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接458宗消费券案件 187宗冒领、32宗套现 最多竟与大头虾有关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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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消费券8月7日起发放第二阶段,而首阶段已于4月发放。保安局回复立法会时,表示截至四月,警方累计接获458宗与消费券有关的案件,当中187宗涉及盗用受害人资料冒领消费券,32宗涉及套现消费券,其余239宗为拒绝退还因申请人填错资料而存入他人帐户的案件。

保安局表示,警方如发现任何利用不法手段使用消费券,必定会采取果断执法行动。局方强调诈骗是严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中的欺诈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若被控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最高监禁年期也高达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