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市民捐款会否有风险? 法律界人士:要看一个条件
警方国安处周二起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大律师吴霭仪、歌手何韵诗及学者许宝强,其后亦拘捕仍在狱中的另一信托人何秀兰,指五人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全”。
“612人道支援基金”在2019年修例风波之中成立,主要为支援被捕人士的医疗、法律及其他援助,收到捐款超过1亿元,当中也括不少市民捐款。拘捕消息传出后有人提出疑问,曾经捐款的市民会否违法。
五名信托人涉嫌违反“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612基金”在2019年6月15日成立,除了在游行活动募捐,亦接受网上捐款、银行转帐等,亦有店舖自发捐出部份营业额。据“612基金”网站,款项会用于四大范畴,包括资助基本法律费用、医疗费用等,依单据实报实销。
警方日前进行拘捕行动,五名信托人涉嫌违反“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消息指警方掌握多名捐款人士及组织的资料,正进行深入调查。由于不少市民曾经捐款,外界有疑问这些市民会否违法。
陆伟雄:如捐款一刻真诚相信用于协助被捕者 毋须担心
大律师陆伟雄认为,案件情况复杂,捐款者或会有风险,但认为市民不必过份忧虑。他分析,如捐款人在捐款的一刻,真诚相信资金是用于资助或协助被捕者打官司,而基金其后改变而无通知捐款人,则捐款人毋须太过担心。
至于个人保障方面,陆伟雄说不清楚警方调查层面,但如果捐款人持有可证明自己清白无辜的证据,建议保留,日后或可在法庭提交证明。
熊运信指控方需要证明捐款人知道用于非法用途
律师熊运信同样认为捐款人虽然有风险,但不必过份担忧。他表示在检控过程中,控方需要证明捐款人在捐款的一刻已经知道款项会用作非法用途,而“612基金”若仅是提供医疗、法律等援助并无违法。
汤家骅:单纯港人捐款犯法机会细 除非明知用于违法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认为,捐款者干犯《港区国安法》的机会较细,因为单纯香港人捐款给一个机构,并无勾结外国势力的嫌疑,而《国安法》亦有指定五种特定情况,认为单纯香港人捐款并无触犯该五种情况。
不过,汤家骅亦表示,如果捐款人在捐款的一刻知道款项用于违法目的,就有机会干犯刑事法例。
汤家骅再说,“612基金”并不是注册团体,毋须发出收据,如果有凭据就容易追查,但如果是街站捐款“追查到的机会近乎零”。
廖成利指捐钱不犯法 如何使用是机构问题
民协主席廖成利表示,目前看来警方的行动是依照法例进行,亦让被捕人保释,但认为警方应公开更加多资料。至于捐款者会否受牵连,本身是律师的廖成利指无问题,“捐钱不犯法,正如你捐给慈善机构,如何使用是机构问题。”