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凤案|拥豪宅购居屋 政府:极端例子可检讨 田北辰闻言冷笑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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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今日(6日)讨论公屋入息和资产限额检讨。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以不具名方式提到轰动全城的龙尾村碎尸案,其中一名疑犯被发现持有价值逾7000万元加多利山豪宅单位,仍能以“绿表人士”身份买入葵涌居屋单位,他直言对当局审查制度感到“搲爆头”,斥事件荒谬,质问当局如何把关。

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暨房屋署署长王天予承认,当局不会要求“绿表人士”申报资产,解释是为了鼓励有能力的住户购置居屋并搬离公屋,让当局可回收公屋。她指个案属极端例子,会要求房委会作检讨。不过,田北辰似乎对此解释并不满意,在王天予回答期间报以一声冷笑。

田北辰关注当局如何查核公屋及居屋住户的入息限额及资产。他以近日全城关注的蔡天凤碎尸案为例,他指:“最近发生了一件震惊全港的谋杀案,有一位涉案人士被传媒踢爆购入数千万豪宅后,仍可以绿表资格购买居屋,大家都𢲷爆头,不明白房署在这方面如何把关?”追问当局会否预先审查绿表申请人是否拥有物业?质问当局为何会准许涉案人士购买居屋?他又直指有不少朋友向他透露事件十分荒谬。

他续指,当局要求公屋户居住满十年后,每两年便要申报该家庭的入息及资产,而未到资产申报期则要依赖举报,他直言:“总有人可以享受公屋福利,同时利用私人物业逃利。”他认为政府有必要尽快填补该漏洞,建议增设审核机制,如要求中介、律师、土地注册处等完成楼宇买卖后,即时向房屋署通报新业主的资料,让当局可以就政府资料及市场登记资料进行比对。

王天予解释指,自公屋政策于70年代出台时,已订下免审查绿表人士入息及资产的规定。她解释背后的理念是希望可以推动有能力买居屋的市民尽快购买居屋,再让出公屋,让当局可以回收公屋。

田北辰以冷笑回应政府以示不满

田北辰再次追问当局会否审视现行制度,王天予指相关案件属极端例子,但审核程序复杂,未来会在房委会上详细检讨及讨论,但强调在现有机制下,不会要求购买居屋的人士申报资产。不过,田北辰对此回应不卖帐,更以一声冷笑作回应。

A4联盟的杨永杰认为个案中的涉案人士属“万中无一”,认为未必需要花额外资源去审查每宗申请。他建议当局找出问题所在,例如可要求有关人士在买居屋时,在文件中作出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