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13名太平绅士 林郑月娥、陈帆和陈肇始有份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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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2日)刊宪,委任13位太平绅士,包括刚卸任的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及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和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等上届政府高官。

13位新获委任的太平绅士中,有10人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510章)第3(1)(b)条,获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除了林郑月娥、陈帆和陈肇始,获委任者还包括前审计署署长朱乃璋、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前廉政专员白韫六、前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前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和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即日起生效。前海关关长邓以海的委任则由10月8日起生效。

另外,3人依据《太平绅士条例》第3(1)(a)条,获委任为官守太平绅士,包括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即日起生效。

太平绅士的主要职能是巡视惩教院所、羁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确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没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削权利。太平绅士确保个别人士所作的投诉,会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