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指正义回廊?陈颖欣称有电影矮化警队 政府:倘违法或撤资助

撰文: 林剑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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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今日(22日)讨论“推动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以及大湾区文化艺术合作。会上多位议员关注本地文化推广措施,其中工联会陈颖欣认为有“反中乱港”分子渗透文化界,指近期一部获香港电影发展局资助的电影中,有不少矮化警队的情节,要求当局设立罚则及KPI(绩效指标),加强文化界对内地法制的认识。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副局长刘震表示,绝不容有资助项目违反香港法例及《国安法》,如果有电影涉及违法内容,或考虑撤回资助,但没有具体回应指甚么电影。

指电影“反中乱港”矮化警队

陈颖欣表示,香港自《国安法》实施以来,“反中乱港”分子难以进行硬对抗,但可能渗透至文化界,藉文化、艺术发表煽动信息,实施软对抗,她更以近期上映的电影为例:“近期有套电影上映紧,电影发展局嘅‘电影制作融资计划’资助,超过200万(元),但系有唔同情节出现矮化警队之嫌。”她称香港电影发展局、“电影制作融资计划”是资助“反中乱港”电影,认为政府容许文化界存在此现象,难以说好香港、中国故事,再多拨款、支持也是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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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呼吁政府要实行“萝卜与棒”的政策(即奖励与惩罚并存的激励政策),她指《施政报告》中“送出好多萝卜”,提供不同支援措施,但建议当局须加设有罚则及KPI,以加强文化界对内地法制意识,防止不良意识传入内地。

刘震强调,香港任何人在不同情况下均须遵守法例,指当局不会容许在政府资助计划下,项目有不符合法例的地方,直言:“一旦发现资助电影项目,有同香港法例,包括国安法不符合嘅地方,我哋会严肃处理,包括可能撤回资助。”

电影《正义回廊》广受欢迎。(电影海报)

《正义回廊》电影个别情节提及不当执法行为

陈颖欣及刘震皆没有点名指涉及甚么电影。《香港01》翻查政府新闻公报,香港电影发展局于今年10月18日曾发出公告,指该局透过辖下的“电影制作融资计划”,向本地电影《正义回廊》提供250万元融资制作。香港电影发展局主席王英伟更在公告赞扬戏中演员表现出色,能牵动观众情绪。

电影中,部份警察在执法期间有一些不恰当言行。《香港01》正联络监制翁子光回应。

民主党成员质疑说法过虑 吁勿扼杀创作

有看过《正义回廊》的民主党民政政策发言人朱子洛表示,不应该随意将电影情节与“反中乱港、矮化警队”等等事情拉上关系,甚至拉到“国安”层次。“这是电影创作内容,不一定与现实等同,正如相信没有人会因为看完《无间道》后,就觉得警察都是坏人。况且任何一支警队,难道会完全没有个别人员有不当行为?新闻也时有报道有警察犯罪,难道就应该为了‘不要矮化警队’而不报道吗?”

他认为,议员有批评电影的言论自由,但不应该夸大其辞,甚至要求一些行政上的施压,这样做会窒碍香港的创意产业发展。“近期有那么多好的本地电影,算是有个‘小阳春’,不应该扼杀这些创作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