》中描写的职能“写得太死”,质疑“是否政府不咨询就不需要说?”他建议政府在《草案》中“写宽少少”,容许区议会跟进政府工作等,惟遭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反驳指倘“写宽啲”,便有违《基本法》对区议会的初心定位。
基本法用“职权”条文用“职能” 专员称无分别
《草案》中列明“修订《区议会条例》,以修改区议会的职能及组成”,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黎栋国提到,《基本法》第97条的“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用字为“职权”,惟《草案》却以“职能”为条文用字,质疑区议会的“职权”与“职能”有何分别。他认为倘两者意思相若,为何当局不统一用字,避免误会?
法律草拟专员表示,根据英文有关用词涵义,“职能”(Functions)亦包括“权力”(Powers)意思,认为有关定义已够广阔,“职权”与“职能”在法律效力上没有分别,故有此修订。
《草案》中有关区议会职能的用字及内容亦受到议员关注,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指在香港的法律条文中,“民生”一词非常用字,质疑当局倘用“民生”两字会否令市民难以理解。法律草拟专员解释,该用字是跟随政策局要求而采用。
议员质疑区议会职能“写得太死”
立法会“A4联盟”杨永杰指,《草案》中要求区议会“接受政府咨询”,认为这显示区议会变得被动,询问当局会否将该条例改为“接受咨询及提供意见”。吴秋北认为“职能上现时写得太死”,反问:“(用字为)接受政府咨询,是否政府不咨询就不需要说吗?”他追问当局条文可否“写宽少少”,加入容许区议会跟进工作等条文。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重申,“接受政府咨询”的写法是跟随《基本法》,要强调区议会在《基本法》中的初心定位,惟她强调“听到其他意见系咪唔可以讲呢?都唔系嘅”,指在其余条例中已说明区议会要聆听及收集市民意见并提交至政府。
至于吴秋北所指的“写宽少少”,麦美娟于会上朗读《基本法》第97条的条文后,反驳指是次修例是为了让区议会回到咨询组织的定位,“所以吴议员如果话系咪应该要再写宽啲,包括佢(区议会)有跟进之后𠮶啲功能,或者监察嘅功能,呢个似乎就唔系喺《基本法》第97条入面去定嘅。”吴秋北回应指:“我……我嘅意思唔系话要突破第97条,或者违反97条,其实系区议会层面上面我哋系可以有呢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