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选管会肯定分流投票安排 疫下选举可继续竹篙湾设票站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今日(9月13日)发布2022年行政长官选举报告书。报告就特首选举安排提出多项检讨及建议,其中建议日后任何选举如受疫情影响,都可以考虑在竹篙湾再设立票站的可能性。
竹篙湾票站当时供受本地隔离或检疫措施影响、而未能前往主票站的选委投票,包括从外地回港、正在酒店接受检疫的选委,只须提早登记即可投票,因此特首选举并未有设立边境票站。报告认为有关做法恰当,选管会已采取其他方式便利选委回港投票,认为类似安排日后可以沿用。
选委可继续分时段投票 避免塞车及人龙
报告于8月5日完成,是选管会前主席冯骅发表的最后一份报告书。报告建议,未来进一步优化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功能工作,为未来选举做好准备。
刚过去的特首选举,因为疫情以分流形式,建议选委按所属界别分时段到会展投票。报告认为这种做法带来许多正面效果,包括避免因接载选委车辆集中于同一时段抵达会展、而导致交通挤塞,选委通过管制点时均毋须排队轮候,选管会认为在往后的特首选举中,无论是否受到疫情影响,选举事务处应视乎选委数目、主投票站每小时能处理投票人数、主投票站周边于投票时段交通的容量等因素,考虑继续实施相同分流安排。
就有关竹篙湾票站,选管会认为在特首选举中,做法有助减低病毒在主投票站散播风险,也可便利在投票日接受隔离/检疫的选委行使投票权。报告表明日后选举如受疫情影响,应按当时的疫情及防疫政策等因素,研究设立类似竹篙湾投票站的需要及可行性。
选委会及警方共接获20宗投诉
选管会在特首选举期间共收13宗投诉,警方则收到7宗投诉,即总数20宗。这20宗投诉个案中,6宗涉及选举广告、1宗涉及虚假陈述、2宗为使用扬声器/广播车辆/电话拉票/其他活动对选民造成滋扰、刑事毁坏有3宗。
在选管会负责调查的13宗个案中,4宗毋须跟进、4宗已作转介、5宗获裁定不成立。警方负责调查的8宗个案中(按:连同转介个案),1宗已作转介、4宗不成立、2宗毋须跟进、1宗只须记录在案,暂时未有拘捕或检控行动。
工作人员错误发出选票 转介执法机关调查
报告同时提到,特首选举期间有工作人员错误向一名选委发出两张选票,该名选委即场交回其中一张多发的选票,该张票其后被盖上“未用”印章,点票时被列为无效票。投票箱内选票数目不受影响,选举事务处已将个案转介执法机关调查。
选管会建议,选举事务处应就发票程序继续加强对投票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习流程,并可以利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的记录,核对实际发出的选票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