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殇之柱|华尔街日报评论指执法不经正当程序 邓炳强去信斥误导
《华尔街日报》就警方国家安全处日前检走丹麦艺术家高志活创作、悼念“六四事件”雕塑“国殇之柱”发表评论文章。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9日)去信该报,批评文章内容所指执法行动是“悄悄执行(quietly executed)”和“不经正当程序(without due process)”并不真实,误导读者,又指该报对执法机构采取的执法行动作出毫无根据的指控,是不可接受。
《华尔街日报》昨日(8日)发表名为“‘颠覆性’艺术在香港是罪行”(‘Subversive’ Art Is a Crime in Hong Kong)的评论文章,谈及警方国家安全处早前检走“国殇之柱”。保安局今日(9日)去信该报编辑,指有关文章对于一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毫无根据地发表言论,严重误导读者。
信中指出,警方国家安全处于上周五(5日)日以法院搜查令进行搜查,检获一件涉及《港区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的证物,并于当日迅速发布新闻稿, 批评该评论文章指控警方执法行动是“悄悄执行(quietly executed)”和“不经正当程序(without due process)”,并不真实。
邓炳强强调,任何人士和组织作出违反香港法律,包括《港区国安法》的行,香港执法机构有责任绳之于法,维护法治。执法机关对有关人员和组织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证执法,与其政治立场、背景、职业无关。
信中续指,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随着调查持续,检取证据推进案件调查,亦是合法及合理的, 认为评论文章将刑事调查的证据形容为“艺术品(artwork)”,并指案件仅涉及“异议(dissent)”完全是误导。
邓炳强又于信中提及,政府一向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处理今次案件亦不例外,对本港执法机构采取的执法行动作出毫无根据的指控,是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