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以“严重疏忽”为由 要求信用卡被盗市民偿还签帐
信用卡被盗用的案件频繁发生,今年比去年增加45.1%。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熙接获三个求助个案,三位事主信用卡被盗用后,有关发卡银行以“事主严重疏忽引致”为由,拒绝为三位事主签帐免责,涉事金额高达90万。三宗个案皆涉及汇丰银行。
梁熙指,现时银行对于持卡人“严重疏忽”有绝对解释权,往往以此理由要求事主偿还未经授权交易的金额,促请金管局发出指引,就“严重疏忽”定义发出更具体指引,不能再让无辜市民承担责任。
汇丰发言人表示,了解受影响客户的不安,亦一直向他们及相关的信用卡机构跟进,以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当然,本行亦不时提醒大众须保管好信用卡及一次性密码等个人资料。
民建联指,信用卡被盗用的案件频繁发生,今年比去年增加45.1%,客户最终是否需要自行承担被盗用金额的纠纷亦与日俱增。多年来《银行营运守则》无统一各间银行对客户在信用卡遇到盗用时存在“严重疏忽”的定义,成为与银行纠纷的主要分歧。
银行高压手段迫使卡主“硬食”巨款
苦主张小姐指,自己被专业犯罪集团偷取银包里面的三张信用卡,其中两张被盗用。收到信用卡签帐信息时,已即时通知银行并已报案,贼人亦已被捉获。其中一间涉事银行已退款,但另一家银行汇丰则认为有关损失因事主“严重疏忽”引致,要求事主偿还逾30万元的消费款项。
张小姐无奈道,已与要求偿还款项的银行周旋了近七个月,曾与汇丰银行负责人对谈三小时,惟最终仍无结论,该银行更经常以“我哋月尾就会加返条数入你信用卡户口”为由,强硬手段意图迫使张小姐“硬食”巨款。张小姐指,自己已尝试从多个渠道解决事件,惟“苦主声音细小”,就连金管局都对事件无从入手,直言:“无论你轻微疏忽、少少疏忽、丁点疏忽,佢哋都会当你系严重疏忽!”
警方查明骗案 银行照入苦主数
另一苦主陈先生的投诉同样涉及汇丰银行。陈先生收到熟悉号码的短信,因误入钓鱼网站被贼人盗用信用卡资料。贼人成功进行6宗交易,但陈先生直至第7次交易才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合共被盗用约9万元。他已即时通知银行信用卡被盗用,但银行仍然要求陈先生偿还有关款项,陈先生直言:“唔系要佢做善事,但要合理,警方都知系骗案,但银行仲用好多条件纠缠。”
陈先生借此机会提醒其他市民,即时收到熟悉号码的SMS亦要小心核证,同时更质疑银行为何对完全不符合其消费习惯的交易可以毫无警觉性,让交易顺利进行,却事后怪责客户严重疏忽,银行却置身事外。
另一位苦主李先生因为银包被偷取,连带信用卡亦被盗用,最终有三张信用卡被盗用,合共150万元,但其他两间银行都已退还有关款项,惟汇丰银行仍要求李先生偿还50万元关款项,李先生认为这再次证明不同银行有不同操作,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银行可以“大石砸死蟹”,坦言已身心疲累,甚至发梦也梦见自己被“追数”。
梁熙促金管局定义何谓“严重疏忽”
梁熙认为,以上个案的情况都让人难以接受,让市民感觉自己的信用卡完全没有保障,促请金管局更严格监管信用卡使用情况。他提到,现时银行对于持卡人“严重疏忽”有绝对解释权,往往以此理由要求事主偿还未经授权交易的金额,加每间银行的处理方法亦有区别,故促请金管局发出指引,就“严重疏忽”定义发出更具体指引。
银行职责方面,梁熙建议银行善用大数据分析持卡人的日常消费习惯,堵截异常单次消费;加强保安措施,超过一定金额时,银行必须有发送一次性验证码给持卡人;超出消费习惯的交易要有电话核实等。
梁熙亦提醒,银行会不时主动调整其信用卡的额度,因此市民要不时检查自己的信用卡额度,不应追求与自身消费模式相差太大的信贷额度,以降低万一被盗用时潜在的大额金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