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委员陆贻信健康原因辞任 2015年起服务8年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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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陆贻信,因健康理由辞任,已于昨日(4月3日)离任。政府正物色继任选管会委员的人选,并会按既定程序适时公布委任安排。

陆启康法官(右二)、曾国卫(左二)、陆贻信(右一)和石丹理(左一)巡视立法会补选中央点票站,模拟倒出投票箱中的选票。(选举事务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说:“我们谨向陆贻信资深大律师表示衷心感谢。他在选管会尽心服务8年,克尽厥职,建树良多。陆资深大律师于2015年首次获委任为选管会委员,并于2019年再度获委任。在其任期内,陆资深大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和选举事务经验,协助选管会举行和监督了逾30场公共选举,包括经完善选举制度后的行政长官选举、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立法会换届选举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选管会在确保香港的公共选举公开、公平和公正方面,成绩斐然。”

陆贻信最后一次处理的选举,是今年1月举行的村代表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