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委界4议席空缺12.18补选 11.1起接受提名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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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12月18日举行,提名期由11月1日开始,至11月14日结束。补选将填补四个立法会选委界议席空缺,如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4名,便须在12月18日进行投票。获提名人士须填妥“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以供资审会考虑提名是否有效。
选举事务处表示,选委会界别补选的获提名人士,必须为年满21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地方选区已登记为选民、并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港居住,而且没有外国居留权,但毋须为选举委员会委员。
选委界补选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委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委会五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委只可就补选签署一份提名表格。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决定某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提供资审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其信纳该人有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其他关于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